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河湖健康生
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有效举措,事关人民群众福祉
和长远发展。为确保河长制在我市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
水环境改善和水生态修复方面真正发挥作用并取得长效,按
照市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于5月份带领农
村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深入六县(市、区)进行了调研。通
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视察,对我市河长制的工作情
况有了全面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境内河流有x条。其中,流域面积x平方公里
以上的河流x条,x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x条。以陵川六泉
至泽州县柳口一线的分水岭为界,西部为黄河流域,主要包
括沁河水系、丹河水系、入黄水系和入汾水系,流域面积x
平方公里;东部为海河流域的卫河各支流,流域面积x平方
公里。
沁河、丹河为贯穿我市南北的两大河流。在我市设置的
11个国控监测断面中,沁河干流3个、丹河干流6个、蟒河
1个、大峪河1个。xx年,在参与水功能区达标评价的10
个断面中,有7个稳定达标,达标率为70%。
一、工作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以
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河
长制工作的具体要求,构建组织体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
任务落实,全力推进我市河长制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
效。
(一)率先出台工作方案。
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xx
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政
领导、突出问题导向,率先在全省出台了我市全面推行河长
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确立了四级河长的组织体系,围绕加
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六大任务制定了
系列措施。方案下发后,我市六县(市、区)及乡(镇)均
按照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出台了实施方案,为我市河长制工
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组织体系和制度。
市、县、乡分别成立了河
长制办公室,负责对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日常管理。建
立起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河湖警长组织体系。截至
目前,全市共设立河长x个(其中:市级x个、县级x个、
乡级x个、村级x个)、河湖警长x个(其中:市级x个、
县级x个、乡级x个、村级x个),在河道醒目位置设置公
示牌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实现了我市重点河流、重点流
域河长制工作的全覆盖。各级河长陆续上岗履职,河长巡河
护河工作全面展开。同时,制度建设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中
之重,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巡查工作制度等10
项配套制度相继制定出台,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初步完成,
为河长制的高效推进提供了制度支撑。
(三)编制河流“一档一策”。
市政府职能部门在梳理
我市现有涉水规划、开展境内河流基本情况调查评估的基础
上,完成了我市257条河流名录的编制和河流水系图的绘制
工作。以河湖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为基础,对我市境内丹
河、白洋泉河、白水河等六条市管河流及县域重点河流建立
了“一河一档”,完成了全市河流“一河一策”的编制、审
定和印发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河流管理保护目标任务、责任
和措施清单,我市河湖保护与治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基本形
成。
(四)开展系列整治行动。
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针对黑
臭水体、垃圾围河、入河排污口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治理
行动。一是开展清河专项行动,清理河道淤泥、建筑垃圾80
余万立方米,打击河道非法采沙行为,保证了河道的整洁畅
通。二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活动。对于所有涉水企事业单
位实行“黄、红”牌管理,对166个入河排污口设置了标识
牌,对存在超排、偷排的企业实施严厉查处、挂牌整改。目
前,“红牌”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
综合整治活动。率先在全省划定了89个“禁养区”,禁养
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全部关停搬迁。全市1035家规模化养殖
场已有806家实施了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完成率达
77.87%。
(五)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按照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的建设。一是城市黑臭
水体整治工程。
经市总河长组织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去年以
来陆续对我市城市建成区的10条河流进行了整治,大力实
施雨污分离等举措,从源头控制污水排放,我市城市建成区
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同时,东河、西河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书院河二阶段景观工程的加快推进,将有效改善我市城市生
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二是沁水河道治理工程。
我市沁河河道
治理工程作为全省生态修复重点工程之一,目前正在加快推
进。该工程总投资1.9亿元,已累计完成投资1.1亿元,预
计2019年底完工并投入运行。三是湿地工程和污水处理
设
施建设。
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度,高平南部两河湿
地工程已完成并投入运行;丹河二期工程全面开工建设,三
期工程及长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长
河石淙头湿地工程项目启动实施。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
我市的建设力度正在逐步加大,目前全市污水处理厂已建成
9个,在建10个,正在规划的2个。
二、存在问题
随着我市河长制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市政府水污染防治
战略的实施,一系列强有力的治水措施和治理工程扎实推进,
我市地下水、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改善,水环境
质量逐步向好。但从我市水生态和水环境现状来看,形势依
旧不容乐观,后期任务更加艰巨,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须引起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部分河长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
推进河长制,
核心是责任,关键是落实。我市部分河长对河长制工作对于
生态文明建设和打赢“三大攻坚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
发展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牵
头谋划、综合协调、推动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压力传
导逐级弱化;部分河长履职不到位,对自己负责的河道还未
能真正做到底数清、问题明、措施实,定期巡河形式化,巡
查不全面不彻底及频次不足,巡河质量难以保证;部分河长
巡河日志记载内容不详不实,具体问题、配套措施、督办落
实等主要内容缺失,影响到河长制工作的推进成
效。
(二)河长制工作运行机制尚不完善。
当前,我市河长
制工作处于摸索尝试阶段,还未能真正做到科学化、制度化、
规范化运行。一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市河长制
工作监督考核制度虽已初步建立,但没有紧密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指标,没有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
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和部门综合评价的重要
依据,对河长履职情况的检查督导、考核评价流于形式、不
切实际、没有实效。二是日常巡查机制不完善。
基层巡河力
量薄弱,巡河不能保证日常化和经常化,难以及时发现问题。
三是联动监管机制未形成。
相关成员单位或职能部门各自为
政、协作不力,河湖警长作用发挥不明显,“共抓共管共治”
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形成,还需在常态长效上持续用
力。
(三)流域治理未能做到标本并重。
流域生态治理是一
项系统性工程,各级政府在出重拳、下大力推进河长制各项
工作的同时更需要注重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一是由于我市
环境治理历史欠账多,现有的环保设施也不同程度存在处理
技术滞后、污水收集率低、不能满负荷运行等问题,在建的
工程性治污设施推进速度也不够快,满足不了当前需求。二
是河道两岸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不强,乱占乱建、乱围乱堵、
乱倒乱排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增加了河流管护的阻力和成本;
三是在乡(镇)特别是沿河两岸乡村居民的生活垃圾和污水
的收集处理上,政府相关部门重视程度不高、统筹谋化不够、
治理手段和措施有限,影响到我市环境治理成效。此外,河
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是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基础,随着水域划
界确权工作的开展,河湖(库)管理范围与地上附着物的权
属冲突接踵而来,如何化解这一矛盾必须引起高度重
视。
三、几点建议
今年是河长制工作从“见河长”转入“见成效”的关键
之年,需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
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具体举措,统筹推进我市水资源保护、
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工作,
逐步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严格监管、保护有力”的
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构建起我市平安绿色生态大水
网。
(一)夯实河
长责任,真正把河长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出
成效。
各级各部门要以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
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对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意义,
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完善我市水资源保护与发
展中长期规划,把水环境提升放到发展全局中统筹考量,切
实变“九龙治水”为党委政府“一拳发力”,真正把河长制
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各级河长要真正履行好河流的“管、
治、保”三项职责,经常深入河道巡查,了解所管河段突出
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
督查严,推动责任水域问题的不断解决。特别是要加强已整
治河道的“回头看”,杜绝黑臭水体复流;各级河长办要统
领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发挥好组织协调和平台枢纽作用,
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完善责任追
究与问责机制,从严检查督导,倒逼责任落实,让河长制工
作真正“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调联动,汇聚联防联控的流域保护合力。
水生态治理难度大、任务重、战线长,不仅要解决历史遗留
问题,还要用长远的眼光、创新的思维解决当下许多繁杂的
治理难题。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优势、协同作
战,不断加大对河湖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打击力度,高质高
效完成自己的 “分内事”,着力构建起多部门共管共治的
工作模式和联防联控机制。 要着力加强河湖警长队伍建设,
利用公安信息化手段,真正发挥河湖警长在维护辖区河流水
域秩序、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作用;各级执法
部门要立足本职,深入查找执法依据方面的不足,通过建议
人大立法,健全水环境治理与管护的地方性法规,解决执法
手段软化等问题;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公众保护生态
环境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群众成为河道监管的“千里
眼”,营造全民共管共护的良好氛围,逐步构建起各区域、
各部门、全社会“共抓共管共治”的流域保护新格
局。
(
三)完善管护机制,切实提升河长精细化管护水平。
科学的日常管护机制是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保障。要积极
学习浙江浦江、广东雷州等先进地区管水治水的成功经验,
结合我市实际大胆创新实践,认真总结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
做法复制、推广,并适时上升为制度,织密织牢全面推行河
长制工作的制度之网;要注重河长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河长
专业化管护水平,增强管护实效;要针对巡河机制不健全、
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认真探索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机制,
整合基层治理力量,建立专职巡河员队伍,切实做到及时发
现问题、及时开展整治,实现河湖的日常化、精细化管
理。
(四)开展综合整治,力争我市水生态治理取得长效。
流域生态治理只有源头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
并重,才能实现治理与发展双赢。我市河长制工作应与产业
转型、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农林文旅康一体化发展结合起
来,整合利用各类资源,为我市的高质量转型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大力提升治污基础能力。
合理配置垃圾综合利用和污水
处理设施,加大建设力度。引进环保技术,对现有不达标的
污水处理厂要加快提标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质量。
二是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围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
革命”,大力开展乡村特别是河道两岸村庄的环境整治,解
决好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置与处理问题。加快农村居民生
活污水管网建设和农村旱厕改造,使城镇污水管网逐步向农
村集镇、河道两岸村落覆盖延伸,让垃圾、污水远离河道。
此外,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加快推进水域划
界登记确权工作,依法厘清权属、化解争议,确保水域岸线
确权登记结果合法准确。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进河道绿化、
固堤护岸等工程建设,在保障流域生态安全、建立起完善的
流域生态体系的同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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