一、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决定的执行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三十六次会议上分别对《关于促进我市国家非遗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议案》(第1号)、《关于在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工程项目中推进精准扶持实现精准脱贫的议案》(第20号)、《关于加快推进南宁市“三旧”改造工作的议案》(第28号)、《关于加快推进南宁市“三旧”改造工作的议案》(第44号)、《关于将邕江邕宁段、八尺江列入<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控制规划>的议案》(第63号)、《关于加大对马山县路网建设力度,给予修建杨圩至上级村、乔利乡乐圩村至永州镇俊龙州二级公路支持的议案》(第68号)、《关于请求市级层面加大支持马山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的议案》(第70号)、《关于解决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建设融资问题的议案》(第79号)作出了决定,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有序组织实施,取得较好成效。
(一)《关于促进我市国家非遗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议案》(第1号)的执行情况
一是起草了《南宁市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意见(草案)》,尽最大力度保障戏曲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二是根据《南宁市三街两巷历史街区策划及城市设计》,充分利用“三街两巷”片区历史上戏院、影院众多,各类戏曲表演丰富的文化特质,恢复新会书院的戏院功能,设置邕剧体验中心以及多个活动广场,作为地方戏曲表演活动场地。三是增设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1x年度事业编制4名,用于业务技术人员招聘,大胆启用青年人才。四是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用于扶持地方戏曲发展,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支持戏曲演出,大幅提高财政补贴标准,由201x年的0.7万元/场增加到201x年的1.0万元/场。
(二)《关于在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工程项目中推进精准扶持实现精准脱贫的议案》(第20号)的执行情况
一是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进行指导。对政策的解读、政策的灵活运用、如何实行差异化扶贫生态移民政策给予指导;二是加大项目用地扶持。201x年,自治区下达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计64.11公顷,隆安县分别将用地纳入隆安县201x年第2、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上报,现均已获批复。201x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后,我市将指标分解下达,其中隆安县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13公顷,保障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路网工程、城镇化统筹项目、就业服务项目、配套小学项目、配套中学项目等5个项目。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本级财政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安排了1.09亿元奖励资金,奖励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十三五”时期搬迁任务的项目县区。隆安县将安排4392.3万元奖励资金。
(三)《关于加快推进南宁市“三旧”改造工作的议案》(第28号)、《关于加快推进南宁市“三旧”改造工作的议案》(第44号)的执行情况
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城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市旧城改建工作推进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直属管理。一是完善拆建比1:3政策。我市“三旧”改造项目拆建比例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控制,具体项目的规划建设指标要结合片区控规、项目实际情况,以满足回建安置、合理投资回报、合理利用空间的原则。二是针对城中村改造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已跟不上南宁市发展的实际,市国土资源局经过调研,形成了《关于南宁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情况的调研报告》,目前,根据征地拆迁新形势,结合城中村改造实际,我市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指导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出台了《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筹集社会资金试点推进旧城改造的实施方案》、《南宁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等,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融资难的问题,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南宁市进一步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方案》,下一步将把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四是出台《关于推进被征地拆迁农民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南府发〔2009〕62号),保障城中村村民改造后的利益,目前,自治区正在制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待自治区印发后,我市将严格贯彻执行,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五是修订了《南宁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了《南宁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1x-201x 年)》,强化规划引导,统筹布局。
(四)《关于将邕江邕宁段、八尺江列入<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控制规划>的议案》(第63号)的执行情况
201x年3月3日,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的《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控制规划(修编)》,已将邕江邕宁段列入其中。邕江邕宁段(三岸大桥至邕宁水利枢纽)整治工程和八尺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也均列入201x年南宁市第一期城建计划,计划实施两岸绿化美化工程,修建沿江景观大道,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1x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1x年底前完工。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快邕江邕宁段和八尺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为沿岸20多万市民提供宜居的生态环境,打造沿江文化长廊,提振周边产业发展。
(五)《关于加大对马山县路网建设力度,给予修建杨圩至上级村、乔利乡乐圩村至永州镇俊龙州二级公路支持的议案》(第68号)的执行情况
乐圩至俊龙公路全长约85.5公里,市政府已将周鹿至俊龙段列入201x年南宁市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年底可完成。乐圩至周鹿段公路现正由马山县进行施工图编,市政府将根据进展情况列入201x年南宁市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待该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市政府将积极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接,争取列入201x年广西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
加大公路建设资金扶持。一是正在积极争取将该项目列入201x年广西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争取自治区按250万元/公里的标准对两段公路进行补助;二是将杨圩至上级、乐圩至俊龙两条二级公路项目的补助标准提高到100万元/公里。两条二级公路项目市级补助合计约9850万元,按建设计划分年度安排资金;三是资金不足部分由马山县人民政府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政策性银行贷款筹措。
(六)《关于请求市级层面加大支持马山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的议案》(第70号)的执行情况
一是加大市级财力支持,助推扶贫搬迁工程。“十三五”期间,市本级财政按照300元/人标准安排项目前期经费。此外,我市按每搬迁1人奖励1000元的标准安排了1.09亿元奖励资金,奖励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十三五”时期搬迁任务的项目县区,马山县将安排3864.8万元奖励资金。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优先安排扶贫搬迁工程。市人民政府继续加强与中央、自治区对应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争取将中央、自治区、市本级财政投资计划优先安排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截至目前,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财政累计安排马山县各类扶贫资金8.73亿元,包括易地扶贫搬迁支持精准脱贫资金9945万元。
三是加强规划指导,打造示范安置点。市人民政府指导各县区着力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积极向自治区申报全区移民搬迁示范项目。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项目列入201x年全区7个扶贫移民搬迁示范项目之一,上林县明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作为广西新一轮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建设启动工作自治区主会场,并作为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典型项目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动态监测分析。市人民政府将指导马山县谋划地域特色明显、资源禀赋条件较好、前期工作落实较快、群众搬迁意愿明显、工作推进力度较大的集中安置点向自治区申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示范点,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四是撬动多方融资助推扶贫搬迁工程。争取国家扶贫专项贷款支持。我市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区均已签订《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融资资金使用六方协议》,马山县到位201x年农发行专项贷款6.67亿元。同时,创新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机制。指导各项目县区加快盘活各年度存量资金,优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七)《关于解决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建设融资问题的议案》(第79号)的执行情况
1、加大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建设资金扶持。一是适当提高市财政补助标准。市人民政府将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补助标准提高到100万元/公里,上林至武鸣公路项目市级补助合计约2560万元,按建设计划分年度安排资金。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将上林至武鸣二级路项目列入自治区201x年交通基础建设计划,如列入该计划,即可获得自治区250万元/公里、共计6400万元的补助。三是多方面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市本级有关部门将积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担保机构,配合上林县和武鸣区筹措建设资金。同时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将该项目列入今年或明年的地方债项目。
2、使用土地指标进行融资。201x年,我市分解下达武鸣区(含东盟经开区)、上林县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别为45.18公顷、40公顷,武鸣区、上林县可利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进行融资。若在用好用足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后用地指标仍然不足,可通过盘活存量、加大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等工作或者进一步加强计划执行、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工作力度力争更多的奖励与调剂指标。
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将督促市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同时,积极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接,力保将上林至武鸣二级路项目列入自治区交通基础建设计划,并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
二、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201x年,市人民政府共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220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146件、议案转建议74件。截至201x年8月31日,所有建议均已按时答复,答复率达100%。其中:办理结果为A类(即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65件,占建议总数的29.55%;办理结果为B类(即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者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27件,占建议总数的57.73%;办理结果为C类(即建议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待以后解决)的21件,占建议总数的9.55%;办理结果为D类(即建议所提问题不能办理只能作参考)的7件,占建议总数的3.17%。共发出代表意见卡220份,收回代表意见卡220份,其中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有199份,基本满意的有21份,满意率为90.45%,基本满意率为9.55%,其中4件代表对初次答复不满意,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后再次答复,代表均表示满意。
(一)主要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周红波市长带领政府班子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集中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并就今年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工作做了部署,提出了要求。201x年5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协调会,加强各承办单位面对面的沟通协调,解决了代表建议分办工作效率低、耗时长的问题。201x年3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南宁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文军代表市人民政府参加会议,并要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强化办理责任,严格办理程序,不断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和建议的解决率。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x〕55号),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确保办理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深入研究,注重落实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部门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实行“集体会诊”制度,并通过实地调研考察、全面摸排等方式,了解建议提出的背景、现状、问题、成因,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促进建议的落实,发挥建议的作用。
一是吸纳建议中的合理化建议。如龚秀萍代表和韦良代表提出在五象新区和邕宁区设立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的建议,我市积极采纳,计划在五象新区设置18个站点,涉及路段分别为体强路、歌海路、五象大道、平乐大道、良庆大道、宋厢路、博艺路、龙堤路;在邕宁区设置10个站点,涉及路段分别为红星路、彩虹路、蒲津路、八尺江路。
二是在落实建议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如人大代表提出在市民卡里加载青秀山风景区、南宁动物园及公益性场馆等相关应用,在落实代表建议的基础上,我市组织市民卡公司,进一步完善市民卡顶层设计,争取在市民卡统一平台上逐步整合医保、社保、志愿者服务、老年人、学生、残疾人应用等社会公共服务。
3.整合力量,密切沟通
一是承办单位之间密切沟通。对涉及多个部门、综合性较强的建议,主办单位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密切沟通联系,主动听取兄弟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协办单位主动配合,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二是承办单位积极与市人大选联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沟通联系。各主办单位通过电话、座谈会、督查活动等方式与市人大选举联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对接,反馈办理信息,汇报办理进度,听取人大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承办单位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协商沟通。做到办理“三见面”(办前见面、办中见面、办后见面),办理前充分了解人大代表的意图;办理***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努力实现“办”、“提”双方的良性互动,使建议办理工作真正成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真抓实干的过程。如在办理许文林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快环路内的机动车检测站迁至快环路以外的议案》(第045号)时,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等承办单位一行9人到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许文林、熊标等代表进行座谈。相关部门详细汇报了南宁市机动车检测站的规划建设、位置分布、环保评估、计量标定以及日常监管等情况。许文林代表充分肯定了各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视程度和办理质量,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4.加强督办,严格考评
一是各承办单位建立了领导负责制和专人督办制。主要领导带头督促检查,了解办理进度,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指定督查专员负责协调督办,推进办理工作。
二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全年重点督查工作范围。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建议办理进行全程督办,建立督查制度,加大督办力度,以书面、电话、会议、深入现场等多种形式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并及时把督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反馈,确保全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是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督查活动。201x年8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关于加快建设南宁市中楞左江大桥的议案》、《关于加快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场项目,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的建议》进行现场督办,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四是继续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做好201x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绩效考评工作。
(二)存在问题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
一是落实率有待提高。办理结果为A类的建议占建议总数的29.55%,比去年虽有提高,但幅度不大(去年A类占比为24.90%)。
二是建议办理质量仍需提高。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研究不够,在办理答复时未能把落实建议的措施或建议提出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原因阐述清楚,需经过重新办理后,代表才表示满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机关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认真尽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二是提高落实率。以推动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落实为重点,采取措施抓好办理结果为B类的代表建议向A类的转化、提升,进一步深化代表建议地办理。
三是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办理质量。要强化业务学习,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研究,充分了解代表意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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