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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其健康成长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国家的长远发展。公安局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力量,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工作中肩负着重大责任。为深入了解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探索有效的预防治理措施,公安局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管齐下,筑牢预防防线
(一)完善机制,压实法治宣传责任
制定并实施《公安局“护苗”法治宣传行动方案》,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规划,与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确各警种、各部门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加强与教育、司法、团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教育部门制定《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明确学校在法治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确保法治教育课时落实。
(二)多措并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警力配备精准化。按照“一校一警”的原则,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配备法治副校长X名,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法治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安全培训等活动,每学期不少于X次。通过与学校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
2.宣传资料实用化。结合未成年人的认知特点和实际需求,精心编写《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手册》《远离犯罪,健康成长——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等宣传资料,内容涵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诈骗、防欺凌、防性侵等方面的知识和案例。共印发宣传资料X万余份,发放到全市各学校和社区,供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学习使用。
3.宣传阵地多元化。在学校、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如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长廊、模拟法庭等。利用这些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如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庭审等,增强未成年人的参与感和体验感。同时,积极筹备建立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专业、系统的法治教育和实践体验。
4.专门教育专业化。与教育、民政等部门合作,建立专门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和矫治。制定专门的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教师和心理辅导人员,采用个性化的教育方式,帮助这些未成年人改正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目前,专门学校已接收并成功矫治转化X名未成年人。
(三)强化监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社区矫正精细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年龄、心理特点等情况,制定“一人一案”的矫正方案,确保矫正措施精准有效。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走访、谈话和心理测评,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目前,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X人,均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2.安置帮教人性化。建立健全矫正期满、刑满释放青少年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成立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从生活、学习、就业等方面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重新融入社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合作,为有就业意愿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服务,帮助X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就业。
3.权益维护高效化。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快速响应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报警、求助案件,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处置、快速反馈。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从快、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服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X年,共破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X起,抓获犯罪嫌疑人X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