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纪委学习材料》第9期
2019-09-10 | 阅读:32

 

 

纪委学习材料

第9期    总第57期

公司纪委                           2019年9月2日

 

 

【评论员文章】

 

从诫勉谈话工作看“三转”的持续深化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诫勉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利器,尽管有的地方在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但被诫勉谈话人数持续增长、谈话质效不断提升的实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持续深化。

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更加清晰。诫勉谈话不是一个新名词,从上世纪90年代末起,中央就多次对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但在过去,纪检监察机关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甚至轻微违纪问题关注不够,诫勉谈话这种日常监督方式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形同虚设。党的十九大后,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标本兼治不断深化,纪检监察的工作重点也发生了变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工作逐步摆上重要日程。与此相适应,诫勉谈话逐渐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并紧盯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不担当、不作为特别是在“三大攻坚战”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从盯违法到盯违纪,再到把监督挺在前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更是政治机关的特点进一步鲜明。

执纪执法方式稳中求进。纪检监察工作本质上是做人的工作,根子是做思想政治工作,这就要求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贯彻执纪执法全过程,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诫勉谈话的本质就是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从理想信念、初心使命的角度唤醒党员意识,教育和感化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帮助他们回到正确轨道上来,厚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土壤。实践中,一些地方把谈话对象当作“同志”而不是要突破的“对手”,不断创新方式,改善环境,让谈话对象切实感受到组织是在帮助他、挽救他的良苦用心。这种“同志式”的工作方式方法,正在成为一种理念贯穿于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中。从以“撬开嘴、拿证据”为目的到回归“教育人、挽救人”的初心,从单纯抓惩治到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方式方法稳中求进,更加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更加符合党和人民的重托和要求。

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作为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诫勉谈话的主体是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工作部门。无论是诫勉谈话本身,还是巩固谈话成果的后半篇文章,仅靠纪检监察机关一家是做不了、也做不好的。实践中,针对一些党委(党组)不愿谈、不敢谈、不会谈等履责不力的突出问题,不少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建立委托移交、协助配合等压力传导机制,党委(党组)开展诫勉谈话的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实践表明,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把监督挺在前面,不是要盯住每一个监督对象,而是要紧紧盯住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通过监督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其肩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这样才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调、形成合力,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到实处。从冲在一线、“包打天下”到坚守监督的监督职责、一体推进两个责任,不仅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协助职责”的深刻理解,更彰显了敢担当、善作为的工作作风。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诫勉谈话逐步规范的过程,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适应形势发展、伴随改革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当前,全党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要对标党中央要求、对标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找准差距、补齐短板,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水平,推动“三转”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快转、实转、科学转、有效转,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案例剖析】

 

漏掉一个小数点虚增几百平方米,竟无人发现——

履职走形式 审核变“背书”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工作不用心、走过场,漏掉一个小数点,监督、审核过程也全面失守。在湖南省衡阳市,4名党员干部因征地拆迁过程中不认真履职被处分追责。

610日,湖南省衡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该市珠晖区酃湖乡已退休工作人员尹仲篪在计算当地上托小学项目摸底房屋面积时,将摸底平面图上的踏步长度“7.7米”写成了“77米”,导致陈某足房屋摸底面积虚增359.725平方米;区财政局财评中心工作人员颜一平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全程参与摸底监督,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及时发现错误数据;时任珠晖区就业局工会主席李进军,时任珠晖区教文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加意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到陈某足房屋现场核实房屋面积、装修及附属设施等情况,审核把关不到位,没有发现房屋面积、结构、性质不实以及补偿协议中附属设施登记表、装修资料不符合事实等问题,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共计247.74万元。

本应严谨规范的征地拆迁工作,却在“小数点”上失守,多人因踩了纪律红线被处分。

不做核实,漏掉小数点犯下低级错误

20157月中旬,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上托小学项目启动征地拆迁工作,并于8月份开始对红线内房屋等进行现场摸底。有着11年重点项目工作经验的尹仲篪负责该项目中的房屋绘图和测算工作。

在摸底工作启动前,区项目指挥部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传达项目执行的相关文件。工作经验丰富的尹仲篪,在培训时还负责为其他工作人员授课,指导工作人员绘制房屋平面图、计算房屋面积。在授课过程中,他还特别提到在与老百姓谈合同时,一定要到现场对房屋面积等进行复核。

然而,在接下来的摸底工作中,他却没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反而忽视了自己反复强调过的原则,让自己成为了反面教材。

陈某足房屋面积、附属设施属于尹仲篪所在的工作组负责,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尹仲篪因过分自信,不仔细核实,在数据中漏掉了一个小数点,致使陈某足房屋摸底面积虚增359.725平方米。最终导致区项目指挥部按照出错的面积数据支付了陈某足房屋补偿款。

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点”之差,反映的是他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心态。

任性失责,监督成摆设

在摸底过程中,为加强数据把关,避免多算、错算、漏算,区项目指挥部专门安排区财政局财评中心工作人员颜一平全程参与摸底现场监督和数据把关,而他又是怎么样全程监督的呢?

20168月颜一平接到通知,参加上托小学项目摸底过程中的监督工作,主要负责监督各摸底小组工作。

“征地拆迁不是我们财评中心的事。”在工作任务下达后,颜一平的一句话暴露了他当时的想法,也成为其后面任性失责的根源。

在随后展开的摸底工作中,颜一平跟着各摸底小组开展监督工作,但在摸底进行到第三、四户的时候,却因为一件事让其不顾自己监督职责“不辞而别”。

 “当天到摸底现场看了上托小学新址两边和对面的房屋,在摸底开始后不久,我跟现场拉尺量房的教育局老师提出‘要把尺拉紧,把数量准确’。他们没有听我的,还发生了争执,老百姓也对我有意见。发生矛盾后我继续跟着他们一起现场测量摸底,下午5点钟左右,工作还没有结束,我就准备开车离开了,走的时候我跟同行工作人员说,摸底的办事员、居民对我有敌意,我提的建议他们都不采纳。监督不了,我不参加上托小学项目征地拆迁摸底了。”颜一平在接受调查时交代。

然而,就是因为这件小事,任性的颜一平再也没有现身摸底现场。直到十多天后区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要求其到项目现场,他才不情愿地过来。来到现场后既不监督测量,也不核对检查之前的数据。全程监督变成了仅有的两次“出席”,让77米的谬误顺利过了监督关。

贪图省事,审核走过场

源头出错,监督缺席,审核也未能“幸免”。

沿着摸底工作推进流程,区纪委专案组对数据把关的最后一道审核流程进行核查。201610月,乡项目指挥部将上托小学项目陈某足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报送到区项目指挥部。201611月,根据区项目指挥部的工作安排,李进军、刘加意负责对上托小学项目陈某足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进行复核。

在区领导小组向陈某足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前,李进军、刘加意对陈某足房屋面积及拆迁补偿协议情况进行了两次复核,一次是摸底后审核房屋面积,一次是补偿协议签订后审核补偿协议情况。就是这两道看似严谨的审核关也没能发现其中的明显错误,造成国家资金损失上百万元,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经办人的疏忽大意和不负责任。

原来,在对陈某足房屋及补偿协议进行复核的过程中,李进军、刘加意图省事,同时也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并未到陈某足房屋现场进行情况核实,仅通过查阅陈某足房屋补偿协议及乡项目指挥部提供的摸底相关资料,询问乡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的方式,就认定房屋合法权属人、房屋面积数据没有差错,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价格标准符合规定。这其中就包括77米长的踏步长度,漏掉的“小数点”不但没有被发现,反而因盖章审核而被“背书”确认,最终通过了层层把关。

201611月,李进军、刘加意向区领导小组汇报陈某足房屋复核情况,并分别在房屋补偿协议上签名,区领导小组根据二人签名认可的补偿协议,向陈某足支付房屋补偿款349.05万元。而实际上,因房屋面积数据虚增、房屋性质改变、附属设施登记表和装修资料造假等多个不实情况,多支付了本不该支付的房屋补偿款共计247.74万元。

 “我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坚持原则,没有坚持到现场重新量尺,是我工作不负责任……”李进军在检讨书中写道。

 “我们只根据房屋补偿档案资料进行核实,对房屋的补偿价格进行了复核,考虑到复核价格没有超出合同价格,所以就没有再对房屋面积和内部装修情况进行认真仔细的复核。是我工作不负责任,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刘加意也悔不当初。

20172月,珠晖区纪委对群众反映“珠晖区实验小学上托分校项目中陈某足房屋拆迁补偿存在问题”一事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核实。同年11月,珠晖区纪委分别给予尹仲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颜一平党内警告处分,李进军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刘加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损失资金被全部追回。(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王建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

 ()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

 ()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纪法小课】

 

借点钱花,借台车开,借套房住……党员干部这些“借法”,违纪!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翻翻近年来的党员干部处分通报,有个字出现得相当频繁,那就是——借。

本来,生活中难免有要借东西的时候。在校写作业,问同桌借半块橡皮;家里修物件,问邻居借套五金工具;碰上手头紧,问朋友借点救急资金,都是常事儿。可通报中这些人的“借法”,就没那么正常了:

有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钱款。比如,浙江省丽水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康沉迷炒股并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钱款。

有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住房。比如,西安市政府原参事,原市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党生长期借用管理对象房屋。

有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比如,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蒋芳政长期借用业务关联企业车辆,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此外,有的还借用其他具有较高价值的物品,如市价数万元的高档家具、相机等。

借点钱花,借台车开,借套房住……借来借往中,一些党员干部不禁心生错觉:我不贪污不受贿,只是借用而已,能有什么大问题?殊不知,任何人际往来只要掺杂进公共权力和私人利益,就很可能会异化变质。党员干部一旦开口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款物,后者或是慑于权力、或是有所图求,又怎会不从?这样一来,即便当事人不明确进行公务事项请托,但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在心理上难免有偏袒、帮助的倾向,也就很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最终侵害党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针对违规借款物行为,“红线”已经划出。党纪处分条例新增的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可见,如果党员与提供钱款、住房、车辆等的当事人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影响了公正执行公务,即属于违规借用行为,达到情节较重的,就要给予党纪处分。对于情节较轻的,也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或者组织处理等。

必须强调的一点是,该款规定是以真正的“借用”为前提,即党员在借用时应有归还的本意。如果是怀着非法占有的故意,打着“借”的旗号收受他人财物,就成了受贿行为,就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了。具体认定时,根据财物范围不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略有区别——

如果涉及钱款,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应当认定为受贿”。具体认定时,不能仅仅看是否有书面借款手续,还应当根据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款项的去向,双方平时关系如何、有无经济往来等因素综合判定。

如果涉及房屋、汽车等物品,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认定以房屋、汽车等物品为对象的受贿,应注意与借用的区分”。具体认定时,除双方交代或者书面协议之外,主要应当结合有无借用的合理事由、是否实际使用、借用时间的长短、有无归还的条件、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等因素进行判断。

此外,财物本身性质也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如果借的是化妆品、食品、衣服等易耗品,且该物品已丧失了返还的价值,就应当认定为收受而不是借用。对于借用房屋、汽车的,中间还可能产生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等应由借用人承担的费用,如果由他人承担与支付,就明显不合情理了,此时应当根据具体情节进行认定与处理。

今天敢借,明天就敢收。党员干部违规借款物行为,看似没有贪污受贿那么恶劣,但却是滑向严重违纪违法的前奏。为公为家,为人为己,有些东西还是不“借”的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段相宇)

纪法链接:

第九十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摘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以案释纪】

4年4次处分 这一次她被开除党籍

 

“真没想到,阿芬的胆子这么大,做了那么多违纪违规的事!”“组织上给过那么多次机会,她都没把握住,真是太可惜了。”最近在杭州市桐庐县瑶琳镇,该镇文源村党总支书记沈徐芬被开除党籍的事,成了干部群众茶余饭后的热点谈资。

事情还得从一封举报信说起。2018年底,有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反映,沈徐芬套取危旧房拆除补助款,用公款吃喝送礼,贪污困难群众救济款等10余个具体问题。

“沈徐芬之前就因为违纪被多次处分,难道她还不知道悔改?不收敛、不收手的,我们一定要严肃查处!”桐庐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通过3个多月的调查核实,查实了沈徐芬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规问题。

虚增补偿对象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

“近几年,村里有没有拆过‘一户多宅’、彩钢棚等违章建筑的?”

“拆除过的。按照镇里的部署,我们文源村2017年就拆了好几十户,都是按照标准给了相应补偿的。”

 “是这份补偿清册吗?为什么清单上有几个补偿对象在村民花名册中找不到名字?”

“呃……我如实交代。清单上有几个人确实不是我们村的,也没有拆除过房子,是外面饭店和农家乐的老板,是我虚增上去的。”

原来,2018年1月份,农历新年临近,沈徐芬看着来上门结账的饭店和农家乐老板们,心情顿时沉重了起来,心里想着“如果不给结账的话,以后还怎么去吃?结了呢,又无法正常入账。”正当左右为难之际,她心生一计:“去年村里处置‘一户多宅’和彩钢棚的补偿,近期可以入账拨付了,何不在这里面做做文章?”

于是,沈徐芬便分别虚构了饭店老板赵某某、农家乐老板陈某甲以及本村村民吴某某、陈某乙等4人“一户多宅”房屋拆除事实,在正常补偿清单之中虚列了该4人的拆违补偿22725元。

事后,沈徐芬将套出的钱的大部分用来支付文源村在这些饭店、农家乐以及农户家的吃喝接待和购买蜂蜜、土猪肉等土特产的费用。

不仅仅是通过虚列补偿对象套取资金,2016至2018年的3年时间里,沈徐芬还通过虚构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管理费用,虚列老年协会会长工资报酬和误工工资等方式,多次套取资金共计29900元。同样,套出的资金绝大部分被用在了违规吃喝接待和买送土特产上。

低收入农户的医保资金她也不放过

 “2018年度低收入农户医保费是怎么回事?”

 “考虑到少数低收入农户的家庭条件还可以,为避免其他村民因为不理解而产生不满,影响收缴工作,我决定先统一收缴后,适时再以慰问金的名义退还给低收入农户。”

2017年11月,文源村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缴工作。根据当时政策,低收入农户可以免缴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但沈徐芬觉得如果不收缴低收入农户医疗保险费用的话,其他村民可能会产生不满,影响收缴工作进度。于是,在村两委会议上沈徐芬擅自决定收缴低收入农户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

就这样,文源村违规收取了63名低收入农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26460元,且并未入村集体账户,私自存放于村报账员处。

 “收缴来的低收入农户医保费让我临时‘调了个头’,用在了村里的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上……”期间,沈徐芬又用该笔款项支付了文源村近些年来吃喝招待和购买土特产的费用,直至2019年1月份,有群众举报反映沈徐芬有关问题,她方才将收缴款以慰问金的名义退还给了63位低收入农户。

违纪退缴款也是从套取资金中来的

“2017年,因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你和相关人员退缴的1840元违纪款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是从报账员那里拿出来的,也是之前套取出来的钱,我们自己没有退。”

“为什么要用套取的钱来退缴违纪款?”

“考虑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钱也不多,所以我就决定直接用套取出来的钱来退还违纪款了。”

2017年12月,瑶琳镇纪委对沈徐芬以为村集体争取项目、资金名义买送土特产一事进行了立案审查。根据调查结果,瑶琳镇党委给予了沈徐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沈徐芬等6名村干部退缴违规报销的1840元土特产费用。

然而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时退缴的1840元违纪款的钱居然也是从套取的账外资金中支出的。

翻开沈徐芬的个人廉政档案,我们惊奇地发现,在这之前沈徐芬已经3次因为不同违纪违规问题受到了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2015年7月,因为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3月,因为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受到告诫三个月问责处理;2017年12月,因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不收敛、不收手,多次顶风违纪,这是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典型表现。”2019年5月20日,沈徐芬因为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多次顶风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仍不思悔改,继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低收入农户医保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多项违纪行为被开除党籍。涉事的其他7名村干部受到不同程度问责处理。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组织已经给过我多次机会,可我始终执迷不悟,将党的教育、领导的嘱托、群众的期盼,统统抛在了脑后,现在终食恶果。”面对一纸开除党籍处分决定,沈徐芬懊悔不已。

 

 

 

 

 

 

 

 

 

 

 

 

    

    

                                                   

    本学习材料共打印6份,呈报:公司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总会计师、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本部门存档1份。   

公司纪委编制             2019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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