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10-18 | 阅读:1273

 

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25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邓立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厅2021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96件(其中A类95件、B类1件),其中主办24件,会办72件。总量比去年增加24件。截止8月底,我厅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主办的24件建议中,收到反馈意见12件,其中基本满意3件、满意7件、很满意2件,无不满意的情况,所有建议答复均在我厅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中全文公开。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始终把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强化办理责任,加强办理工作督导,不断提升办理水平。厅务会对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精心组织部署办理工作,建立了由厅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厅领导牵头负责、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负责的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各分管厅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要及时进行督促、协调,对重点难点建议,要亲自协调落实;同时要求各承办处室切实做到“五定”,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办理措施、定办结时限,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各承办处室按照部署,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普遍落实了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为了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厅召开了2021年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对人大代表建议进行集中交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具体办理工作要求,制定了办理工作标准流程,统一了答复函相关文本格式。按照《省生态环境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定》,以制度规范办理流程,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建议办理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严格按照交办、承办、联系沟通、审核、答复、公开、落实、总结的规范程序进行建议的办理,每项建议都以规范格式严谨答复,建立工作台帐,做好全局统筹,将建议交办时间、催办情况等办理中各个环节详细记录,做到及时知晓办理情况。主办件的答复件(可以公开的),在答复之日起1个月之内,通过厅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公开栏目予以公开。

(三)主动沟通,提高质量。各承办处室(单位)在人大建议办理过程中,与人大代表至少沟通一次,结合工作实际,利用电话、电子邮件、微博微信、寄送资料等方式,积极与代表联系,采取协商座谈、现场办理、登门走访、专题调研等“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工作,确保沟通率100%、代表满意率100%、建议办结率100%。会办件在办理期间主动加强与主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办理意见,配合做好建议来信答复工作。对凡具备条件能够解决或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认真予以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也认真答复,把情况原因解释清楚,把理由讲充分;对所提问题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或与政策有抵触的,及时说明情况,取得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建议办理工作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在办理程序上较往年更为规范。今年我厅承办的1425号《关于支持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建议》,我厅先后与刘朝晖代表采取电话和短信方式进行了两次沟通,并将初步答复意见征求代表意见,同时邀请来厅里进行面对面交流,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十分满意。

三、主要成效

2021年人大代表所提建议主要涉及水环境质量改善、大气联防联控、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污水治理、环保产业发展、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3件,占主办建议总数的95.8%。代表所提建议对推动我省生态环境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我们高度重视,充分吸收,将建议广泛吸纳到各项政策文件和工作措施中,为全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认真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下发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方案》、《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1年)实施方案》等文件。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标志性重大战役。针对谢瑜、岳葵、刘乾坤、张剑辉等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了湘潭水府庙水库生态保护、郴州陶家河流域综合治理、益阳大通湖水质治理保护、益阳石煤矿综合治理等重点区域治理,列入环保督察重点整改内容,进行督查督办。根据曾旭、陈艳春、刘贵英、陈社强等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整治,突出抓好常宁水口山等重点区域重金属及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启动了锑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研究。认真采纳田际群、李镇江等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进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半年湖区总磷平均浓度由0.062毫克/升下降为0.060毫克/升,大通湖退出劣V类水体。根据潘胜强等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题调研,列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调研内容,研究出台了《湖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湖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暂行办法》,重点督促加强长株潭区域、常德、益阳、娄底等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与湖北省协调制定区域大气联防联治措施,并联合上报生态环境部。

(二)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人大代表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高度关注,李艳忠、陈克明、詹正雄等多位代表提出了意见建议。对此省人大杨维刚副主任亲自带队开展调研和督办。我厅由分管副厅长负责,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提出办理意见。今年以来,我厅先后印发了《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1年)》,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置情况调查,掌握实际情况,列出治理清单。下达了2000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计划和整治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完善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度体系。目前全省农村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已经达到30%左右。

(三)积极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改革。针对潘胜强、奉吻香等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厅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体制机制改革。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改革配套措施和实施方案,及时指导市州生态环境机构设置和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调查研究,拟定改革方案。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将生态环境执法列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内容,明确乡镇(街道)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机构,积极探索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协管员制度。根据中央关于乡镇(街道)改革以及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精神,明确乡镇(街道)负责环境保护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机构。

(四)积极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根据刘晓英、徐荩、朱阳辉、邹小丹等代表的相关建议,我厅根据带头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制定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划定并公布了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开展全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深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排污证制度,完善排污权交易政策,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通知》,防止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一刀切”。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扶贫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同时,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省级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我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共性问题排查和整改。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为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贡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省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和有效监督下,省生态环境厅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大代表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建议办理跟代表沟通不够深入,答复针对性不强;二是环境问题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受资金、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影响,有的问题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解决,个别建议的办理难以满足代表要求;三是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未及时将最新工作动态和主要工作成效向代表反馈。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主动加强对接,确保代表了解建议办理最新进展和成效;对正在落实当中的,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在年底前办出实效。今后,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努力探索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能力、质量和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向各位代表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收藏:
点赞:
下载:4380
投诉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