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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长在涉稳风险研判会上的讲话
各位同志: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涉稳风险研判会,主要是为了深入分析当前我县面临的涉稳风险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当前,我县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各类涉稳风险依然存在,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变化。做好涉稳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全面细致排查,筑牢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
涉稳风险的排查是做好防控工作的基础,只有全面细致地找出潜在风险,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一)拓宽排查范围,实现全方位无死角。一是覆盖城乡社区,深入基层察实情。要将排查工作延伸到城乡的每一个角落,覆盖所有社区和乡村。在城市社区,组织网格员、楼栋长开展常态化走访,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详细记录居民的生活状况、邻里关系以及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对于老旧小区,重点关注物业管理、基础设施老化等问题可能引发的居民不满情绪。在乡村地区,依托村“两委”班子和驻村工作队,定期对农户进行走访,了解农村土地流转、邻里纠纷、宗族矛盾等情况,及时发现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二是紧盯重点行业,细致排查找隐患。针对金融行业,要密切关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风险,定期对辖区内的银行、网贷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进行排查,查看其经营资质、业务流程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等行为。对于建筑行业,重点排查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安全生产等问题,了解工程项目的进度、资金到位情况以及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避免因这些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化工行业要排查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环保设施是否达标、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是否符合规定等,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三是关注特殊群体,精准掌握动态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要定期进行家访和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以及矫正效果,确保其不重新违法犯罪。对于信访重点人员,建立专门的档案,记录其信访诉求、信访历史以及当前的动态,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回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工作。同时,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失独家庭等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避免因生活困难引发不稳定事件。
(二)创新排查方法,提升精准度高效率。一是运用科技手段,搭建智能排查平台。开发涉稳风险排查APP,让基层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手机随时录入排查信息,包括风险类型、地点、涉及人员、具体情况等。平台具备数据统计、分析和预警功能,能够自动对排查到的风险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生成风险分析报告,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高排查的精准度和效率。二是发动群众参与,构建群防群治网络。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向群众宣传涉稳风险排查的重要性,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不稳定因素。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提高群众参与排查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巡逻、矛盾调解等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涉稳风险排查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专项排查,聚焦突出问题深入挖掘。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举办前,开展专项排查行动,重点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例如,春节前重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高考期间重点排查校园周边环境、噪声污染等问题。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明确排查责任,确保层层落实无空档。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带头排查抓落实。县公安局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分别负责联系不同的乡镇(街道)和科室,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和排查,了解涉稳风险情况,指导基层开展排查工作。各乡镇(街道)书记或主任是本辖区涉稳风险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参与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问题要亲自督办解决。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涉稳风险排查工作负总责,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细化部门责任,各司其职强协作。明确各相关区直部门在涉稳风险排查中的职责,例如,民政部门负责排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方面的风险;人社部门负责排查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等方面的风险;信访部门负责排查信访案件中存在的风险等。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出现职责交叉或空档。三是强化基层责任,筑牢一线排查堡垒。村(社区)书记是基层涉稳风险排查的直接责任人,要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治安巡逻队员等力量,开展常态化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对排查到的风险信息要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加强对基层排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排查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基层排查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四)注重排查时效,做到及时发现早处置。一是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常态开展不松懈。制定涉稳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明确每月、每季度、每半年的排查时间和内容。每月组织一次常规排查,重点排查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稳风险;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辖区内的涉稳风险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性排查,对上半年的排查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半年的排查工作提供参考。二是加强动态监测,实时掌握风险变化。对排查到的涉稳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建立风险台账,实时更新风险信息。安排专人负责风险监测工作,密切关注风险的发展变化趋势,对可能升级的风险要及时发出预警,提前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风险信息的实时共享,让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及时了解风险情况,做好应对准备。三是快速响应处置,防止风险扩大蔓延。对于排查中发现的涉稳风险,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置。对一般性的风险问题,由基层单位及时进行化解;对较为复杂的风险问题,上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对重大风险问题,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处置,防止风险扩大蔓延,造成不良影响。
二、多元化解矛盾,有效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矛盾化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只有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才能避免引发更大的不稳定事件。
(一)健全化解机制,搭建多元化解平台。一是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发挥基层调解作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乡镇(街道)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村(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确保调解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来自基层、熟悉民情的优势,及时调解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常见的民事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提升政府调解效能。各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在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等工作中,注重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对行政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调解技能和法律素养。规范行政调解文书的制作和管理,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调解案件,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调解工作,提升政府调解的效能。三是强化司法调解对接,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加强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组织的对接,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要优先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要及时作出裁判。同时,要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通过司法调解与其他调解方式的有效对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四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丰富化解渠道资源。鼓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调解行业内的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丰富矛盾纠纷化解的渠道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