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始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政治能力建设上仍有短板,具体表现为:
二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判断力有待提升。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坚守政治方向、坚守政治立场,但面对文旅领域复杂的意识形态形势,面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缺乏前瞻性和警惕性,未能及时从政治高度分析问题、防范风险。例如,在分管办公室工作中,对各类公文、信息的政治把关不够严格,有时过于注重格式规范、文字通顺,对内容背后的政治导向、政治影响考量不够细致;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对一些涉及文物安全、文化传承的舆情信息,敏感度不足,未能及时主动研判、妥善处置,存在一定的政治风险隐患。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努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但在党性修养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上仍有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是理论武装的深度和持续性不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缺乏系统性、长期性规划,有时存在“被动学习”“应付学习”的情况,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不够细致,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不够透彻,导致党性修养的思想根基不够牢固。例如,在学习党章过程中,仅满足于熟记党员义务、党的组织制度等基本内容,对党章蕴含的精神实质、实践要求钻研不够,未能将党章要求与自身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在工作中有时未能完全以党员领导干部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存在党性修养松懈的现象;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对八项规定精神的历史背景、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学习不够深入,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深刻,未能从党性修养的高度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是理想信念教育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能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对党忠诚,但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忽视了理想信念教育的常态化开展,未能将理想信念教育融入分管工作的全过程,导致部分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意识有所淡化,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足。例如,在非遗文化传承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具体工作,忽视了对非遗传承人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未能引导传承人心怀家国、坚守初心,导致部分非遗项目传承活力不足,未能充分发挥非遗文化在凝聚人心、弘扬正能量中的重要作用;在办公室工作中,对干部职工的党性教育不够经常,未能有效引导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部分干部存在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现象,影响了办公室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是修身律己的标准不够严格。始终坚持用党性原则正心明道、修身律己,努力保持清正廉洁,但在一些细节方面,自我要求有所放松,未能做到事事、处处、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存在“小节不拘”的思想。例如,在日常工作中,有时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一些小礼品、小宴请,虽然价值不高,但违背了廉洁自律的相关要求,反映出自身修身律己不够严格;在工作作风上,有时存在急躁情绪,面对复杂问题、繁琐工作时,不够冷静耐心,说话办事不够讲究方式方法,未能充分体现共产党人的优良作风;在生活作风上,有时不够勤俭节约,存在铺张浪费的现象,未能完全践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与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存在差距。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始终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但在敬畏之心的强化、责任落实的力度上仍有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是敬畏人民的意识不够强烈,群众工作不够扎实。能够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经常,未能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例如,在文物保护工作中,虽然开展了文物普查、修缮等工作,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不够,对群众反映的古民居保护、文物安全等问题,回应不够及时、解决不够有力,导致部分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不满意;在非遗文化传承工作中,忽视了群众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非遗传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群众反映的非遗传承后继乏人、传承形式单一等问题,未能有效破解,导致非遗文化传承与群众需求脱节;在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过程中,有时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调研不够深入,未能真正沉下身子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够到位。
二是敬畏组织的意识不够牢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始终尊重组织、服从组织,但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对党组的决策部署,有时存在选择性执行的情况,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有时过于强调自主性,忽视了与其他班子成员、其他科室的沟通协作,未能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合力;在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方面,有时存在“一言堂”的倾向,对分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有时未能充分征求分管科室干部职工、下属单位的意见建议,未能严格按照议事决策规则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存在随意用权、任性用权的现象。例如,在安排文物修缮资金、非遗项目补助资金时,有时过于依赖自己的经验判断,未能充分征求相关科室、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导致部分资金使用不够合理,未能发挥最大效益;在办公室工作中,对一些重要工作安排,有时未能充分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导致工作推进不够顺利,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三是敬畏法纪的意识不够强烈,廉洁自律防线不够牢固。能够自觉学习党纪国法,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但在工作中,有时存在纪律规矩意识淡化的现象,对一些规章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未能时刻以党纪国法为标尺严格要求自己,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例如,在分管办公室工作中,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有时存在公车私用、公务接待超标等现象;在文物保护、非遗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不够到位,对一些审批环节、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管不够严格,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隐患;在日常工作中,对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的廉洁教育不够经常,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不够、制止不够,未能有效引导干部职工严守党纪国法,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同时,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对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监管不够严格,对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的警惕性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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