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2026-01-19 | 阅读:1270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市医保局工作实际,对照“五个带头”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摆问题不足,深刻剖析根源症结,明确整改方向举措。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政治领悟深度不足,理论与实践融合不紧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存在“学过即过、学用脱节”的现象,未能完全从保障民生福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政治高度领悟医保工作的核心要义。在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医保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时,对“保基本、惠民生、促公平”的政治内涵把握不够透彻,统筹推进医保事业发展的政治站位有待提升。例如,在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过程中,更多关注政策条文的落地执行,对改革背后保障参保群众权益、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的政治考量和民生意义思考不深,导致在政策宣传解读、基层衔接落实等环节存在短板,部分参保群众对改革政策理解不充分,改革获得感未能及时充分彰显。二是政治执行力有待加强,决策部署落实有温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时,存在“上热中温下凉”的现象,部分工作推进力度不足、落实成效不佳。对医保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基金安全等重点工作,未能建立健全闭环落实机制,导致部分政策在基层执行中出现偏差。例如,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行动中,对上级明确要求的“零容忍”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要求,推进不够坚决有力,存在重检查、轻整改,重处罚、轻规范的倾向,对部分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整改跟踪督导不到位,导致个别问题出现反弹回潮,未能充分彰显医保基金监管的政治责任和底线要求。三是政治判断力不够敏锐,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面对医保领域新形势新挑战,对潜在的政治风险、廉政风险、民生风险研判不够精准,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在推进医保基金省级统筹、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重大改革任务时,对可能引发的舆情风险、社会风险评估不够全面,应对预案不够完善。例如,在落实新一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时,未能提前预判部分药品供应保障可能出现的问题,也未及时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联动机制,导致少数低价中标药品出现断供、缺货现象,影响了参保群众正常用药,暴露出政治判断力不足、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党性锤炼常态化不足,党内政治生活质效不高。将党性锻炼融入日常工作的意识不够强烈,对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在主持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有时存在避重就轻、走过场的现象,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对党建工作与医保业务融合指导不够有力,导致部分党支部存在“两张皮”问题,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例如,在指导下属医保经办机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时,对活动内容与医保经办服务、基金监管等核心业务结合不紧密的问题未能及时纠正,导致党建工作引领保障作用弱化。二是理想信念与实践结合不紧密,为民初心践行不够到位。对“医保工作是重要民生工程,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理想信念认知,未能完全转化为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医保问题上主动性、针对性不足。在推进医保服务提质增效工作中,存在重流程优化、轻群众体验的倾向,对群众在医保报销、异地就医、待遇享受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关注不够、解决不及时。例如,在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时,更多关注系统平台的技术升级,对部分老年参保群众不熟悉线上操作、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烦琐等问题未能及时推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导致部分群众仍需往返奔波办理相关手续,未能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三是斗争精神有所弱化,原则立场不够坚定。面对医保领域复杂的利益调整和矛盾问题,有时存在求稳怕乱、不愿得罪人的思想,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决心。在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等工作中,面对部分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的阻力和诉求,未能坚定站在维护群众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的立场上据理力争,导致部分政策推进力度不足、落实效果打折扣。例如,在规范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工作中,对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的乱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因担心影响政医关系,未能采取坚决有力的监管措施,仅以约谈提醒为主,导致问题整治不够彻底,损害了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敬畏人民的宗旨意识不够牢固,群众诉求回应不够及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保领域突出问题重视不够,督查督办力度不足,存在“重受理、轻办结”“重答复、轻解决”的现象。在处理群众信访举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时,未能建立健全快速响应、闭环办理机制,导致部分群众诉求办理周期长、解决效果不佳。例如,2025年第三季度,群众集中反映某县域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执行不规范、报销材料要求烦琐等问题,虽然安排了专人核查,但后续跟踪督办不够持续,对问题整改情况的回访核实不够到位,导致部分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影响了群众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敬畏组织的纪律观念不够强烈,执行组织制度不够严格。对组织赋予的职责使命认识不够深刻,在落实组织决策部署、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存在不够严格、不够规范的问题。在推进重大医保改革任务、安排重要工作部署时,有时存在先推进、后向组织汇报的情况,未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例如,在调整部分医保待遇政策试点工作中,未能充分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也未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就擅自启动试点工作,导致试点过程中出现政策衔接不畅、群众意见较大等问题,反映出对组织纪律的敬畏不足。三是敬畏法纪的底线思维不够扎实,依法履职能力有待提升。对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学习不够深入,对法治边界把握不够精准,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倾向。在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对执法程序的规范性重视不够,未能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例如,在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中,因急于查清违法违规事实,部分现场核查环节未完全履行法定告知程序,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虽然未造成实质违法后果,但反映出对法治精神的敬畏不足,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同时,对分管领域干部的法制教育不够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规范、政策解读不准确等问题。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攻坚克难的担当力度不足,面对难点问题存在畏难情绪。对医保领域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缺乏“啃硬骨头”的勇气和决心,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在推进医保基金省级统筹、解决医保历史债务、规范医保经办服务等工作中,面对复杂的利益协调和工作阻力,未能主动牵头破解难题,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佳。例如,在解决部分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保障问题上,因担心涉及资金量大、协调部门多,未能主动与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仅停留在政策研究层面,导致问题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影响了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二是创新意识有待提升,工作方式方法不够灵活。适应新时代医保工作发展要求的创新思维和举措不足,对数字化、智能化在医保领域的应用探索不够深入,仍习惯于采用传统工作模式推进工作。在医保基金监管、参保服务、政策落实等方面,未能有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工作效能,导致部分工作精准性、时效性不足。例如,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仍主要依赖人工核查、现场检查等传统方式,对大数据分析预警、智能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够充分,难以有效发现隐蔽性、团伙性的欺诈骗保行为,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落实的韧劲不够,跟踪问效机制不够健全。对各项医保工作部署,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安排、轻督查”的现象,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和钉钉子精神。在推进重点工作过程中,未能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跟踪问效机制,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不够及时、不够严格,导致部分工作出现“半拉子”工程。例如,在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虽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但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对基层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不够深入,对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导致部分标准化服务要求未能真正落地见效,参保群众办事体验提升不明显。四是统筹协调能力有待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不够顺畅。医保工作涉及财政、卫健、人社、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统筹协调不够有力、部门联动不够顺畅的问题。在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打击欺诈骗保、推进分级诊疗等工作中,未能有效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够充分,导致部分工作出现政策衔接不畅、推进不同步等问题。例如,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联合执法行动中,因与公安、检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不及时、执法联动不紧密,导致部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及时、打击力度不够,影响了专项行动的整体成效。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部署、轻落实”的倾向,未能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对下属单位和基层党支部的指导监督不够有力,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导致部分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淡薄。例如,在年度工作部署和考核中,对医保业务指标关注较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不够具体、考核权重偏低,导致部分基层医保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存在廉政风险隐患。二是廉政风险防控不够精准,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医保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不够深入,尤其是对医保经办服务、基金监管、药品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完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在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工作中,未能严格落实廉政审查、谈心谈话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不果断。例如,在对医保经办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中,对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的监督较多,但对基金审核支付、报销审批等关键环节的廉政监督不够到位,未能建立健全全程留痕、实时监控的监督机制,存在廉政风险。三是作风建设整治不够彻底,形式主义问题仍有残留。对分管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够坚决、不够彻底,未能形成常态化的整治机制。在推进医保工作中,仍存在重痕迹、轻实效,重报表、轻实绩的现象,增加了基层工作负担。例如,在开展基层医保工作督导检查时,过多关注材料是否齐全、报表是否规范,对工作实际成效、群众真实感受关注不够;在政策落实过程中,要求基层报送的材料过多、频次过高,导致基层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影响了工作实效。四是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能力素质有待提升。对医保干部队伍的培养、锻炼和使用不够重视,未能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培训教育机制,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业务水平难以适应新时代医保工作发展的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对业务能力强、担当作为突出的干部培养使用不够;在日常工作中,对干部的关心关爱不够,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部分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足。例如,在推进医保数字化转型工作中,因缺乏专业的数字化人才,也未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导致工作推进缓慢,难以有效满足参保群众对智慧医保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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