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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篇)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素材汇编
目录
1.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素材1
2.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素材2
3.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素材3
4.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素材4
5.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素材5
6.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素材6
7.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素材7
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素材1
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通报了一批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典型案例。从这些案例看,不少党员干部因为心存侥幸,在“八小时外”管不住自己,最终付出了惨痛代价。这也再次提醒我们,“八小时外”是作风问题易发高发时段,加强“八小时外”监督、让铁的纪律严起来,是促进作风改善的重要措施、防范由风及腐的重要环节。
现实中,一些数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内”由于受到组织和同事的监督,往往能严格要求自己。而在“八小时外”,认为是下班时间、私人时间,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喝点小酒、打点小牌、搞点小聚会,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殊不知,小节不守、大节失守。党员干部如果把“八小时外”当作“自留地”,极易精神懈怠、放松底线,稍有不慎,腐败的缺口就会从小事小节上打开,日积月累,从量变到质变,最终破纪破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让纪律规矩不留空白、永不“下班”,切实管好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管好“八小时外”,首先是党员干部要管好自己,增强定力,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要端正思想认识,牢记自己是党的干部、人民的公仆,必须时时刻刻慎独慎微、慎言慎行,绝不能因“八小时外”就产生“时间是自己的,组织管不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错误想法,做到无论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是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要严守纪律规矩,加强自我约束,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都时刻检视自己的一言一行,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心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初心在约束中坚守,以过硬作风筑牢“八小时外”拒腐防变的防线。要严以修身律己,牢记人无德不立,努力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养成积极的工作方式,杜绝不良嗜好、远离低级趣味,不为欲望所困、所害,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管好“八小时外”,还需加强监督管理,以他律倒逼自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作风要求、言行准则以及违纪情形作出了规定。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八小时内外”,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自觉规范“八小时外”的言行;深化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清楚知道“八小时外”能够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警惕哪一些,更好地遵规守纪、规范言行,自觉抵制违规吃喝等不良风气;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发现、介入、处理,有效遏制不良态势发展,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间节点,创新监督手段,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对性质恶劣的及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警钟长鸣,让党纪国法在“八小时内外”都立起来、严起来。
对党员干部而言,“八小时外”不是例外,而是对品质和修养的考验。每个党员干部都应在“八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中谦虚谨慎、严格自律,始终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努力为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更大贡献。
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素材2
近日,黑龙江伊春市出台市管领导干部社会交往和网络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聚焦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薄弱环节,通过明确监督内容、拓展监督手段、规范处置流程等方式,将干部监督触角延伸至“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和网络圈。
明确领导干部社会交往“八个不准”和网络行为“八个不得”,对领导干部行为提出更加具体、细化的规范性要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及时“咬耳扯袖”。将该办法纳入各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内容实质,准确把握具体要求。“明确列出不能交往的对象范围,能让干部在社会交往对象的选择上更加审慎。”“该办法对于领导干部参加各类社交活动,起到了警醒作用,不能什么场合都随便参加。”……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谈及学习体会时表示。
组织部门通过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网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收集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和网络行为中涉及违法违纪、信访举报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实施干部考察“六必谈”工作法,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等工作中,注重听取社区工作者、干部配偶等对领导干部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家庭生活、社交圈子和网络使用习惯等情况。
为确保“八小时外”监督取得实效,设置分析研判、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反馈结果、教育回访等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对违反“八个不准”“八个不得”的领导干部,根据情节轻重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及时提醒谈话或函询;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将监督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评优评先等紧密挂钩,推动形成监督、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素材3
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言行举止,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规范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积极培育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监督对象
全校中层副职(含)以上领导干部。
三、监督范围
领导干部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即“八小时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行为活动。
四、监督内容
(一)“社交圈”监督。重点监督在各种社交场合是否讲党性讲原则,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自觉抵制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是否注重自身公众形象,有无在公共场合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是否拉帮结派和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结“傍大款”;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不该管的事项等。
(二)“生活圈”监督。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严格要求,有无包庇、纵容等违反党性原则的行为,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隅、身边工作人员是否接受利益关系人的馈赠和招待;有无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与民争利的行为;有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否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无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是否按规定请示报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
(三)“休闲圈”监督。重点监督有无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等行为,是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违规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从事艺术品、奢侈品收藏和交易,有无违规兼任社团组织职务;有无违规参加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各类休闲活动;有无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是否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等。
五、监管责任
(一)强化自我约束。领导干部要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养成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防止权力滥用和影响公众形象行为的发生。在职领导干部要主动联系所在部门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开展的群众性活动,以良好的个人作风带民风促社风转校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