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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政治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筑牢法院工作的思想根基,近期我院围绕思想引领、阵地管理、责任落实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研判,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精准剖析突出问题。现将研判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态势
当前,我院意识形态工作基本面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通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强化典型宣传等举措,干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持续增强,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了坚实思想保障。在涉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保交楼”等重点案件办理中,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服务区委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引领作用得到初步彰显。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照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新要求和法院工作的特殊使命,我院意识形态领域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且部分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和顽固性,需重点关注。
(一)理论武装虚化弱化,学用脱节问题突出
一是学习制度执行流于形式。尽管建立了“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但实际落实存在明显短板。部分学习存在“走过场”现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缺乏系统性设计,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如在季度学习检查中发现,3个支部的学习记录存在补记、漏记情况,个别干警对“三个规定”“两个坚持”等核心要求的掌握模糊不清。
二是学用转化机制缺失。理论学习与司法实践脱节严重,存在“学归学、做归做”的现象。部分干警将理论学习视为“软任务”,对其指导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处理涉众型、涉信访舆情等复杂案件时,不能熟练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破解难题。如在涉问题楼盘案件办理中,个别法官因对“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导向理解不深,导致裁判尺度把握不准,引发当事人合理质疑。
三是学习效果评估缺位。缺乏科学的学习成效评价体系,对干警学习成果的检验多停留在笔记检查、书面测试等表面形式,未建立“学思用贯通”的闭环管理机制。年轻干警群体中尤为突出,部分人对理论学习缺乏热情,思想政治觉悟与岗位职责要求存在差距。
(二)责任落实层层递减,“上热下冷”现象明显
一是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不够经常,全年专题研究次数不足2次,制定的工作方案存在敷衍应付情况,未结合法院实际细化任务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缺乏常态化指导监督,导致责任传导出现“中梗阻”。
二是监督考核机制失效。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核心考核体系,在干部考核、评优评先中权重偏低,难以形成有效约束。如在年度考核中,仅15%的评分指标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且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导致基层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三是追责问责力度不足。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的情形缺乏明确追责条款,即使在巡察中发现阵地管理疏漏、舆情应对失当等问题,也多以批评教育为主,未进行严肃问责,难以形成震慑效应。
(三)阵地管理存在盲区,风险防控能力薄弱
一是传统阵地管理松散。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存在内容更新滞后、审核不严等问题。上半年抽查发现,官网“政策解读”栏目更新间隔最长达3个月,2篇宣传稿件存在法律术语使用错误;部分法庭电子显示屏未建立内容审核台账,存在宣传内容与主流价值观不符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