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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经营守底线,清风护航促发展
同志们:
依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今天由我为大家讲授一堂专题党课。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颁布实施以来,全党各级组织与全体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扎实推进其贯彻落实。这一精神不仅是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的重要行为准则,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性制度安排和有力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高度重视,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在重要场合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明确指示,为全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的政治决心和强大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心民心高度凝聚。
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我们肩负着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使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学”上走在前列,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在“悟”上入脑入心,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践”上求真务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下面,我结合出行公司实际和纪委的职责,与大家交流几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入研学领悟,精准把握精神内核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等关键领域,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国有企业基层党员干部提供了明确且具指导性的行动纲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刚性纪律准则,是国有企业全体基层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循的行为标尺。它精准划定了可为与不可为的清晰界限,构筑起不可触碰的纪律高压线。结合出行公司目前各板块的经营范围及特点,聚焦车站运营、运输服务、旅游业务、酒店管理、公务车调配、驾校培训、资产租赁以及通勤保障等核心业务板块的实际,从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典型案例剖析来看,部分国有企业基层领导干部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其根源在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缺乏深度、理解不够精准,纪律观念松懈、规矩意识淡薄。公司纪委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机构,必须以高度的专业性和责任感,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在合规的轨道上稳健运行。
近期,在全国范围内通报的多起典型案例中,暴露出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项推进期间,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出现违规饮酒的严重问题。此类违规情形并非个例,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案例1梁某案:中远海运集团总部“85后”年轻干部梁某,利用担任集团领导身边工作人员、负责领导差旅行程安排的职务便利,在经办领导及其本人的差旅报销过程中,采用虚构差旅行程、使用已退机票入账报销并领取差旅补贴等方式,侵吞公款约165万元。
案例2宋延魁案:长白山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宋延魁,1984年7月出生。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其任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工程管理部副部长期间,先后三次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价值合计2070元的香烟、红酒、白酒等礼品,接受宴请1次。
案例3雷霆案:重庆市合川区学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原经理雷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他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具体案例来看,个别领导干部在参与重要培训学习活动期间,本应全身心投入学习、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却罔顾纪律规定,擅自脱离集体安排,私自外出参与聚餐并饮酒。这种行为在特定时间节点和场景下发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仅破坏了学习教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在基层员工和群众中引发了不良观感,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