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三是政治执行力不够有力。虽然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但在执行过程中,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对一些重点工作、难点任务,部署安排多、跟踪问效少,推动落实的力度不够、措施不够具体,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够明显。比如,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虽然牵头制定了学习教育方案、组织了集中学习,但对学习教育的落实情况跟踪督导不够严格,对部分干部学习不深入、领会不透彻、践行不到位的问题,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导致学习教育成效不够显著。同时,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时,有时存在“虎头蛇尾”的情况,缺乏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的韧劲和决心。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努力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但对照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对党忠诚、厚植为民情怀、保持清正廉洁的更高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存在“被动学习、应付学习”的现象,缺乏主动学习、深入钻研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平时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静下心来系统学习的时间较少,学习多以通读原文、摘抄笔记为主,缺乏对理论知识的深入思考和实践运用,未能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特别是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对一些新修订的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够及时、领会不够深刻,未能始终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党性修养锤炼中,理论武装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是党性锻炼不够经常。虽然能够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但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有时存在“走过场、搞形式”的情况,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未能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比如,在组织生活会中,自我批评时避重就轻、遮遮掩掩,只谈表面问题、不谈深层次问题,只谈工作问题、不谈思想问题;相互批评时,多以鼓励为主、少以批评为辅,缺乏直面问题、敢于较真的勇气,导致党性锻炼的成效不够明显。同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自身的要求不够严格,未能始终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解决总开关问题上不够坚定有力。
三是为民情怀不够深厚。虽然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在“重工作、轻群众”的倾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经常,未能及时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对群众反映的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问题,回应不够及时、解决不够有力。比如,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过程中,有时更多地关注硬件设施建设,对群众的实际需求了解不够深入,未能结合群众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文明实践活动,导致部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未能真正成为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阵地。同时,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虽然能够自觉学习相关要求,但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主动性不够、措施不够具体,为民情怀不够深厚。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努力做到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但对照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规范权力运行的更高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群众路线践行不够到位。虽然能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但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方面,存在“走马观花、流于形式”的情况,深入基层调研不够扎实,未能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需求。比如,在调研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时,往往更多地听取基层干部的汇报,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实地走访了解不够,对群众反映的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未能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整治,导致群众满意度不够高。同时,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主动性不够、效率不够高,对群众反映的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诉求,有时存在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的情况,未能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在主持市文明办工作过程中,虽然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但有时存在“一言堂”的倾向,在研究一些具体工作时,往往更多地坚持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听取班子成员和下属的意见建议不够充分、不够全面,未能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和下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比如,在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时,有时未能充分征求班子成员和基层文明办的意见建议,导致部分工作计划与基层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可操作性不够强。同时,在班子内部沟通协调不够经常,对班子成员的工作支持不够、指导不够,未能形成工作合力,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法纪敬畏之心不够强烈。虽然能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但在一些小事小节上,有时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敬畏之心不够强烈,未能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比如,在公务接待过程中,有时存在超标准接待的苗头性问题,虽然能够及时纠正,但反映出本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敬畏之心不够,对相关纪律规矩的执行不够严格。同时,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虽然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够重视,未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在防止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方面,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反思自身,发现自己在敬畏法纪、严守规矩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未能真正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干字当头,积极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中担当作为。但对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的更高要求,对照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好坚实基础的目标任务,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政绩观不够牢固。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过程中,有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重亮点、轻基础”的倾向,过分注重打造特色亮点工作、营造宣传氛围,对一些基础性、长期性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导致部分工作成效不够持久。比如,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有时更多地关注迎检点位的整治提升,对非迎检点位的文明创建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文明创建工作出现“冷热不均”的现象,未能实现全域创建、常态创建。同时,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方面,思考不够深入、举措不够具体,未能真正将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政绩观存在一定的偏差。
二是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烈。面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推诿扯皮”的情况,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决心,缺乏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意识,未能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比如,在整治不文明行为过程中,面对一些顽固不化的不文明现象和少数群众的不理解、不配合,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未能主动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治,导致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同时,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志愿服务体系完善等重点工作中,面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缺乏攻坚克难的韧劲和决心,工作进展不够明显,担当作为不够有力。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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