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6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雨山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我区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的任务。
一、202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区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全区政治生态得到有力净化。区纪委监委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抓好主题教育,强化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
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立足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学习总书记讲话、党章、准则和条例,特别是强化对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悟,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开展“红色教育”“三走进、四重四亮”等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照党章找差距,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整治力度,积极探索容错纠错的有效做法,进一步激发我区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起到了强烈的震慑警示作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针对调研、检视和民主生活会发现的问题,以自我革命的自觉精准整改,确保纪委监委班子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强化纪律保障,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坚持宽严相济,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环保思想,深入开展扶贫社保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扶贫社保民生领域违纪违规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对在金鼎建材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盗采、寻求“关照”过程中,受到拉拢腐蚀的30名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加大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调查处置力度,对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影响工作落实的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突出政治定位,做好巡视巡察,促进整改提升
扎实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统筹抓好区纪委监委牵头的28项省委巡视区委整改任务和42项省委专项巡视区纪委监委整改任务。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29件全部处置完毕,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人,予以诫勉谈话4人,警示约谈7人,批评教育1人。省委“五人小组”点到的51名党员干部中涉及到雨山区纪委办理的问题线索30人,已办结28人。按照“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要求,对反馈的问题深挖根源,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措施20项。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35件,处置问题线索170件,追责问责109人,立案73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5人,党纪政务处分6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扎实整改,其中采石街道针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严肃整改,并对近三年相关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共追回预发的绩效奖金57625元,建立考核问责办法,相关责任人在党工委会议上作检讨。
深入推进区委巡察工作。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期巡察工作的“纲”和“魂”,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我区巡察向纵深发展。今年组建3个常规巡察组,抽调两名处级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组建3个专项巡察组,向山镇、佳山乡及平湖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别带队开展交叉巡察。两个轮次共完成9个区直单位、11所小学及5个乡镇(街道)所属43个村(社区)的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办完成对4所区属中学和区法院的提级巡察,发现问题235个,提出意见建议164个,移交问题线索13条。对2016年以来34个被巡察单位开展“回头看”,对党建方面整改不力的部门发出督办函,通报1人、约谈5人。
(三)强化第一职责,用好四种形态,落实“两个责任”
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01人次,占56.4%;“第二种形态”处理64人次,占35.7%;“第三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2.2%;“第四种形态” 处理10人次,占5.6%。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和科级干部开展谈话函询26件次,同比增长371.4%。注重谈话函询质量,通过侧面了解、提高谈话针对性等方式,认真解决“一函就了、一谈就无”问题。对15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同比增长 375%;对15名科级干部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
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区委常委会听取和研究纪检监察工作42次;区委“五人小组”听取和研究纪检监察工作16次;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和研究纪检监察工作7次。建立谈话提醒定期督促制度,区四套班子负责同志约谈党员干部63人,其中,区委书记徐泽能带头约谈“一把手”27人;区长左年文对政府部门16名负责人进行约谈;区纪委监委约谈22名科级干部,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推动“一岗双责”压紧压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受到谈话函询的26名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提出防范廉政风险意见23条。经济开发区和雨山街道纪工委坚持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作为切入点,细化推进作风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情况开展明察暗访,促进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四)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惩防并举,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铁腕治腐,强化震慑。加大办案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43件,同比上升23.27%;处置问题线索191件,同比上升109.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次,同比上升52%;移送司法机关4人,同比上升33.3%;全年留置11人,同比上升57.1%;收缴违纪违法款58.52万元。区纪委监委查处乡科级干部30人,其中采取第三、四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直至移送司法机关的5 人,占比35.7%。严肃查处了戴皖生、任琪、夏本刚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市纪委指定办理的市环卫系统杨俊、市公交系统王国强严重违纪违法案,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53件,开展专项检查17次,谈话提醒24人次,立案6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次。
惩防并举,正本清源。落实“三不”方针,注重综合施策,努力完善不能腐的机制,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针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全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区的反面典型案件为素材,编印《雨山区“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读本》,召开“雨山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我区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组织相关单位、重要岗位300多人次旁听查明海、戴皖生、任琪、夏本刚、王纯红等身边的违纪违法分子的庭审。针对3起违反政治纪律案件,扎实督促开展“一案一整改”。组织开展党纪法规知识“半月一赛、一年一测”活动。平湖街道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切实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
(五)强化宗旨意识,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坚持“一案三查”,严厉打“伞”破“网”。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深挖细查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共受理涉“伞”涉“网”问题线索29件,查结28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1人,查否了结13人,正在核查1件。以斗争到底的坚定决心,净化了我区发展环境。坚持“一案三查”,发出监察建议11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坚持以民为本,抓好专项整治。牵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协助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类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查处问题31个,处理5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起。
围绕群众利益,做好监督检查。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3起,参与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招聘工作。加强社保民生、改水改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加大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查处力度,查处问题35个,处理36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通报问题2起。
(六)严肃查纠“四风”,激励担当作为,优化党风政风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三查三问”,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关于阜阳“刷白墙”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报。全区各级党组织聚焦“多、推、虚、浮”等问题表现全面排查,排查共性问题26个、个性问题170个,查处突出问题10起,处理20人,通报曝光3起典型案例。对工作不担当、履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4人,警示谈话6人,对履职不力的8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安民街道纪工委对巡察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典型人典型事,进行查处问责。
警惕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科学研判斗争形势,通过县区异地互查、乡镇街道交叉检查等方式,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短信5000余条;全年累计开展明察暗访37次,检查公务用车482台次,酒店、食堂35家,超市、旅行社21家,加油站5个,票据11953张、涉及金额27468万元。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诫勉谈话1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个,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
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雨山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对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的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容错纠错,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对遭到不实举报的2名干部予以澄清正名;在监督之中体现组织关爱,对32名受处理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
(七)深化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战斗力
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积极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按时挂牌并发挥职能。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赋予开发区纪工委相应的监察权。制定《雨山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依法聘请12名特约监察员,正式上岗履职。本次全会,首次邀请12名特约监察员参加。
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对标市纪委监委工作标准,从规范案件监督管理入手,严格落实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和问题线索处置集体排查制度。开展积存线索大起底,召开29次集体排查会,对新、老问题线索逐一明确处置方式,见底清零。建立健全谈话办案场所安全管理细则、区管干部诫勉谈话暂行办法、常委会议事决策等11项制度。完善向市纪委监委、区委请示报告清单,按要求及时请示报告相关事项。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程序意识,机关工作作风更加严谨扎实。
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结合省委巡视整改,着力优化队伍建设,3名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到纪检监察系统外任职,新进3名领导班子成员,1名领导班子成员到市纪委监委挂职。区委巡察机构、区纪委监委职能室和派驻纪检组交流10人,提拔交流了4名街道纪工委书记。健全机关支部学习制度,组织全员培训,突出以干代训,切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审查调查专业素质。完善监督执纪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区监委贯彻落实《监察法》情况。
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虽然我区反腐败斗争形势总体趋好,但是存量问题仍然较多,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二是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有些工作创新举措不多,推进力度不大,日常监督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四风”顽疾树倒根存,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惯性影响还有突出表现;四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一些老的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方式须进一步转变,新的干部对工作程序还不够娴熟,业务培训还要深化。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下大气力解决。
二、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全党全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雨山区完成“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区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以精准有力的监督执纪推动雨山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立足岗位职责,坚守初心使命。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长期政治任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心性。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始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围绕中心大局,开展政治监督。进一步深化“三查三问”,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促推动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聚焦“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建设中的痛点、堵点、难点,严肃查处突出问题背后的作风或腐败问题,切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清障护航。聚焦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融入南京都市圈决策部署,加强对交通对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具体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看是否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消极应付问题;“推脱躲绕”“吃拿卡要”等影响营商环境、贻误发展机遇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融入南京融得进、融得快、融得好。加强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增强企业家在雨山投资兴业的信心。
(二)深入专项整治,大力扫黑除恶,切实增进人民福祉
持续整治党风政风。结合棚户区改造、控违拆违、向山地区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对腐败和作风问题排查梳理,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精准施治,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现象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情况从严查处。
继续强力打伞破网。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持实行“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深挖彻查“伞”“网”线索,确保打“伞”破“网”力度不减,持续推动行业整治“齐抓共管”,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联合办案等机制,推动直查直办、提级办案和异地交叉办案,推动构建“长效常治”机制,纵深推进打“伞”破“网”。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抓住典型案例,抓好教育整改,推动解决一批顽瘴痼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用好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构建起基层监督网络。
(三)深化体制改革,履行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协助区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持续抓好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区纪委监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建立下级纪委(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向区纪委监委述职制度,督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制度化、具体化、程序化。全面完成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修订派驻机构考核办法,探索推动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全面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为精准有效开展监督提供科学依据。加强与监督对象联系接触,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监督平台,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紧盯“关键少数”,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注重加强基层监督、向下监督。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贯通。通过各类监督有机融合、协同发力,着力提高监督的协同性和有效性。
强化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盯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推动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格执纪执法,坚持失责必问,注重精准问责,防止应问不问,避免草率泛化,做到问责有力。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互相配合和制约。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
持续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重要节点、重要岗位、企事业单位、乡镇基层等,联合有关职能部门,通过随机抽查、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拓宽监管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教育引导,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果。
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贯彻中央为基层减负要求,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协助区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面、负面清单,聚焦重点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持续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
坚持宽严相济,弘扬新风正气。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鼓励探索创新、宽容工作失误。做好对受处理干部的回访教育和帮扶工作,激励他们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热情。
(五)突出政治巡察,注重整改提升,有效发挥利剑作用
持续强化政治巡察。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把巡察与护航全区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巡察工作实效。高质量完成九届区委巡察全覆盖,适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促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相贯通,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推动巡察与派驻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协同并进,持续推进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
持续强化督促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夯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具体责任,及时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同志通报有关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增强巡察实效性。健全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完善整改公开机制。不断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促进巡察移交线索及时、精准处置。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推进巡视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六)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综合治理,持续巩固斗争成果
持续减存量、遏增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突出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代价,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不断完善“案情互通、信息共享、情报交流、线索移送、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逐步完善防治腐败制度体系。充分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向有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建章立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强化拒腐防变教育引导。推深做实警示教育,运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忏悔视频、微党课等形式,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开展警示教育,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思想道德、党纪国法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七)坚持严防死守,加强督查督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这段时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细致,各项举措有序有力。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以疫情为命令,坚决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严督查,促效能”。各督查组要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决议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做好每天现场督查、核查,并对督查情况当日通报。督查工作要严格细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或不能积极履职尽责的严肃问责。
坚持“到一线,盯落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作为,务必“到一线,盯落实”,一是紧盯各载体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决议部署情况;二是紧盯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督促整改;三是紧盯相关责任压实情况,对未能积极尽责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对造成影响的从严从速问责处理。
坚持“全方位、有重点”。要将监督的脚步踏遍全区每一处角落,将监督视线紧盯防控每一个环节,严查各级党组织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查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严查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及时发现防控机制漏洞,以自身的扎实履职督促防控工作的扎实开展。
(八)坚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坚定“四个自信”、维护执行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巡察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聚焦主责主业,坚决防止“三转”回头转。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持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继续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聚焦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精准施训,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纪法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容纠并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干部。树立作风建设标杆,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带头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严格约束亲属,从小事小节做起,锤炼严实深细的作风。全方位关心关怀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持久深入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提升境界情怀,增强斗争勇气,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管好用好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权力,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全流程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网上运行、全程监控。加强对留置和“走读式”谈话的安全管理,严守办案安全生命线。主动接受党委、人大的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积极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坚持刀刃向内,经常打扫庭院,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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