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2019-09-09 | 阅读:33

201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省住建厅、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能作

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步骤

 (一)精心组织。

    切实履行建设行政工作职责,将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

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召

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

精神,部署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氛围

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采取

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LED集中宣

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同时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法治宣传结合,广泛宣传宪法、刑法、

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

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合力

积极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

务,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

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

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

明确政策法律界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

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

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工作举措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施工日常监管、质

量安全专项行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建

设领域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2、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

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

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

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的强大声势。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

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

社会误解。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

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

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

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

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4、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

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

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

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

要基础,对全市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项目建设过

程中煽动闹事、强行阻工、强揽生意;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

助资格、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违法建设等各项

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

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途径。

局机关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

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

各科室、各单位要深入服务对象开

展走访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

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

协同配合所在街道、社区、派出所

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的信访案件排查

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

分析,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

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

强烈、最深恶痛绝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

 

1、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

 

2、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

 

3、施工中阻拦、强揽生意等;

 

4、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

迫农户上缴回扣;

 

5、实施违法建设,以及为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延波任组

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局系

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

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

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

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各单

位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

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

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

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

局办公室、人事科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

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

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

建设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

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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