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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土地经营纠纷日益凸显。这些纠纷不仅影响农业生产,还威胁到基层社会稳定。因此,对农村土地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进行深入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
宝塔区地处黄土高原,是延安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全区农村人口24万,农用地面积154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48万亩。这里多丘陵和沟壑,不宜从事大面积粮食作物生产,因此根据气候和地理环境,农民主要从事苹果、大棚蔬菜、玉米以及小杂粮生产。随着改革开放,农村土地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拥有了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一方面调动了农民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农作物产量,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由于集体土地被打开重分,承包地出现了地界不明,农户土地被集体收回、女子户没有地,拖欠土地流转费等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的重要作用随之显现。
二、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案卷资料分析、走访相关单位、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现状、特点、成因及解决机制进行了全面梳理。
三、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特点
(一)群体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往往涉及众多农户,一旦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普遍性。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拆迁、收益分配等原因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
(三)多元性。农村土地经营的主体多元化,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导致纠纷类型多样。
(四)复杂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乡土习惯、政策法律等多方面因素,处理难度较大。
四、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具体类型
(一)先弃后取型。一些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后,由于其他原因没有使用土地,造成土地撂荒,其他人趁机利用,进行种植;或未明确责、权、利关系,交给他人使用,或因为撂荒被集体收回。现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为由,要求取回土地,与种植人及集体发生纠纷。此类案件占总案件的10%;
(二)流转不规范型。土地流转不规范而引发的纠纷,包括流转合同内容不规范不健全;流转程序不规范;口头合同等。此类案件占总案件的12%;
(三)外嫁女型。外嫁女为争得土地与其娘家或集体发生的纠纷。此类案件占总案件的10%;
(四)征地补偿型。征地补偿款分配引发的纠纷,此类案件较多尤其是外嫁女分配问题,占总案件的13%;
(五)地界不清型。承包地由于后期治理导致地界不清引发的纠纷,合村并镇后,地界未明确引发纠纷,此类案件较多,占总案件的25%;
(六)户籍变动型。由于搬迁迁出户口,迁出地的地被集体收回,落户地不给分地引发纠纷,此类案件占总案件的10%;
(七)拖欠费用型。土地经营权流转后,拖欠流转费问题,此类案件占总案件的10%;
(八)离婚分割型。夫妻离婚后,所经营土地归属分割问题,引发的纠纷,此类案件占总案件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