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正平
(2021年3月20日)
同志们:
我代表***龙江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刚才,兆宪同志在讲话中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市委书记孙珅同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之年。县委守初心、担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工作职责,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两个维护”有效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全员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召开交流研讨会9次,开展走流程13次,形成调研报告9份,检视问题46个,完成整改41个,真正做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二是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参与。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查处破坏发展环境问题55件。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立案审查35件,第一种形态处置87人。三是强化约谈问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问责机制,共问责追责12件。协助县级领导干部开展警诫约谈54人次,压实了各基层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二)政治生态建设稳步推进。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政治生态建设取得扎实成效,连续3年位于全市政治生态成效考评第一位。一是着力发现问题。把发现问题作为推进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抓手,制发了工作方案,围绕县级领导、各单位“一把手”、一般干部及社会公众四个层面,广泛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4300份,对收集整理的7个方面48个问题,交由分管副县级领导进行督促整改。二是落实问题整改。按照市委政治生态建设考核的反馈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落实情况,对反馈的2个方面10个问题确定了“县政治生态办牵头落实,对市委指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由分管县领导督办落实”的工作路径。三是深入督导推进。抽调14人组成7个检查组,围绕舆论氛围营造、党内制度执行、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第一种形态运用等工作,对全县66家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中存在重视不够、进度缓慢的3家单位进行了约谈。
(三)审查调查效果不断深化。聚焦办案核心、突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案件查办数量质量显著提升。一是积极参与办理专案。整合办案资源,借助市纪委交办专案机会锻炼队伍。由纪委副书记牵头,班子成员带队,办理了市纪委指定管辖的专案,共立案31人。二是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76件,立案432件,同比增长31.7%;结案428件,结案率99.1%;给予党纪处分392人,政务处分34人,双重处分3人,组织措施处理1人;立案调查职务犯罪案件12人,均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三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探索运用惩戒诬告陷害和容错免责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1件诬告案件澄清正名,积极申报容错案件3件,敢担当、善作为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形成。四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共处置1520人次,同比增长21.89%,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1091人次,占总数的71.78%,真正做到了纪法约束有硬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四)“微腐败”专项整治成效初显。结合基层实际,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痛点热点难点问题,严肃问责惩处,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8人。一是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通过电视台、电子屏和出租车车载显示屏,每天滚动播出整治“微腐败”举报电话。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二是深挖彻查问题线索。结合市纪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攻坚年活动,重点在扶贫领域、三资管理、惠农惠民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查处交通领域问题14件、“小四风”问题10件、“三资”类问题56件。三是开展自选专项整治。广泛征求热点问题及意见建议37条,召开专题会议3次,自选围绕套取草原生态补贴、机动地地力和种植补贴、河滩、林地补贴等涉农领域“微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以点带面、先行先试、培训指导的基础上,成立9个专项核查组,按照片区划分开展专项核查。共立案审查149人,占全年总数的34.49%。
(五)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有效惩治。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相关意见为遵循,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迅速行动。一是全面落实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发了工作方案,确定了由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和科室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跟进召开重要会议11次,实时掌握进展情况,全面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集中整治“微腐败”的“六个攻坚战”之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张贴公告1500份。在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专项举报公示,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平台。三是密切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等工作机制,完善了工作程序,定期汇总统计,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互通,确保“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的整体性、协同性。四是全面核查线索。共受理问题线索149件(重复件45件),立案19件52人,了结7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第一种形态处置55人。其中,市纪委交办的5件涉恶案件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第一种形态处置19人。
(六)纠治“四风”力度持续加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重要批示精神,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打好“四风”攻坚战。一是全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紧抓住元旦、春节、端午、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通知提醒、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推进等途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6件,处分71人。二是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执纪监督,既严肃查处乱作为的行为,也严厉问责为官不为的行为,切实为基层减负。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6件,处理12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8人。三是全面开展机关作风监督检查。成立专项推进工作组织,聘任党风政风监督员40名,紧盯一线岗位,通过常态化检查,着力解决懒政怠政、服务不佳等问题。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员开展大规模明察暗访5次,第一种形态处置10人。
(七)巡察监督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稳步推进巡察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统筹推进巡察工作。完成了对106个村的延伸巡察,对7个县直部门的“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以及对村级债务超过500万的15个行政村的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854个,问题线索90个。巡察覆盖率达70.59%。二是高效率落实巡察整改。推行县级分管领导巡察整改牵头抓总、签字背书责任制,强化成果运用,形成整改合力。全年反馈问题整改958个,县纪委立案42个,党纪政务处分33人,第一种形态处置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三是改进巡察反馈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召开整改主题会议,建立“三单一账”,严格执行“双公开”制度,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给分管县领导,统筹督促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邀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管县领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人员出席巡察反馈会议,对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增强反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八)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结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制发了《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根据职能相近、体量相当原则,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7个,将全县207家单位全部纳入派驻监督范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了考勤、学习、督办、保密等制度6个,对机关干部严要求、严管理,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关管理机制。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制发了《案件质量规范(试行)》并进行全员培训,有效提升案件审查调查质量。开展“每周一学”23次,组织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考试,机关干部参加中央和省市纪委组织的不同层次培训班13人次,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压实基层纪委职责。落实“两个为主”,促进基层纪委履职尽责,结合乡镇纪委人员少、经验不足的实际,采取常委包片领办、灵活指定管辖的方式提高基层办案能力。全年基层纪委共查办案件56件,第一种形态处置161人次,聚焦了主责主业。
一年来,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与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相比,与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在深挖问题线索上,主动出击检查发现不够;在查办职务违法案件上,纪法皆通的专业性人才缺乏,一些重点、疑难案件查办进度不够快;在履行监督职责上,监督全覆盖、无死角的格局还没有全面形成;在办案安全工作上,防范意识不强,硬件设施不完善,“走读式”谈话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在处置信访“三多”案件上,矛盾化解不够,重复信访举报占比较大。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决胜脱贫攻坚和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关键之年。全年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实现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切实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守政治机关定位,牢记纪委监委的职责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一是监督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省市县委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二是助力全县发展大局。结合全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加强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贻误发展等问题。三是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认真执行省市相关规定要求,严惩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不实举报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对那些敢干事、能干事、愿干事出现失误的干部容错免责,激励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行。
(二)从严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围绕职责定位,把执纪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着力解决群众最忧最急最盼问题。一是着力整治脱贫攻坚领域腐败问题。聚焦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追责。对贪污挪用、侵占冒领、优亲厚友行为严肃查处。二是着力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与检察机关职能重新划分,调整完善反腐协调机制,把涉黑涉恶案件作为主攻方向,按照“两个一律”要求,坚决打掉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三是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在农村“三资”、城乡低保、征地拆迁、招标投标、教育医疗等领域,广泛征求意见,收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痛恨、最反感问题。确定专题,深挖彻查,做到查处一案、净化一域,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建设。围绕全市政治生态建设目标和县委工作部署,优化载体,系统推进。一是积极协助党委落实。按照县委牵头抓总、纪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担当主责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全县政治生态建设工作,对市委考评指出、调查问卷发现、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二是推动抓实落靠。进一步完善细化四个层面问卷调查内容,把评价交给群众,深化问题分管县领导整改责任制,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强化考核评价结果末位约谈,推动全县各单位抓实落靠政治生态建设。三是强化警诫约谈。紧盯关键少数,定期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反馈问题,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结合《警诫约谈制度》,协助分管县领导强化执行运用,强化对分管单位“一把手”的监督、提醒和告诫,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四)深入纠治“四风”问题。把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贯穿于政治监督全过程,真刀真枪解决问题,让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变化新成效。一是助力基层减负。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要求,扎实有效集中整治工作。从纠正查处、通报曝光、规范制度执行三个方面,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困扰基层的考核留痕过多、对群众利益不维护不作为等突出问题,靶向出击、标本兼治。二是严防享乐奢靡问题。紧紧抓住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围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变相旅游、滥发津贴补贴、隐秘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对发现的问题深挖彻查,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变异。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加强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党委(党组)的监督提醒作用,督促其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堵住不正之风通道。
(五)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为统领,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发挥效能。一是推动纪法衔接贯通。学懂弄透《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规范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重新调整完善反腐协调机制,对现有规则从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完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二是切实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尽快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采取到县纪委监委“以案带训”、组组联合、组室联合等方式开展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理清工作职责,开展交叉监督,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的主观能动性。三是推进巡察全覆盖。以覆盖率90%为目标,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向村居延伸巡察,适时开展“回头看”,按照省市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计划,参加“推磨式”交叉巡察。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推动巡察问题线索研判和办理,推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和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打通巡察整改“最后一公里”。
(六)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覆盖监督权力运行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把日常监督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为重点,结合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分析,围绕政治生态考评、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执行、巡视巡察整改等情况,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二是强化监督落实。以“党建引领、三网融合”为依托,借助“五大员”力量,探索制定基层纪检监督员制度,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网格化工作问责办法,对“吹哨报到”工作经督办后,仍不改正、不落实的,严肃问责处置。三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执纪全过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从实际出发,严格依据法纪、事实两个定量,实事求是做好“四种形态”的贯通运用,做到严谨细致,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续正风反腐,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为抓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一是聚焦“办案”核心。继续减存遏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行为严肃查处。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定期梳理分析案例、定期开展质量评查,切实提升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强化办案安全,按照上级纪委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建设新谈话室,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安全制度,坚守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底线。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治理,扎紧制度篱笆,严格落实“一案双报告”,分析成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对处分决定不投档、警示教育不落实、监察建议不整改等行为,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做好制度执行“后半篇文章”。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继续推行在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发案单位以案为鉴、整改落实。完善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定期筛选典型案例,广泛运用多种形式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
(八)全面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把忠诚、干净、担当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强化对基层纪委、纪检组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健全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联系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和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强化检查指导、明确任务目标、考核激发动力,给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压担子、定目标,督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二是打造纪法皆通专业队伍。选优配齐干部队伍,强化实践锻炼,成立办案专班,积极参与市级专案办理,努力提升办案能力水平。强化人员培训,继续推行“每周一学”活动,将审查调查技巧、法律法规运用、典型案例分析等纳入到培训当中,提高执纪执法业务能力。三是锻造作风优良纪检监察铁军。筑牢纪律防线,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委、人大、群众监督。健全内部防控机制,强化对案件查办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干部纪律作风的监督约束。认真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及时处置有关问题线索,严防“灯下黑”问题发生。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新使命、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守初心、担使命,牢记“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突出监督和办案两个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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