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纪检监察原创论文集(15篇107页56000字)
2019-10-16 | 阅读:45

 

 

党建纪检监察原创论文集(1510756000字)

 

目录

 

浅析石油企业舞弊风险成因及对策

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问题和提升策略初探

加大廉洁教育,完善反腐机制,昂首迈进国际先进

加强物资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思考

加强作风建设 努力构建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作业区

建立企业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浅谈国企基层党支部如何促进基层廉政建设工作

浅谈如何提高基层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浅谈新形式下增强石油企业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浅析如何提高企业案件初核成案率

浅析石油企业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及对策研究

浅议如何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有效监督

石油企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舞弊产生原因及对策思考

试论“平安、绿色、和谐”理念在党风廉政教育中的植入问题

增强基层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务实性的措施

浅析石油企业舞弊风险成因及对策

 

【摘要】近些年来石油企业出现了各种各样手段的舞弊现象,这些舞弊现象的出现给企业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和极大的经济损失,舞弊现象的频发引起的企业高层管理者的重视,本文就在石油领域舞弊出现的原因及如何应反舞弊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石油企业 舞弊风险 探讨

   

一、舞弊产生的原因

舞弊是指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当或非法利益。人对利益的追逐本性,使舞弊威胁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如影随形,时时、处处存在。只要有合适机会,舞弊行为就可能发生。综观企业内外部环境,舞弊问题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社会生产方式、社会环境和风气的变动影响不可避免传动到企业内部,诱发员工舞弊。公司员工是社会活动的个体,随着近年来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虚荣显阔主义兴起,社会活动个体的思想意识难免会受到影响,乃至侵烛。而因为住房、子女教育、医疗、赡养父母等引起的沉重经济负担更可能使个别人不得不铤而走险。侥幸心理也使部分人不惜以身试法。因此,企业在防范舞弊风险时不能依赖员工的良心和自觉性,而是必须靠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科学设置岗位分离,合理分配权限,确实做到让有意舞弊者无机可乘。
   
(二)现代化经营管理影响。现代化的经营和管理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企业对现代化管理工具和管理人员的依赖程度,同时使得舞弊手段更加隐蔽,难于察觉。通过篡改电子设备参数进行舞弊就是例证,舞弊问题在权利集中部位或者关键岗位上时有发生也是例证。经营管理知识的普及传播也提高了舞弊的可能性。
  
 (三)企业内部工作细化影响。随着经营业务的扩大和拓展,企业规模迅速扩大,管理日益复杂,经营管理中的分工更加细化。企业每一个员工都有特定的工作环节,他们在关注细节工作的同时,也可能发现舞弊机会。目前企业员工舞弊的最多例子就是细节舞弊。细节舞弊隐蔽性强,一般不会轻易被工作前后不相关的人员所发现。而当后序人员没有仔细审查或其他原因,就可能让细节舞弊者得逞,进而增强其侥幸心理。
   
(四)石油企业产品特性影响。石油石化企业主营产品的成品油特性之一就是易挥发,产品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都会有损耗,其次,成品油的体积、密度随着全天温度、大气压强的变化而呈现规律性的变动;第三,不同批次的成品油的密度一般不同,当不同批次的同一种产品混合储存或者销售时,其体积、密度不是简单加减问题。上述问题给产品计量管理带来很大的挑战,给舞弊者提供了机会。
   
(五)企业实际情况影响。一些石油石化企业经营范围横跨几个省,乃至遍布全国,各地加油站终端和油库布局不尽相同;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结构不同,各区域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有差异。因此一刀切的管理指令在个别地方难免会背离实际情况,而过分强调特殊情况将削弱整体管理职能发挥,导致公司政令不通,成为舞弊者的借口。目前个体的特殊性和总体的一致性矛盾不可调和,始终存在,这也为有意舞弊者提供了机会。一些企业实行职能专业线管理,部门横向之间沟通困难,甚至形成了管理中透明的玻璃墙现象,狭隘的上级“唯一”论,使得专业线几乎成为专业“井”,下级作为与不作为均取决于上级的指令或者“意思”。而作为反舞弊第三把利剑的内部审计人员,在完成既定的日常工作后,用于熟悉各专业线、各部门的运作流程和工作细节的机会和时间非常有限,公司培养又精又专反舞弊人才任重而道远。此外,由于部分企业经营理念再造和流程再造持续时间过长,一些管理制度举旗不定,或长时间未能建立或完善,一些操作流程在不断变化,各式各样的实施证据(如表格等)多次变动,影响到基层实际操作和员工思想稳定。国有企业的违规责任连带制让各部门在查处舞弊问题时态度暧昧,更倾向于“家丑不外扬”、息事宁人,进而影响到企业监督监察力量发展壮大,影响到企业监督监察整体效力和合力发挥。
  
 二、国外反舞弊情况
    舞弊行为是人类社会发展过中形成的一颗毒瘤,被铲除而不尽;舞弊行为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公敌,曾让许多企业在高速发展中嘎然而止,或者日暮途穷。在以“人性本恶”为社会思想基石的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力图通过立法来防范舞弊问题,如美国1933年颁布的《证券法》、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都规定对舞弊行为进行惩处。但2001年年底美国安然、世通、施乐、默克制药等一批大公司会计丑闻接连曝光,让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者,乃至世界各国投资者质疑目前世界上最发达最完善的美国证券市场,质疑发达国家反舞弊努力。为了提高民众对美国金融市场和政府经济政策的信心,2002年7月30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法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舞弊防范。

三、反舞弊对策

目前我国的石油企业正处于良好的发展阶段和商业景气时期,各石油石化企业应该不遗余力开展内控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或完善制度,最大限度抑制和防范舞弊问题发生,用发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一)坚持以人为本、关口前移的防范观。

首先要把好入口关。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实践证明改造或改变一个人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必须审查新进员工的受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在原单位的表现、犯罪记录等,特别是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招聘,不合格人员一律不聘用。其次,建立对员工日常考核考察制度。日常考核考察无论是对管理人员或者基层员工将起到非常有效的思想引导和警示教育作用。一些石油石化企业已经建立对管理人员的考核考察机制,但没有建立对基层员工的考核考察机制及相应的淘汰制度,只有在员工违规违纪时才对其引起关注,发现得晚、处理得迟才导致舞弊问题时有发生。第三,要设计权力相互制衡、岗位职责科学分离的业务流程。第四,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厉惩处,以儆效尤。要在员工中大力传播企业诚信文化、宣扬企业诚信建设,让员工树立起“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理念,构建有效的思想防御体系。明确“谁违规、谁负责,责任不越级”,不搞责任连带制,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在反舞弊中的积极性,减少办案查案阻力,而对责任人严惩不贷。
  
 (二)树立以科技反舞弊的理念。

目前石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大量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电脑技术,如主营业务系统、加油机中控系统、液位仪、IC卡系统等。这些系统可以客观真实记录公司经营各个细节中的真实情况,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或者查案办案提供有力的帮助。企业应该建立与经营业务水平相适应的自动化管理系统,不断实现硬件软件升级完善,减少手工录入或者计算数据的环节,防止或杜绝人为舞弊。同时建立健全机密经营管理技术的接触和传播制度,限制接触和传播范围,减少技术泄露,降低舞弊技术水平,要严禁技术人员向有关人员传授与其工作无关的机密或者理应禁止传授的技术。
   
(三)坚信制度治本的反舞弊观念。

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明晰可为与不可为的界线,不仅使企业的经济活动正常、有效地运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且可以帮助员工认清自己的行为,起到引导和警示作用。同时通过不相容职责分离、职位轮换等措施防范舞弊,能起到防微杜渐,标本兼治的作用。因而,建立、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舞弊发生最有效、最根本的方法,有正本清源之功效。要在企业范围内提倡“赢在执行”、“赢在细节”的经营管理理念,按规办事、按部就班,不越权、不越级、关注细节工作、完善细节工作。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公司制度系统、稳定、连贯和科学;要充分考虑制度的可执行情况,协调好个体与总体的矛盾,在分析、评估后进行制度取舍。
   
(四)形成全员参与的反舞弊格局。

反舞弊的企业文化和氛围决定着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舞弊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企业一是要通过培训使员工理解反舞弊制度和程序,积极发动、教育、组织广大职工自觉参与监督,形成人人参与监督、人人都是审计监察员的局面,寓公司监督监察威慑力于职工中,化有形于无形中,让舞弊行为无处可遁,让舞弊者惶恐不可终日,身心崩溃;二是要教育、引导每位职工自觉接受监督和监察,提高职工的自律水平,形成“人人自觉接受监督”风气;三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实现反舞弊信息和资源的共享,提高企业舞弊风险分析水平和应对能力。
   
(五)加强反舞弊队伍建设。

在制度和业务流程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企业应该制定计划培养熟悉公司各个业务运作环节的反舞弊人才,并为提高反舞弊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胜任能力提供或者创造有利的条件,锻造反舞弊利剑。企业高级管理层应授予反舞弊人员与其履行职责相对应的职权,提供足够的财力物力,规定各部门在反舞弊中的义务和责任。舞弊调查人员要熟悉所调查的业务,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关的财务准则和法律法规,要有较好的洞察力,掌握必要的侦察技术和谈话技巧等,要有始终保持职业谨慎性和尽责勤勉的意识,在业务处理中要保持客观、公正和精神独立。

 

 

 

【参考文献】
  [1] 黄世忠,黄京菁.财务报表舞弊行为特征及预警信号综述[J].财会通讯,2004,(12):4-8.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2006)[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 朱锦余.上市公司舞弊性财务报告及其防范与监管——基于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处罚公告的分析[J].会计研究,2007,(11):17-23.

     石油企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舞弊产生

原因及对策思考

 

【摘要】本文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舞弊的定义入手,深入剖析舞弊产生的原因,以及开展反舞弊工作的具体举措。

【关键词】重点领域 关键环节 舞弊

 

一、   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舞弊的界定

目前,随着集团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石油企业内部舞弊事件也随着增加。舞弊危害严重,既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也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企业的经济发展。纵观国内外上市公司爆发的一系列极具震撼力的重大舞弊案,其已严重危及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舞弊层次越高,危害也就越大。

舞弊是指公司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笔者认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舞弊是指直接由较高管理层实施,突破现有会计规范,蓄意错误呈报、遗漏财务报告中应予披露的内容,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于事前精心设计,事后极力设法隐瞒,舞弊者的层次越高,越难有效预防与检查。

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舞弊产生的原因分析

舞弊的产生主要取决于企业面临的环境因素条件,既包括外部环境风险因素,也包括组织内部系统环境因素。发生概率的大小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上述两种因素结合的紧密程度及其相互作用的结果。另外,企业所面临的各种压力和动机也加剧了管理舞弊的产生。同时,管理当局是否具有舞弊的心态即管理当局的特质,也是舞弊产生的重要主观因素。

(一)企业外部环境因素

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主要是指企业所属行业相关的问题。当出现以下问题时会使得管理舞弊出现的可能性加大:一是行业属夕阳产业或主要产品已经过时。二是行业内企业普遍经营失败已成为大势所趋。三是同行竞争的程度加剧和市场的饱和,导致公司或行业面临收益或市场占有率突然下降,企业边际贡献水平下降。四是同行业企业之间获利能力差异较大,公司业绩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五是新的行业会计制度、法令及其它规定,可能影响到企业财务的稳定性和获利能力。六是整个行业的不景气,可能导致许多企业经营失败。七是科技进步加速企业的淘汰。这些因素,经常会导致企业管理当局采取不正常和不合法的手段进行舞弊,以粉饰会计报表,削弱不利环境的影响。

(二)企业内部环境因素

组织内部系统环境主要是指组织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当内部控制出现问题时,管理舞弊便很容易孳生。引发管理舞弊的内部控制功能性缺失情形具体为以下几方面:一是过分信赖员工、疏于监督。二是缺乏适当的核算程序。三是交易授权与保管这两个不相容职务权责合。四是未设立内部审计或者内部审计功能不全。五是缺乏独立的第三者进行验证、核对与抽查工作,未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会计职责划分不明。六是各部门权责划分不清。七是部门间缺乏相互核对与检查。八是公司强调人治,某人可以控制整个交易过程。九是公司的经营权和控制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公司决策制定由一个人或少数的几个人垄断和把持。上述问题无疑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有所削弱,使得内部控制功能受到影响,从而产生管理舞弊。

(三)“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误区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中央的这一决定精神,对于国有企业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控制各类案件发生,减少企业经营决策的失误,保证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起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近年来,在集团公司内部已经收到明显效果,但值得提出的是,企业的三重一大问题仍然是一个敏感而不容乐观的话题,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对三重一大实施中个人负责与集体决策的认识上存在着许多误区。 误区一,三重一大是企业政策管理行为,并非是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误区二,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影响了法人负责的治理结构;误区三,三重一大是个原则提法,具体实施标准难界定。上述种种误区,既不利于对三重一大实施中形成共识,更不利于三重一大在企业中真正贯彻落实,而要真正把三得一大精神结合企业实际落到实处,就必须对上述的种种错误认识加以澄清。

(四)关键岗位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培训和监督不到位

处于激烈的市场经济领域的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经常会面临着来自各方的压力,而这些压力往往会使其为了特定的目的或达到某些指标对会计信息进行伪造和篡改。比如企业申请上市或上市后配股,要以每股盈利为重要的依据;银行贷款要依据企业资产状况和经济回报;职工工资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企业负责人的目标及企业业绩认定等。这些情况无疑都对企业产生重大的压力,在无法实现相关指标时,关键岗位人员就可能产生舞弊动机。特别是有些关键岗位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当产生舞弊动机和行为时,并不认为是违法乱纪,认为是为了企业利益,不是为一己私利。在缺少有效监督和培训的情况下,关键岗位人员舞弊的机率较高。

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反舞弊工作的具体举措

(一)牢牢把握“三重一大”决策这个关键

一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产权交易等相关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规范性文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工程领域专项治理检查考核办法等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和精细化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在企业重组改制、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处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以及利用企业内幕消息、商业秘密等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案件。

(二)积极推行效能考核机制,促进决策落实到位

一是石油企业应以目标责任书”、“任务分解表等形式,将实施任务细化分解,形成一个原则要求考核内容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要素和环节相互衔接严谨闭合的整体。二是积极落实组织监督,增强权力制衡的合理性推动国企党内监督与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同步运行,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追究,加大执纪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问题和案件三是深入推动党务公开和厂务公开,落实职代会职权,完善民主监督,确保群众监督的广泛性四是健全自律约束机制,增强廉洁用权意识,创新责任承诺化管理制度,推行领导人员年度承诺新任调任领导人员任职承诺关键岗人员岗位承诺承担重要任务人员专项承诺,通过签订廉政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增强廉洁从业意识五是实行四不放过规定即:问题没查清楚不放过原因没有分析透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紧紧抓住机制创新这个重点

一是构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防范机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抓反复、反复抓”,更要注重关口前移,加强防范,通过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来构建有效的防范机制。二是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让领导干部“知风险、防风险、化风险、控风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突出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防控机制,针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突出排查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三是要注意研究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规律和特点,有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的渠道,不断探索办案思路、改进办案方法,提高查办大案和复杂案件的能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同时,重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形成有效防范。从着重查办党员干部一般性案件转向查办经济案件

和严惩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并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失职渎职、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等行为坚决查处。四是在工作手段的应用上,从过去偏重于常规手段,转向既要充分发挥常规手段的作用,又要重视现代先进手段、高新技术手段的应用,以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五是要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发挥教育的功能,坚持自律他律并重,激励约束结合,从自律、防范、监督等方面构建企业领导人员自我约束机制。六是树立效能监察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的理念,在工程建设、招标比价、清产核资、重大决策等方面全方位开展效能监察,同时向车间、班组延伸,坚持天天

考核、季度检查、半年总结、全年讲评,实行跟踪问效,确保效能监察的实效性,做到“六个一”,即:选准一个项目、查透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改进一项管理、完善一套制度、取得一块效益,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筑堤垒坝”。

(四)纪检监察部门要为石油企业保驾护航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反舞弊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必须放到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去把握。首先,离不开党和国家这个大系统,必须始终与党章和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党和国家对现阶段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方针相一致,政治上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离不开企业自身这个系统,必须善于从企业的大局和发展要求中认识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从企业大局和发展的变化中深化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和反舞弊工作。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工作思路、制定的制度规定,都要有利于维护和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大局,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要发挥好服务和保障作用,根据企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为企业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二是要发挥好监督协调作用,把监督贯彻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通过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制约权力违规。三是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针对监督和监察发现的问题,向党委、行政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关口前移,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做到支持保护改革者,鼓励扶持探索者,教育帮助失误者,严肃查处违纪者,为企业改革发展清礁除障。

 

 

浅析如何提高企业案件初核成案率

 

【摘要】案件查处工作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在反腐败工作格局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案件初核成案率的高低会直接产生不同的政治和公众的效果,甚至会对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作为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创新办案机制,提高案件初核的成案率,值得我们去研究实践。

【关键词】 提高 案件 初核 对策

案件初核是指纪检监察部门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接受和自行发现的案件线索的初步核实调查,目的是为了判明是否存在违法事实,是否需要进行立案调查。初核工作是案件检查工作当中的开篇工作,在整个调查活动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检查的关键环节。因此,作为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者,就如何创新办案机制,提高案件初核的成案率,笔者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影响案件初核成案率的主要原因

结合近几年案件查办工作,我们认为,当前影响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查处初核成案率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部分单位领导层在主观认识上存在偏差。一是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企业强调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有的甚至没有按照要求设置机构或配置人员,导致办案难的问题;有的对查办案件心存顾虑和抵触,怕损害单位形象、影响业绩,甚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片面认为案件多了就是问题多、工作没做好,导致查办案件工作走入“案件少说明单位工作好,没案查说明队伍没问题”的误区。二是对查办案件和教育保护干部的关系认识不够。有的误认为查办案件会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影响稳定,于是往往简单地以教代惩;有的该进行初步核实的不进行初步核实,初核已查明有违纪问题的不进行转立案,而是采取组织处理或经济手段替代违纪人员应该受到的纪律处分,人为降低了成案率。

(二)信访举报质量不高影响了案件初核成案率。当前群众来信举报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对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一是匿名举报难以核实。由于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核实,难以核实其真实性、可靠性。二是举报事实不清、不实。有的举报人虽掌握了被举报人的违纪违法事实,但文字表达能力差,内容写得不够准确,条理不清,提供不了有效的线索,或仅凭主观推测或道听途说进行举报。三是多头举报。有的举报人为了引起有关领导或部门重视,把举报材料复印成若干份投到人事、审计等部门,无意之中造成案件线索泄露。这些原因都给纪检监察机关初查前期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人为地增加了案件查处的难度。

(三)缺乏奖励机制降低了纪检人员办案积极性。查办案件是办案人员与违纪违法者之间激烈冲突和矛盾斗争的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需要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才能增强查办案件的动力。办案的激励机制滞后,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不高。查办案件工作对办案人员来说是一个“苦差事”,这项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工作时间无规律,工作阻力大,有时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但纪检部门办案的激励机制明显滞后,查案工作缺乏竞争,成案与否一个样,无法最大限度地激发办案人员的潜力和工作的积极性。

(四)初核工作制度不完备,具体操作程序不规范。一方面具体操作程序规定缺乏统一标准。目前,在办案实践中,从初核审批、调查谈话、书证物证提取、办案文书制作,调查笔录撰写、案件处理等方面标准不统一,导致初核工作随意性较大。另一方面对初核结果处理的规定缺乏严格规定。导致一些基层纪检组织对经初核查实的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偏轻,许多情况下以批评教育、警示训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予以了结,对一些本应能够成案的问题没有立案查处。

(五)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不到位。企业内部具备管理职能的部门众多,往往由于没有充分地协调合作,无法形成合力,导致部分案件线索被忽视。一方面,审计、财务、人事、企管等部门对日常管理或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一些违纪违规行为缺少敏感性,没有及时地将存在的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和移送,而是采取“内部消化”的方式进行处理。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在案件线索来源上,还是以信访举报、司法移送为主,存在“坐等上门”的被动现象,不能主动介入企业生产管理其他环节,对相关部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够重视,没有将其纳入案件线索的来源,也是导致成案率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企业内部开展的效能监察工作,深度和广度在不断拓宽,但多数还停留在完善规章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的层次上,对深究其中的腐败问题、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做得不够,造成了线索的流失。

(六)办案人员业务综合能力不强。一是案件初核的方法单一,手段缺乏。办案人员仍然习惯于直接调查的初核方法,承办人对线索进行简单分析之后,便开始找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直接接触知情人或举报对象。经过直观的调查后,若取得违纪、违法证据,则提请立案;反之若取不到有效的证据,便初核终止,作信访了结。这种初核方法简单,容易造成案件信息缺乏连贯性,要么成案,要么被抛弃。同时不利于保密,难以收集到有力的证据。二是办案人员知识面狭窄。案件检查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知识,一些办案人员重视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知识的学习,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主业知识、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运用学习不够、掌握不多,在查处这方面的案件时就感到难度大,把握不准,难有作为。

针对上述各项问题,除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之外,还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办案各项机制,才能提高办案工作水平,提高案件初核的成案率。   

二、提高案件查处成案率的对策

(一) 是发挥好上级纪委对查办案件工作的主导作用。上级纪委应该注重协助党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下级党委查办案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协助党委制定有关查办案件的工作制度和细则,明确下级党委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和任务,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考核下级党委反腐败斗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防止有案不查、瞒案不报、上级充当下级“保护伞”等现象发生。二是改进领导方式,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纪委要加大对下级党委的监督力度,通过巡视、专项检查等方法,把下级党委组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       

(二)要以科学实施奖惩为手段,创新激励机制。一是对办案人员,要有奖惩机制。查办案件工作对办案人员来说是“苦差事”,这项工作专业性强,工作时间无规律,工作阻力大,都是“得罪人多、帮助人少”的,有时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所以必须实行办案奖惩机制,注重精神、物质的奖励,并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这样才能调动办案人员积极性,最大限度激发他们的潜力,增强查办案件的动力进一步积极创新办案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成效。二是对出证人员,要有奖励机制。任何一起违纪违法案件都不是孤立存在没有破绽的,它都会在有关账目、有关环节以及有关人员脑海里留下痕迹。但是,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人事关系的错综复杂和利害关系的存在,导致一些单位、一些人员,不愿意出证、不直接出证、不全面出证,使查办案件工作陷入僵局。所以加大政策宣传,明确激励机制,使出证人员能积极主动提供违纪违法人员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对那些在大案要案的关键环节上提供证据,说明情况的人员予以必要的物质奖励,对案件的突破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对涉案人员,要有激励机制。一般来说,涉案人员往往会存在侥幸心理,与办案人员产生对抗的心理。所以办案人员谈话、取证过程中,在表现出严肃认真态度的同时,要学会利用关怀、尊重等方法,对涉案人员予以激励,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涉案人员的生活等方面予以照顾,让他们在思想上接受,行动上配合,主动交待违纪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他们的对抗心理,激活他们配合调查的情绪,堵住他们侥幸的退路,使案件成功顺利突破。

 (三)完善案件初核制度,规范制度流程。一要完善规范办案程序方面的制度。完善从初核的申报审批、线索排查、调查取证到文书制作、结案处理的一整套程序和规定,确保初核有章可循。统一初核文书格式,减少办案文书的随意性。二要完善初核案件结案审核把关制度。初核案件的结案程序,明确规定初核案件初核结束后,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承办部门的结案处理意见审核把关,提交有关会议审定,确保初核案件办理质量。三要完善初核案件线索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徇私舞弊或者工作失职致使初核结果与客观事实出入较大、歪曲事实真相的,追究办案人员以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以此促进办案人员认真履行初核职责,提高案件线索初核质量。

(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组织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每查办一宗大案要案,联合办案是必不可少的手段。通过加强与法律、审计等部门联合办案的力度,实现案源共享、手段共享的同时,既能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调查措施,又能结合法律、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开展工作,发挥整体合力优势,使案件调查工作更高效快捷。

(五)加强理论学习及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办案人员的素质。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要抓好案件检查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经济类知识和电子网络知识等,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二是调整人员结构。要通过公开招录一些法律、会计、审计、电脑专业的专业人才,逐步改变办案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的局面。三是加强培训。要通过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使办案人员办案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四是重视交流学习。通过外派学习取经和举办业务研讨会等方式,加强同周边兄弟纪委的学习交流,以达到拓视野、提高办案水平的目的。

在新时期下,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执纪执法机关,如何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处的成案率,增强反腐效果,遏制腐败现象滋生,事关改革发展大局。我们必须认真加以思考,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使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浅析石油企业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

领域及对策研究

 

【摘要】 分析研究石油企业违纪违法案件,找出案件发生的规律和原因是党中央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效途径,是石油企业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文从石油企业案件的高发领域出发,分析了案件成因,就如何预防违纪违法案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 案件  易发多发  领域  对策研究

 

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石油企业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由于石油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以及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等原因,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重点领域、环节仍然呈易发多发态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石油企业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分析

近年来,石油企业案件易发多发领域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

(一)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企业“一把手”违法问题性质严重。个别单位“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在计划、财务、采购、工程建设、油气销售等方面违规插手较多;违反规定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人员职权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游离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外。

(二)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发案环节广泛,涉案主体多样,作案手段隐蔽,涉及金额较大。一是利用工程项目发包权,以同意参加招投标为条件索贿受贿;二是工程项目发包分包中,与投标方暗定合约,串标、围标;三是利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竣工验收权,为施工单位提供便利索贿受贿;四是利用工程预算审核,工程决算审计、工程款结算,给予施工单位帮助照顾索贿受贿。

(三)物资采购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大额物资采购是企业违纪违法案件高发的另一重要领域,从招标采购程序的主要环节来看,其违规行为的发生主要存在于编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六个环节:一是制定招标文件时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使自己内定的单位顺利中标;二是借种种理由规避招标,如把项目化整为零,或者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将其变为邀标,限制信息发布范围,甚至不公开发布信息;三是排斥潜在投标人,采用公开招标的少,邀请招标的多;四是领导或权力部门干预招投标,为某家单位入围或中标暗中做工作;五是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六是泄露标底或项目资金,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

(四)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问题导致腐败案件多发。利用资金划拨权、钱款给付权、财务结算权等,为单位、组织或个人提供便利,进行索贿受贿。一是通过虚假工程多做预算、虚列工程量,开具虚假发票等手段套取现金,侵占私分国有资产。二是打着为企业发展疏通关系、为职工谋取福利的旗号,私设“小金库”。“小金库”的支配权掌握在个别人手中,为少数人挪用、私分、侵占贪污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油气销售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较为集中。一是违反销售政策、管理规定,涨价前大单销售、指定运输单位运送货物、利用紧俏商品为厂家提供便利,进行索贿受贿或分享利润。二是私设账户,截留收入,以发放奖金,改善和提高单位福利待遇为名,滥发钱物,侵吞企业钱物。

二、重点领域滋生腐败问题的原因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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