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企业选人用人中主导作用的探索与实践
“党管干部”的原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政权建设中形成的重要组织原则,也是我国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几十年来,这一原则在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促进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理解和坚持这一原则,尤其是在企业中如何坚持和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遇到了许多需要研究的新情况和需要解决的新问题。
一、当前在企业中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存在的几个错误认识
认为党管干部原则只适用于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时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按价值规律办事,党管干部原则已经过时;认为现在全党的工作中心是发展经济,进行经济建设应当实行管人与管事统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利于干部优化配置,甚至将社会上出现的用人腐败归咎于党管干部的原则。其实无论是资产阶级的政党还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只要是执政党,它都是通过把自己的党员干部输送到政权机关,通过自己的执政骨干控制政权机关,实现对政权的控制,这是党管干部原则的法理基础,也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否则,作为一个执政党,如果不管干部或者是管而不力,党的事业就失去了保证,党的组织领导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就必然动摇和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因此,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是我们党必须始终不渝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的组织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
二、企业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应着力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1、坚持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相结合。从干部工作的实践和现状来看,一方面,干部工作中存在着发扬民主不够的现象,由少数人选人,从少数人中选人的情况还没有从根本性上改变。另一方面,存在着把群众公认原则片面化、简单化的现象,放弃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权。要改变这一现象,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在具体工作中,必须用好“群众公认”这把尺子。切实把党的要求与人民的愿望结合起来,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凡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坚决不能提拔重用,已在位的应予以免职。
2、坚持党管干部与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相结合。干部工作归结起来,一是培养、选拔什么样的人。二是运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来用好、管好各类干部。目前,干部工作无论在选拔、任用还是管理监督等方面,都还存在着种种缺陷和弊端。造成这种种问题,并不是因为党管干部原则本身造成的,而是由于干部管理的一些方法与新的形势、任务和情况不相适应造成的。所以要更好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的方法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使其更能体现时代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选人用人中主导作用
1、充分发挥新时期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通过扎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四强”基层党组织、争当“四优”共产党员,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了新的提高。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服务中心工作、凝聚职工群众、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着力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和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实效。二是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中心,不断创新企业党建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有效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三是着力建设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大力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能力素质明显提高、作风进一步改进。四是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实际的领导体制、监督机制,加快推进企业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协调运转。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培育优秀企业文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和谐稳定。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充分证明,党建工作始终是国有企业的强大政治优势,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机组成部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在发扬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优良传统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必须以发展为中心抓好党的建设,以抓好党的建设促进企业发展;必须把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核心任务,带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必须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才能确保国有企业更好地科学发展、做强做大。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选人用人主导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保证。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主动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把组织考察推荐与群众认可度相结合,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国有企业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包括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培养后备人才等。如公司党委每年都在职代会召开期间,组织各级单位部门的职工代表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素质测评,对评议不合格的班子和成员予以诫勉谈话和免职等,并由职工代表推荐后备干部名单,供组织部门考察。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党的选人用人措施的纯洁和正确性。
3、切实履行保证监督职能。保证监督职能是党章赋予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又一重要职责。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党组织履行保证监督职能仍是一项亟待加强的工作。一要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的监督,推动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方面带头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二要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着重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对企业领导班子决策和用人的监督,对企业投资、财务管理、产品销售和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企业改组改制和产权变更交易等权力运作重要环节要推行“三重一大”监督原则。三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把党组织监督与监事会监督、职代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总之,在国有企业设立党组织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是中国国有企业的最大特点。在企业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进和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就是要由干部工作的封闭式运作向注重群众广泛参与的开放式运作转变,真正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法制完备、纪律严明、群众参与的监督体系,努力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在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方面重点突破,尤其要在干部能下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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