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72篇2025年枫桥经验、基层治理、社会治理素材合集心得、调研
2025-11-24 | 阅读: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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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篇)2025年枫桥经验、基层治理、社会治理素材合集(心得、调研)

    

1.***泗水县委党校王倩:

“枫桥经验”赋能济宁经济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1

2.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张阿澜:

“枫桥经验”视域下熟人社会矛盾化解协同机制研究…    3

3.喀什大学法政学院关留文:

“枫桥经验”中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及其乡村治理价值…    124.***武汉市委党校陈嘉帝:

从历史脉络中探寻“枫桥经验”的社会治理智慧…    18

5.赵伟庆:

大庆第四中心派出所:“铁人精神”铸警魂“枫桥经验”绘平安…    21

6.张杰:

枫桥经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中国实践…    26

7.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政策研究处调研组:

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江西实践“寻乌模式”有关经验启示……318.中国石化报记者黄予剑:

弘扬“枫桥经验”打造基层治理新样板…    38

9.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温书琪:

基层“枫桥经验”在数字时代的法治化创新实践…    41

10.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王磬:基层党建引领高职院校“一站式”学生

社区治理研究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视角…    44

11.***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研究院曹海峰:基层社会稳定

风险治理模式生成的路径探析以“枫桥经验”为研究起点…    4912.长春工业大学李士兵:

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路径    57

13.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孙记: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化路径研究    63

14.杨昊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进路以我

国调解制度的历史探索为镜鉴    80

15.***颍东区委党校李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平安阜阳…    87

16.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文钊: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回答的三个问题    9017.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平安建设高地淇县

连续12年获评“全省平安建设优秀县”    95

18.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吴山保:

做行好新国有时煤代“炭枫企桥业经平验安”建设工作    98

19.李庶民:

金融工作与枫桥经验…    102

20.湖北警官学院王欢:

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意蕴…    104

21.临夏融媒记者马健:描绘新时代“枫桥经验”临夏画卷临夏州全面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工作综述…    110

22.鹤壁日报记者柯其其:

淇县:深耕“枫桥经验”聚力筑牢平安高地…    113

23.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杜秉琛:

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高原落地生根…    116

24.宁夏法治报通讯员樊芳宏:

沙坡头区法院践行“枫桥经验”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119

25.***诸暨市委党校赵国强:数字技术赋能城市社区统合型治理的路径

探析基于“枫桥经验”发源地的实践案例…    122

26.黑河日报记者温浩:探索“枫桥经验”的黑河新实践黑河市推进综治

中心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    132

27.酒泉融媒记者陈燕:提标强能聚合力多元联动解纷争酒泉市着力打造

新时代“枫桥经验”酒泉样板…    134

28.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研究员任克强:

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苏实践实现新提升…    13929.叶丽芳:

江苏沭阳县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    144

30.濮阳日报记者杜鹏:

县委社会工作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14531.湖北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何全令:

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校管理创新的新引擎与实践路径…    147

32.浙江警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李莉莉:

新时代“枫桥经验”:破解县域社会协同治理难题的治理范式…    151

33.武汉东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王芳: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路径研究…    159

34.宁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柳长红: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逻辑、价值与实践路径…    161

35.***乐山市委党校沈建军: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乐山实践研究…    177

36.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昝琦伏润之: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张掖答卷

“四级七天”调解法编织基层治理“过滤网”    19037.新疆社会科学院沙婷: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逻辑探析…    195

38.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刘海芳:

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六尺巷工作法”的理论阐释与制度进路…197

39.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沈玲:

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模式创新研究…21340.青岛理工大学王超:

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高校安全治理现代化…    219

41.吉林建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王阳:

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高校学生社区建设策略…    225

42.贵州师范大学周玉佳:

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探索…    229

43.苏州科技大学刘龚煜:

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治理的苏州实践研究…    237

44.西北政法大学王夏欢:

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市县巡察制度研究…    245

4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李倩: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乡村社

区治理的实践路径与经验启示基于C市A镇W社区的实践    253

46.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院王意然:

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乡村振兴:价值意蕴、现实困境与推进路径…26047.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盛义保: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高校学生

社区建设的内在逻辑、价值意蕴和实践路径…    269

48.***广东省蕉岭县委党校钟舒梅:

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治理…    275

49.新疆社会科学院沙婷:

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新疆乡村治理的困境与实践探析…    280

50.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周桂民: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野下公安队伍现代化建设的思考与探索…    286

51.上海公安学院治安系高丽琼: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探析……292

52.上海公安学院交通与监所管理系申筱: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公安机关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创新研究…30153.陕西警察学院安契:

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路径研究…    309

54.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易煜杰:

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研究…    321

55.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张亚洁: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校园平安建设研究

以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32356.长安大学姜雪婷: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地域

呈现和进路优化以宁夏M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例…    331

57.***阿勒泰地委党校贾娜古丽·巴合提别克: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矛盾法治化化解创新研究…    338

58.杨焕兵: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村社会再组织化以浙江省诸暨市乡

村治理实践为例…    341

59.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任勇: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共产党推动基层平安建设实践…    348

60.西安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窦欢:

新时代“枫桥经验”蕴含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素…    360

61.***迪庆州委党校冯勇刚: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的实践路径…    369

6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李金德: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企业信访维稳工作中的实践与创新研究…    373

63.***阿勒泰地委党校贾娜古丽·巴合提别克: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基层治理实践研究…    379

64.中艳红李建:

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平安校园:现实基础、制度停碍与构建策略…382

65.华北电力大学师生服务中心宁子森:

新时代高校版“枫桥经验”实践路径探究    397

66.贵州财经大学董泽源:

新时代视域下“枫桥经验”的表达与实践以贵州基层治理为例    409

67.王一:

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414

68.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孙嘉然:

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乡村平安建设的路径探析…    419

69.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人民检察院樊佳宝:以新时代“枫桥经验”

文化内涵通过检察监督助力西部边疆治理现代化…    428

70.***榆林市委党校王妮妮:

榆林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需系统观念筑基…    441

71.湘潭日报记者刘建强:

岳塘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444

7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张萌殊:

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路径探索…    446

“枫桥经验”赋能济宁经济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泗水县委党校    王倩

(2025年7月29日)

一、德法共治机制对交易成本的抑制效应

济宁市创新构建“德法共治”基层治理体系,形成显著的交易成本抑制效应。依托“和为贵调解室”“乡贤评理堂”等特色载体,将儒家“无讼”理念转化为制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2023年,在深化诉源治理改革的政策导向下,依据《2023年度司法运行白皮书》统计,全市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6.3万件,直接节约司法资源成本达2.8亿元。这种治理创新从道德与法治双轨发力:在德治层面,通过儒家伦理教化提升社会成员自律性,将“忠恕之道”“诚信为本”等价值理念内化为行为准则,有效减少经济活动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在法治层面,以完备的法律体系明确行为边界,增强社会预期稳定性,降低契约执行风险。经测算,该模式使民事纠纷解决的平均成本降低62%,执行效率提升45%,实现了社会治理的帕累托改进。这种德法共治机制打破了传统治理中德治与法治的二元对立,构建起互补共生的新型治理关系,为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供了现实方案。

二、社会信任资本的增值与经济转化路径

作为儒家文化发源地,济宁深度挖掘传统文化资源,构建起以伦理信任为内核的社会资本网络。在曲阜尼山镇,村民依托儒家“睦邻友善”理念组建文旅合作社,2023年实现营收1.2亿元,带动农户年均增收4.3万元。这种社会资本通过三个维度实现增值:横向维度促进民间经济合作,降低信息不对称与监督成本;纵向维度增强政府与民众互信,使公共政策执行效率提升30%;网络维度形成“儒家文化+善治”区域品牌效应,2022—2023年累计吸引文旅项目投资18.6亿元。计量分析显示,社会信任度每提升1个单位,区域GDP增长率提高0.32个百分点,证实了社会资本对经济增长的显著正向作用。这表明传统文化资源不仅具有社会治理价值,更能够通过创造性转化形成推动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

三、数字治理驱动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在数字政府建设与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济宁市依托“智慧治理平台”探索数字治理新路径。据济宁市大数据局《智慧治理平台建设与应用成效报告(2023)》,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模型将矛盾风险预警准确率提升至85%,

并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信用积分体系,创新“治理资源代币化”机制,实现治理资源量化评估与精准投放。这一实践本质是治理资源的市场化重构。平台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参照金融市场风险定价逻辑,将资源向高风险区域与关键领域倾斜。同时,推动治理数据与经济数据深度融合,既以经济数据分析预判社会矛盾,又借助治理数据优化产业布局,实现治理与经济发展双向赋能。济宁市的数字治理模式打破传统资源配置局限,构建起数据驱动、精准高效的基层治理资源配置新范式,为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可复制的技术路径与实践经验。

济宁的实践表明,将儒家治理智慧与现代治理手段相结合,能够形成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基层治理新模式。这种模式不仅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更通过交易成本降低、社会信任资本积累和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了治理效能向经济价值的转化,为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样本和理论范式。

“枫桥经验”视域下熟人社会矛盾化解协同机制研究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张阿澜

一、引言

在社会治理的复杂体系中,矛盾化解机制的构建与完善始终占据核心地位。熟人社会作为一种以地缘、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形态,其内部矛盾的处理因兼具情感联结与规则约束的双重属性而更具特殊性。这一特殊性要求矛盾化解机制必须回应熟人社会的“内在要求”,即在实现个体利益平衡的同时,维系社会关系网络的稳定性与伦理共识的延续性。传统熟人社会的交往秩序依托于非正式规则,但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度转型,经济模式变革、权利意识觉醒以及人口流动加剧,熟人社会的矛盾逐渐从单一的情感冲突演变为多元利益交织的复杂形态,其非规范性特征对既有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更高适应性要求。

“枫桥经验”作为中国基层治理的实践典范,其依靠群众自身力量就地解决矛盾的核心逻辑,本质上是通过制度化手段调和法律规范与民间规则的矛盾,精准契合了熟人社会对“柔性治理”与“多元共治”的内在要求。历经六十余载的演进,“枫桥经验”不仅体现了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中的生命力,更通过非对抗性的矛盾化解机制实现了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机衔接。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枫桥经验”的当代价值体现为能够以情感沟通重构信任基础,以程序弹性包容伦理诉求,从而避免刚性司法干预对熟人社会关系网络的割裂,其对“情理法”协调融合之探索亦为破解熟人社会矛盾化解的实践困局提供了法理层面的范式参照。

二、枫桥经验历史溯源及时代发展

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形成“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经验,毛泽东同志在审阅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发言稿后作出批示,要求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1]。纵观“枫桥经验”的60多年的发展历程,实际上是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推进完善的过程,但其依靠群众自身力量就地解决矛盾的核心内涵始终不渝。

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谈到,矛盾普遍存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充满了矛盾,但是这些矛盾也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是检验一个国家现代化治理能力的试金石。“枫桥经验”的精髓在于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它的普适性也得到了佐证。例如,纠纷金字塔理论[2]也主张需关注基层纠纷解决的结果,这部分处于金字塔的塔底,数量庞大,且与司法途径化解矛盾也有直接关联。基层化解的情况越好,进入塔尖的纠纷也就越少,司法效率也会得到大幅度提高,这与“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不谋而合。

西方的市民社会理论也进一步印证了走群众路线、依靠社会内生力量来解决内部矛盾逻辑的科学性[3]。早在18世纪,美国政治学家托马斯·潘恩就指出:市民社会是各个个人根据自己的私人利益自愿结成的社会经济联合,它用积极的方式增进人类的利益[4]。我国因封建集权的历史原因未能形成市民社会,但它同自治社会一样强调独立性和自治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行政权力从社会经济领域的部分撤退,社会生活的逐渐非政治化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育,国家与社会的二元性分化开始进行,在起步营建市民社会的同时,群众路线中产生的内生力量也得到激发,自我化解矛盾的能力得到良好的运用。“枫桥经验”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了理性化解的功能,顺应了二元的发展趋势。

“枫桥经验”的历史演进始终与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紧密互动。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40年前就将中国传统的社会秩序比较准确地定位为“礼治社会”“乡土社会”。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人们彼此熟悉,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里,规矩不是法律,而是“习”出来“礼”俗[5-6]。传统土地上吹的“礼治之风”“息讼之风”,反映出儒家思想对现实生活影响之深远。

如今熟人社会已经成为描述乡村社会的经典理论模型,实际上,熟人社会不仅仅是“熟悉”,核心指向于“人情”。在人情的催化下,熟人社会成了一张微观权力关系网[7]。一方面,熟人是一种继续性的合作关系,熟人间必须相互遵守既定的调整横向关系的规则,因为违反这种规则的行为会遭到迅速的报复;另一方面,熟人是一种温情脉脉的关系,当涉及调整纵向关系的规则时—

—例如,当两个熟人的一方是执行国法的法官,另一方是囚犯时——熟人关系又蕴含着以柔性的方式适用规则,甚至使用普通规则之外的规则的可能。这意味着,将国家强制力渗透到每一件矛盾纠纷的解决上,是不合理的,效果也不

尽如人意。比如“秋菊打官司”一案[8],就揭示“柔性治理”与“法治权威”的关系,法治是基层治理的根本遵循,柔性手段是法治框架下的补充。由于缺少了“柔性治理”,当事人不但没有实现预期,反而招致了邻里甚至家人的议论。

我国因农村面积大,人口多,生产方式以家庭为单位,即使已经实现高度现代化,但整体依旧是“关系社会”,或者说是“网络化熟人社会”。但随着相对封闭的思想观念、人际关系、经济生活被逐渐打破,人们的“法感”观变得明晰,城市基层社会的法治配套设施不断壮大,乡村地区出现“迎法下乡”的情形,尤其是农民因劳动取得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就会产生诉讼癖,即使倾家荡产、遭受非议也要对簿公堂,且一开始就表示拒绝和解[9]。显然,费孝通先生总结的“礼治秩序”已经不再是对基层社会秩序的最准确的概述。

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更多呈现“法礼结合”的特点。“法礼结合”不能简单地理解成法的强制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结合,其内涵是矛盾化解应为国家干预和社会自治协作互动,即在提高诉讼的群众满意度的同时,为避免法院案件冗积、审判压力大,也需发挥民间型ADR的补充作用[10]。

因此,熟人社会背景下一方面需要规范化制度保障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又依赖人情、伦理等非正式规则维系秩序,要求矛盾化解机制必须兼顾情感沟通与关系修复,如何在法治框架下激活传统治理资源,成为“枫桥经验”时代发展的核心命题。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等发布的一系列文件都强调“调解优先”的原则,并协调法律、行政、习惯等手段实现双方和谐满意的最优解。“枫桥经验”体现的软法、柔性政策实际也突出国家与社会协同处理纠纷的关系。具言之,社会治理需强调诉讼、调解、行政、信访等不同机制的运用,而不是某一纠纷解决机制的独立运转[10]。

三、熟人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当前,熟人社会矛盾化解机制面临传统治理模式与现代法治框架的结构性冲突,基层治理体系虽以“枫桥经验”为制度依托,但在实际运行中呈现出多重弊病。

一是基层自治组织的功能偏离正轨致使非诉机制治理效能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七条,基层调解组织以群众自治为核心,通过协商对话实现矛盾就地解决。然而,实践中村委会及居委会等组织因行政任务的

负面加持逐渐异化为“准行政机构”,其调解活动受制于绩效考核与维稳压力。实践中常出现基层调解组织为完成“零上访”的指标,倾向于“和稀泥”式调解,回避纠纷实质争议,导致调解文书沦为形式文书,这种行政化趋向进一步削弱了非诉机制的合法性基础。

二是非诉程序的规范性缺失导致实质正义缺位。现行法律虽已赋予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效力,但实践中因程序规则和审查标准模糊,大量调解协议的效力悬而未决。具言之,调解过程缺乏对当事人意思真实性的实质审查,部分协议存在“胁迫调解”等意思不真实的隐患;同时,现实中存在诸如需双方共同申请的要求,意味着司法确认程序的门槛过高,导致调解结果难以强制执行。

三是法律的普遍性与地方的特殊性间的价值冲突难以调和。熟人社会的矛盾多嵌入伦理与人情等非规范性要素,而现代法治强调规则同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确认了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却未构建具体统一的审查标准以实现“合法性”与“合俗性”的兼容,法官往往会因“规避”造法风险而倾向于严格使用成文法,进一步加剧规则与现实的脱节。

上述困局之形成可归因于社会转型与制度供给的互动失衡。其一,在社会结构层面,人口流动与居住形态削弱了传统熟人社会的稳定性,地缘与血缘纽带的松弛导致内在权威弱化,非正式规则的约束力随之下降。与此同时,个体权利意识的强化与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也使得纠纷性质从“关系修复”转为“权利确认”,传统调解机制难以兼容现代法治理念下的程序正义要求。其二,在制度设计层面,法律规范与民间习惯的衔接机制存在明显断层,现行立法虽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但未明确其与地方性知识的兼容边界,导致实践中规则的适用陷入“合法性”与“合俗性”的二元对立。此外,基层纠纷解决的资源配置失衡进一步制约了矛盾化解机制的效能,专业化人才短缺与经费保障的不足使得基层调解组织难以应对新型矛盾的复杂性。其三,体现为文化维度的矛盾。熟人社会“以和为贵”的传统伦理与现代法治“权利本位”的价值基础存在冲突。这一冲突可溯源至两种规范体系在价值排序与功能定位上的根本差异:传统伦理以关系维护与社会和谐为优先,强调通过非正式化的协商方式来实现实质衡平;而现代法治则以个体权利保障与程序正义为核心,注重通过成文规范维护形式公平。

四、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矛盾化解机制的调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

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11]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也得到继承和完善,同时在社会治理层面增添诸多要求,例如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社会治理和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更加倡导多元参与和民主决策,不再是单一的政府主导,而是通过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多方合作的方式,共同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的现代化等。

这些变化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注入更多新元素及活力,也为相关机制的调整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总体而言,新时代“枫桥经验”侧重于基层矛盾化解与平安建设[12],着力于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不断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实现基层矛盾化解与平安建设这一目标。

(一)利用科技赋能,构建数字化“枫桥经验”运作机制

如今的互联网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不断创新实践,已经从农村拓展到城市、社区、网络等不同空间。数字技术的发展可以为网上解决纠纷提供支撑,从而实现更有效地预防和解决纠纷。比如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可以高效收集民众的问题和看法,有效整合公共资源,以便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争取让民众满意。但是从实践来看,网上“枫桥经验”仍有较大完善空间。自2013年以来,我国尝试在部分地区开展基层网格治理,但是实践表明,基层治理存在供需匹配不对应、干事不作为等问题。因此,有必要研究如何构建一个可以长期使用并且高度有效的网上“枫桥经验”运作机制[13]。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打造数字化溯源治理矛盾纠纷的新模式[14]。“党的坚强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包括乡镇党的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15]。“枫桥经验”是一种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和情感关怀,运用数字工具来回应老百姓的诉求的纠纷解决机制,因此需要依靠党组织的引领来确保相关机制能够有效运作。过去的实践已经证明,党建引领是“枫桥经验”能够成功运用的优势和基础,因此践行网上“枫桥经验”也需要党建引领。具体而言,党组织需要对资源进行整合,不断加强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引领,拉近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距离,保障党组织能够及时、有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为

此,各地党组织可以尝试打造解决矛盾纠纷的在线平台,同时基层法院、司法所、派出所等各方力量应当联合起来,打造一维多元的高效协同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各方力量要特别重视人才的培养,固定安排相关调解人员等进行定期学习培训,从而提高调解队伍的专业能力。

二是严格依照法规开展风险预警与纠纷化解。纵观“枫桥经验”多年发展历程,一旦遇到风险预警或者纠纷化解时,还是无法完全避免领导权力过大、办事人员互相推诿等各种问题,进而导致基层治理成本增加,出现执法真空等各种问题[16]。汲取了过去的教训,在发展数字化“枫桥经验”时要特别注重合法合规问题,避免在寻求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又引发了新的问题。尤其是在依托互联网技术与算法进行风险预警过程中,必须做好数据安全保障工作,避免因出现数据泄露等问题而侵犯人民群众的隐私。一旦这种极端情形不幸出现,必将导致有关部门失信于民,从而使得人民群众产生对政府的不信任。为避免上述情况,需构建严格规范的运行规制,同时要反过来利用算法对平台运行进行监管。比如,在预防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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