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
二、存在的问题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党性锤炼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强。参加组织生活有时存在“被动”心态,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进行深刻自我革命的精神还不足,如同中指出的,有时自我剖析停留在“学习不够、落实不够”的层面,未能真正触及灵魂深处。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进行自我检视的频率和深度不够,艰苦奋斗的精神有所弱化,有时觉得企业发展了,条件好了,在公务活动中对一些细节要求有所放松。二是理想信念的根基有待进一步夯实。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诱惑和复杂考验,虽然能守住底线,但有时在思想上会产生“歇歇脚”的念头,攻坚克难的锐气不如从前。对照焦裕禄、兰辉等先进典型的崇高境界,感到自身在牢记初心使命、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方面还有差距。三是道德修养的境界还需提升。在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方面,虽然能以身作则,但有时对身边同志的一些非原则性的小毛病提醒批评不够及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培育企业清廉文化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还需加大。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深入扎实。虽然建立了基层联系点,但“下沉”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有时“身入”有余、“心至”不足,与一线职工面对面、心贴心交流的时间偏少,对他们在生产经营、生活保障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了解不够全面、反馈解决不够及时。例如,上次调研时发现有部分职工对新的绩效考核方案有疑虑,但后续跟踪解释工作做得不细致,导致一段时间内员工积极性受影响。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有时流于形式,真正带着问题、带着思考去基层寻策问计的时候不多。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时不够到位。在参与公司班子议事决策时,对非分管领域的问题有时研究不深、发言不主动,或者对自己分管的工作阐述过多,听取其他班子成员意见不够耐心,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对组织的决定能够坚决执行,但有时在领会意图、创造性落实上还有提升余地。三是纪律规矩的弦绷得不够紧。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理解是到位的,也能带头遵守,但在抓好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上,严抓严管的力度还需加大。对一些“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如“吃公函”、快递送礼等)的警惕性还需要提高,防范措施需要更加精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思考不够系统,在一些环节还存在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彻底的问题。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退。面对公司历史遗留的债务化解、部分投资项目效益不佳等“硬骨头”,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求稳心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劲头不足,创新性思路和突破性举措不多,导致一些问题久拖未决。例如,在推动某个低效资产盘活项目时,协调难度大,前期推进缓慢。二是政绩观存在偏差。有时过于看重显性业绩和短期指标,如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对企业长期核心竞争力培育、科技创新投入、绿色低碳转型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重视程度和资源投入相对不足。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公司在精细化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还有明显短板。三是斗争精神有待加强。在推动工作落实中,有时碍于情面,对部门间协调不畅、执行不力的情况,批评指正不够直接、不够严厉,存在一定的“宽松软”现象。对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挑战,预判能力和应对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一是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力度仍需强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时满足于开会部署、传达要求,在具体指导、跟踪问效、压力传导上做得不够,对下属企业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提醒抓得不够紧、不够经常。二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效果有待巩固。虽然会议文件有所减少,但有时会不自觉地通过工作群布置任务、索要材料,变相增加了基层负担。对调研考察、横向交流中的形式主义问题警惕不够,例如,有时调研安排路线固定、看点单一,未能完全摆脱“被调研”状态。三是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功夫下得不够深。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谈心谈话的深度和针对性有待提高,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批评不够及时、不够尖锐,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够充分。在推动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方面,表率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三、原因分析
(一)理论武装“温差”,导致思想根基筑得不牢。反思存在的问题,根子在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悟不够深入、系统,未能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时满足于浅层阅读、泛泛而学,对其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掌握不够透彻,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国企党建的重要论述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导致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时存在“温差”,思想上出现了懈怠,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拧得不够紧。未能时常对照先贤先辈、先锋先进反思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有所放松,导致在面对复杂局面和诱惑考验时,政治定力有时不够坚强。
(二)党性修养“落差”,导致自我革命精神减弱。随着职务提升和环境变化,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党性锻炼的要求,缺乏“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性和“刮骨疗毒”的勇气。自我要求标准有所降低,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在追求高标准、严要求上有所松懈。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有时不够严肃认真,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不够经常、不够有力,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没有始终把职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主动性减弱。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方面还存在差距。
(三)纪律规矩“偏差”,导致敬畏之心有所淡化。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深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警惕性不够高,有时存在“习惯性漠视”。对一些细节小事不够在意,认为“问题不大”,未能充分认识到“小节不守,大节难保”。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抓得不够实,未能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思考不足,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稻草人”现象。对落实“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的要求,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有提升空间。
(四)担当精神“反差”,导致斗争本领有待提升。面对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有时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和“钉钉子”精神,存在求稳怕乱、怕担风险的思想。政绩观出现偏差,有时急于出成绩、显亮点,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习惯于按部就班、遵循惯例,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研究不够深入,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有待加强。在严格管理、较真碰硬方面存在顾虑,担心影响团结、怕得罪人,导致一些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五)责任传导“压差”,导致严的基调未到底。对“一岗双责”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有时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投入精力相对不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下属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督促检查、考核问责不够严格。在日常监督管理上,有时碍于情面,严抓严管的力度不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够充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辨析不够、斗争不力,为基层减负的成效有待巩固。
四、下步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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