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风建设调研报告
2019-10-12 | 阅读:109

干部作风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安排,县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对我县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对象涉及县直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股室长、一般干部职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村负责人、村民代表等。调研组采取听、查、访、问等方式,共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10余场,座谈人员近150人,发放问卷调查表xx年来县委、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和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制度规范化。在中央、省、市作风建设规定的基础上,出台了《汉寿县干部作风建设七条禁令》、《汉寿县机关文明办公行为规范》等规定,并加强了督导落实,推进了干部作风好转。特别是在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期间,制定了“七不准”,严明了组织人事纪律,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是宣教精细化。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县委中心学习组、县委党校等平台作用,深入、系统地学习作风建设规定和廉政纪律;开展了“十佳公仆”等先进典型评选和典型事迹宣讲,组织正科级单位“一把手”家属到武陵监狱接受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通过深入学习和开展一系列的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活动,广大干部的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作风建设规定得到较好遵守和执行。

    三是检查常态化。县作风办等督查单位采取明查暗访、问题督办、信访督查等方式,对干部工作纪律、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xx年明查暗访24次,发放工作简报10期,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起到了压力传导的作用。四是处理严肃化。xx年查处违反作风建设案件25件,涉及42名党员干部;xx年查处45件,涉及75名党员干部。重点对违规赈酒、工作失职、违规公款旅游、违反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了震慑力。由作风查处发现的犯罪问题,不姑息,不迁就,及时移交司法机关,xx年公职人员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起。  

    二、调研对象反映的主要问题  

    调研对象在肯定我县干部作风建设所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诸多不足,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些整治过的问题“树倒根在”,时有反弹,还有一些违规违纪行为从公开变为隐蔽或以新的形式出现,主要表现为:   1.学习欠钻研不善为   调查问卷显示,全县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及政策水平一般和差的分别占%、%。调研对象普遍反映,领导干部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直接导致思想上麻痹大意,工作上停滞不前,生活上放任自流。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对学习缺乏足够的认识,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强调“工作忙,没空学”,把学习当成软任务,不注重学习充电;强调“年龄大,无需学”,接近或已经退居二线,学不学无所谓;强调“基础差,无法学”,认为自己出校门的时间长了,基础太差,恐怕跟不上趟;强调“感觉好,不必学”,自我陶醉于已取得的成绩,足以应付平时的工作,学习已没有必要;强调“学习苦,不想学”,远没有唱歌跳舞、打牌喝酒那样惬意。  

    二是考核督查不认真。一些乡镇和部门,忽视和淡化了对干部学习的考核,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轻实践”、“重形式,轻效率”、“重述职,轻述学”、“重考绩,轻考学”的现象。缺乏学习的监督与激励机制,使一些干部存在着“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无高低”的错误心理。   三是联系实际不深入。少数干部不是真心下功夫掌握理论和业务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而是单纯把学习当作上级布置的一项任务应付差事。存在“学与用”不一致,“知与行”不统一,“说与做”不相符的问题,不但荒废了自己,而且影响了他人,使良好的学习风气难以在本单位真正树立起来。   四是知识涉猎不系统。有的干部学习没有计划,或是有计划不落实。平时学习,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满足于现有的工作岗位,干什么,就学点什么;管什么,就看点什么;对于其他的,一概漠不关心,懒得去学。对于新知识、新理论和新精神的学习也是凭兴趣、看心情。学习上的“偏食”现象,导致工作上的“营养不良”。由于知识面较窄,视野不开阔,加之学习形式单一,因而工作起来难于得心应手、触类旁通,转岗以后更是难以适应、力不从心。   2.工作缺激情不愿为   调研中,大家普遍反映,作风建设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干部工作不在状态、缺激情。部分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足、工作进取心不强,出工不出力,不作为、缓作为,有的甚至“做一天和尚不能撞好一天钟”。部分干部工作飘浮,坐在办公室遥控指挥多,下到基层指导少,有利就沾,无利就推,下乡进村入企,“蜻蜓点水”的现象也还占有一定比例。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动力不足多懈怠。基层干部队伍晋升空间狭小,成长较慢;事业编制人员政治上看不到前途,事业上就没有奔头。干部职工的工资待遇没有与工作绩效挂钩,部门、乡镇对工作人员待遇没有调控权,经济待遇拉不开档次,出现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导致对干部的管理难于做到有力有效,也很难形成较强的约束力。同时,部分单位的干部工作状况也存在苦乐不均的状况,出现了“三分之一的人在忙,三分之一的人边干边看,三分之一的人只谈不干”的现象。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问题在个别单位还依然存在。据县人社局统计数据,截止xx年底,全县共有47家单位109人“吃空饷”。  

    二是年龄老化无激情。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分析,21个乡镇的591个在编人员中,51-59岁的191人,占比%;57个县直正科级行政机构的1547个在编人员中,51-59岁的539人,占比%;519个事业单位的10609个实有在编人员中,51-59岁的2875人,占比%。原新兴乡政府38名工作人员中,50岁以上的占71%有27人;毛家滩乡政府工作人员42人,其中50岁以上的占80%。由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部分公职人员的工作激情出现退化。即将退出领导岗位的,普遍存在“多栽花不栽刺”的现象;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安于过“太平日子”,且不按要求上班基本成为“常态”。

    三是岗位固化少热情。大部分股室负责人和办事人员长期在同一个岗位工作,部分干部的工作热情大打折扣。如调研组座谈的10名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中,在本岗位工作10年以上的有3人、5-9年的有5人、5年以下的只有2人。   3.监管不到位乱作为   调研反映,我县各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执行规定不严、“索拿卡要”、违规收费、失职渎职、讲人情办事等乱作为现象,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力度不大或存在“短板”,相关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抓作风建设和管理干部中怕得罪人、讲“和谐”、顾情面,没有或不敢直面问题、严肃处理,执行上级有关规定随大流。   一是执行规定有偏差。主要表现在:上班纪律仍较松散。xx年,上级纪检部门抽查、县作风办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有9个单位共11人。绝大多数单位的上班纪律管住了年轻的,却没有管住年长的,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率未达到100%,迟到、早退现象仍然存在,形成了上午上班不及时,下午上班不见人的局面。特别是每周五下午,早退现象严重。如xx年1月27日、29日,县纪委督查发现原周文庙、朱家铺、原月明潭、沧港等乡镇大多数干部未签到。xx年3月11日,原岩嘴乡财政所所长杨某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纸牌游戏,被湖南经视暗访组发现并曝光。工作日午餐禁止饮酒管住了领导干部,却没有管住一般办事员,有的碍于情面,有的嗜酒成性,中午饮酒,下午旷工。如xx年11月xx年,在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中,接待费用超标是被巡查单位的共性问题。在xx年县作风办“四费”检查中,发现有49家单位违规,存在违规烟酒入账、“四单”不齐、招待费超标等问题。其他违规行为仍有发生。调研对象反映,党员和干部队伍中工作日午餐饮酒、公款旅游、公款钓鱼、违规赈酒、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公车等违规违纪现象仍然存在。如,xx年1月和6月,县安监局以工会活动名义组织干部分别前往xx井冈山景区和重阳酉阳桃花源景区旅游,并公款支付相关费用;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局副局长邹某,从xx年2月以来,三次到大南湖乡金盆岭村钓鱼共计116斤,钓鱼款1元由金盆岭村村委会用公款支付。xx年以来,县沅水大桥管理所、县交警大队军山铺中队、县一中、县城管局、县人社局、县沅南水利会等单位公务车辆节假日封存不到位、未按规定动用公车。还有个别干部在工作时间利用私车出租,以车养车。   二是行政收费有待规范。有的工作人员不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直接向服务对象收取行政事业性规费。如县国土资源局洲口国土所龙某违反财经纪律,以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名义收取他人10280元。县城管局个别工作人员直接向管理对象收取城区展台、拱门、彩条等管理费用,开票与不开票,收费标准不同。  

    三是“索拿卡要”仍然存在。采取“一费制”和“一卡制”收费后,虽然很少有向规模企业“索拿卡要”的行为,但是有向在建招商项目和个体工商户伸手的趋势。如:原龙阳镇征拆办副主任李某等5人,以“征地划破了老百姓的田,老百姓要求补偿”为由,在协调烧伤科医院项目征地过程中,强行项目投资方补偿“边角余料款”6万元。

    酉港镇凤鸣村原支部书记、村主任陈某在为村民杨某申报办理低保户过程中,向其父杨某索要好处费xx年、xx年查处工作失职案分别为6起、4起。如xx年4月11日,太子庙民政和劳动保障站负责大病救助审核工作的副站长刘某在没有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的情况下,直接授意龙阳镇居民吕某在其《汉寿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书》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事后并在“审批书”上签了“情况属实”,其失职行为被湖南经视曝光。有些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把今天的事拖到明天办,本月的事拖到下月干。如某村负责人为一个项目到某局办事,跑了十多趟仍未到位。   4.干部缺担当不敢为   部分干部认为只要不出事,就可当“太平官”到退职退休,责任不上身,风险不沾边。特别是对征地拆迁、接访维稳等工作,不敢直接面对问题,遇到问题“绕道走”,把问题往上交。部分乡镇出现了征地拆迁、政法等工作没有人愿分管的现象。部分县直单位及工作人员,以法律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限为借口,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不愿简化工作程序和缩短办结时间;对需要联办、协办的事项总是强调各自的难处,怕增加工作量;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不够,遇到稍难一点的事情,就报请县级领导开会协调。如,高新区“一权两制一司”中的“一权”改革执行乏力,从xx年实施改革以来,高新区行政审批只受理了5起。除基础条件暂不具备、专业人才缺乏等客观因素外,还有部门放权不到位、高新区怕担责任和风险等原因,导致县政府汉政发〔xx〕2号文件规定“‘2号章’与相对应相关部门实施许可权限所需的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改革有“流产”的危险。   5.制度欠完善不好为  

    一是考核机制欠科学。调研中,被调查对象普遍反映,我县绩效考核项目繁多,重点不突出。年初各部门都强调工作重要性,要求把本部门的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范围,考核部门对需考核的工作没有进行认真研究梳理,把所有工作统统纳入绩效评估,连气象工作都要考核。各部门平时下基层督导、指导工作少,年终集中考核时,被考核单位疲于应付。在xx年目标考核中,参加考核人员现场不打分,再到局里打分,滋生“跑考核”腐败,乡镇主要负责人对此反应强烈。   二是保障机制不到位。因财力保障不足,大部分乡镇和个别部门挪用项目资金保运转是常事,因此,党委怕不安静,对放手抓放手管干部作风建设显得底气不足。同时,部分单位的纪检书记也因兼职多,未能充分履职。 

     三是“一站式”服务机制不完善。据调查反映,我县在行政审批上仍然存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现象,“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新上项目办理手续不太顺畅,办完一个环节,不知下一步怎么走。应由部门负责找县级领导签字的审批,有的却要服务对象自己去跑。受县政务中心场所限制,部分单位未在政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少数单位的审批事项未全进窗口。大部分单位未按“两集中三到位”改革的要求将审批职能归集到一个股室进窗口,仍放在本单位多股室办理,窗口形同虚设,成为“收发室”,服务对象还是要在大厅窗口和机关股室“两头跑”甚至“多头跑”。如办理房产颁证、评估、抵押等手续,牵涉到的股室多,又有不同的领导分管,服务对象要找遍房管局一至五楼的相关负责人办齐手续后再到政务窗口打印证件。同时,推行上审批缓慢,仅有几家部门实现了上审批。  

    四是中介服务不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部分许可事项和程序精简了,行政部门收费减少了,但涉及到的中介机构增加了,且收费多、弹性大,调研对象戏称“上政府的大船得先上中介公司的小船”。如在招商引资“百日攻坚”期间,某招商项目到某环评公司进行项目环境评估,费用经过4次讨价还价才敲定,既费时又费力。  

    三、几点建议   1.强责任   县委要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体现一鼓作气、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恒心。 

   一是强化全县各级各单位主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层级管理,抓好关键少数,增强各级各单位主职的“一岗双责”意识,形成县委抓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乡镇和县直单位抓班子成员和股级干部的分级推进机制,切实负起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责任。  

    二是落实各单位纪检书记抓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监督责任。按照要求全面落实纪检书记派驻制度,全面推行乡镇纪检书记异地任职、县直单位新任纪检书记不在原工作单位任职,减少其分工管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是要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层层传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压力,对下属单位和分管部门抓作风建设工作不细,有违纪违规现象的,要规范和落实问责约谈。要加强日常调度,建议各级各单位每月或定期召开作风建设调度会。要强化专业部门责任,县作风建设主管部门、优化办和两办督查室要突出作风建设重点,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强化督查。建立部门、乡镇作风建设交叉检查工作机制。  

    2.重教育   一是完善教育机制。鉴于干部教育管理存在宣传、组织、纪检、司法等部门多头管理的问题,建议县委统筹纪检、宣传、组织、人社、司法等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同时,督促上述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干部教育管理职责。建议在全县开展“学习型”单位、“学习标兵”的评比、督查工作。  

   二是强化集中培训。充分利用县委党校、乡镇党校等平台,定期举办部门乡镇“一把手”和科级干部培训班,分批次对股室长和普通党员进行轮训,以此在全县上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让学习成为一种风尚。  

    三是突出学习重点。平时要增强干部的信仰、宗旨教育,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为主,以党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理论、新的《条例》和《准则》等为重点,以帅孟奇等汉寿老一辈革命家和焦裕禄、杨善洲等先进典型为典范,组织开展深入系统学习,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组织开展专家专题讲座、干部现身说法、外出学习考察、监狱警示观摩、党员干部“读书会”等活动,丰富学习形式。引导全县干部树立平凡工作岗位可以做出不平凡业绩的意识。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微信、手机报、电视台等媒介,利用公共场所、公交站台、公共广场宣传牌,广泛宣传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报道正反两面典型,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3.立规矩   一是全面梳理上级和我县作风建设规定,列出“负面清单”,明确几条硬性“禁令”或“不准”的规定,编印成小册,发到全体公职人员手中,并随机抽查其掌握情况。要从县级层面梳理各项决策制度,议事规则,办事流程,解决制度规定和决策部署空设、空转、执行不力等问题,要让全县乡镇、部门和干部清楚,绝对维护县委、县政府权威和全力落实工作要求应成为一种规矩。 

    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把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化、程序化,明确议事、决策和用权规则;健全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形成一套开展积极健康思想斗争的长效机制;研究改进“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的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三是完善基层财政保障机制,加大乡财政运转保障力度,结合合乡并村工作,加大乡村两级转移支付力度,为乡村在经济上减负减压。国家项目资金在遵循使用原则的前提下,应适当均衡分配,尽可能地解决乡镇书记找部门要资金、跑项目的问题,使乡村主要领导的精力转移到专心发展、为民服务上来。

    四是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全县在同一单位长期工作的人员占比较大,有的单位还存在大量近亲繁殖的现象,建议建立科学规范的交流制度,对股室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进行适度轮岗、转岗和异地交流,对违反作风建设等规定的公职人员要优先转岗或调离原单位。要在“弯道超越、创业起飞”的实践中发现和检验干部,按照中央出台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让那些在征地拆迁、招商引资、接访维稳、扶贫攻坚等重点领域表现突出的人脱颖而出,对政治上不守规矩、为政上不廉洁、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干部要坚决淘汰出局。   五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县政务中心建设,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推进相关单位将审批职能归集到一个股室进窗口;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乡村政务服务平台的使用效率,完善基层干部“坐班”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充分便民利民;创新中介机构管理,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六是严格上班规矩和秩序。正常上下班是公职人员的基本遵循。各部门、乡镇对在职和退职人员要一体要求,严格上下班制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同时,建议推行挂牌上班制度,以便于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是清理规范特定岗位津贴,对计生、纪检、信访、武装、安监等岗位津贴进行清理,兼职多项的,只能领取一项特定岗位津贴,杜绝“上面开口子,下面出票子”的现象发生。要规范临时性机构工作人员的奖金、补贴补助发放标准,不能各行其事,各搞一套。

   4.严监管   一是畅通监管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整合县长热线邮箱、人大信访室、作风办、优化办、信访局、红等投诉渠道,从投诉量来分析相关单位的干部作风情况,强化跟踪落实。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坚持“抓早抓小”,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交叉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早提醒、早防范,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对经常性发生的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违反廉洁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违规赈酒、违反财经纪律、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等行为,要强化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政府机构改革的部门和合并的乡镇,由于存在工作人员增多、工作职能增加、工作场所分散、工作支持配合尚需一定磨合期等因素,要加强作风建设的督导和检查。

   四是强化查处力度。对各项制度规定,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少数和个别人敢于以身试法,顶风违纪,尤其是对撞红灯、踩红线、闯雷区行为,要加大“一案三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抓考核   一是建立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考核内容不能太多太滥,建议重新梳理,突出重点,化繁为简,便于考核,减少人为操作因素。   二是把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人事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科学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为克服干部待遇中存在的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建议逐年提高年终绩效工资标准,并拿出一部分额度由部门、乡镇进行统筹掌握,具体可先由人社部门牵头确定干部个人考核共性指标,再由各单位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确定个性指标。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评先评优挂钩,分开档次,实行浮动和弹性制。同时,对全局性、重点、难点的工作,要开“正门”,出台专门的激励办法,给予部门、乡镇提高干部经济待遇适当的自主权,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推行群众评议干部作风建设制度,定期向群众通报作风建设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开展单位作风建设测评,继续开展优化经济环境测评和“百名股长”效能监察测评等活动。   五是评选表彰先进。每年可以开展一次多层次的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培养和挖掘一批身边的先进模范,对他们在政治上重用,经济上重奖。通过各类媒体报道、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介我县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在全县上下形成一股前有标兵、后有追兵、赶超先进的热潮,推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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