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9-10-12 | 阅读:28

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在党的建设中,制度的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尤其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更是我们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新的历史形式下,我们党面对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按照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党的执政能力。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是我们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反腐制度机制,这也是我们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形成完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后,将会极大地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各项工作。标志着我们党副腐倡廉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1、惩治和预防体系的主体内容是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

我们党是一个大党,拥有七千万党员的执政党,肩负着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重任。党员教育任务非常繁重,尤其是面对着新形势、新任务、新环境的考验,绝大多数党员是能够经得起考验的,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党内还存在着少数党员素质不高,经不起形势与环境变化的考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逐渐地蜕化变质,甚至滑向了人民的反面,给我们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我们党非常重视反腐倡廉建设,至十六大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充分体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迫切要求,这也是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环境的重要途径。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必须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首要位置,从制度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以有效的整改,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加以有效的遏制。所以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体内容。

2、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战略思想,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战略机遇,又是一个矛盾凸显时期。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谐社会的共识,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提出新的重大的考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先后十几次在中央纪委全委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地阐述了反腐倡廉工作对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重大意义。其主要观点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贯彻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牢固树立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源头治理,完善规章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整体合力等等。这些思想观点深刻的揭示了反腐倡廉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落实到具体工作上,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和法律法规,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只有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科学发展观才能顺利进行。

二、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八个方面作风”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精神,在正确把握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做到有的放矢,措施得当。

1、要形成合理的权力配置机制。

权力寻租是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实践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因此,在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中,着重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所谓结构合理、配置科学,是指合理分解、分散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到某一部门或少数人甚至一个人的手中,尤其是经营或审批权力的运行,要在审核监督部门的批准后,方可执行。所谓程序严密、制约有效,是指科学界定权力的职能和作用范围,明确权力的界线,控制越权行为,尤其是对敏感的权力部门和特殊岗位,要明文规范,条例制约。为此,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相应的配套程序规定,使制度有可操作性;在明确权力责任时,应做到权力与责任义务相对称,做到谁决策,谁负责,使制度具有制约性和追朔性;在授权行使时,应做到优化流程,限定权力行使范围和条件,使制度具有科学性。另外,党政一把手的职务不能一人兼任,因为他所在的领导班子成员对他无法实施监督,各级纪委书记应和同级党政领导级别相同,否则难以实施监督和制约。党政权力一定要分开,政府部门是这样,企业部门也是这样,企业的基层单位更应该这样。必要时,基层的财务负责人可由上一级主管或审核部门领导兼任。对权力的分配和被授权人的选定,要坚持集体决策、党委把关的原则,使权力的使用和交付具有合理性、准确性,只有通过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才能做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2、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这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可靠措施。

民主政治建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应该不断扩大党内民主,营造平等、和谐、共议的氛围,保证党员干部依法依纪办事,防止任何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健全党内议事和决策程序,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另一方面,应丰富扩展民主形式,要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坚持厂务公开制度,真正做到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定期召开职代会,定期向全体员工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号召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在制度建设中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厂务公开的基础上,应不断地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尤其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坚持基层评议选票制、干部考核公告制、任前公示制、勤廉业绩公示制。禁止带病选拔干部和干部带病上岗,凡是思想素质低、作风不扎实、专业技术差、生活不自律的人员不能作为后备干部资源。凡是群众关注的党内外重大事项、热点问题,只要能公开的都要依照法律和规定如实公开,这不仅使党的各级组织和行政组织的决策和执行过程更加透明,而且也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更有力地促进了党的各项制度的建设。

3、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我们所做的各项工作都要结合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我们现在所处的改革开放的形势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在向纵深发展,人的思维观念的多元化、差异化、多变化,使社会的各个层次人员成分复杂,对事物认识的角度又不同,因而,我们会遇到许多新问题、新矛盾,许多规律的东西有待我们进一步去把握。这就决定了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积极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学习与教育活动,解决好基本信念,基本价值观,基本道德规范的问题,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观念、祖国的观念、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用“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因此,我们要积极研究探索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的规律和特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在深发展的基础上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

三、完善制度,落实措施,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取得实效

我们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以扎扎实实的举措求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抓住实质,搞好制度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除正常的思想教育外,还要依靠法律及规章制度的约束,这个制度的建设也是国家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腐倡廉深入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在党纪国法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它的制度要严谨,水准要高,尤其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着重突出选拔任用制度和比较敏感岗位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坚持和完善诫勉谈话、工作巡视、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而且要把制度建设与执行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全过程。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约束权力,管好人,管好事,重点是完善具体工作制度,着力抓制度的执行。最大限度地堵塞以权谋私,乱用职权的漏洞,使制度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

2、监督到位,形成有效制约

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是防治腐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此,要加大对制度执行不力,阳奉阴违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切切实实地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起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使领导干部能够自觉地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能够在严格监督的环境中认真履行职责。用法规和制度并用的手段,加强对人事任用、贷款审批、财务管理、项目开发、经营采购、生活作风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坚持领导干部离任的财务审计工作和日常的效能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3、加大惩治力度,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运行有效

预防和惩治相结合,在加大预防力度的同时,严肃惩治那些于党国利益而不顾的腐败分子,对查处的大案要案问题的首恶分子,要严查猛打,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手软。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一是要态度坚决,二是要方法得当,严格依法办案,实事求是,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认真区别对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严力打击贪污腐化,道德败坏的腐败分子,拯救有悔改之意的犯了错误并愿意改正的同志。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我们要举一反三,从中找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我们查办要案时也要像处理安全事故一样,针对处理的问题,没有教训不放过,不堵塞漏洞不放过,不健全相应制度不放过,真正的发挥惩治腐败在治本方面的重要作用。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建工作的一项长期工程,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采取适当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落实党风责任制,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能力,逐渐筑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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