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2025年乡镇应急管理制度汇编
2025-05-14 | 阅读:1263

乡镇应急管理制度汇编

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一)XX镇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党委书记、镇长总带班,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带班,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值或少值班。各村居、XX镇直各单位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带班。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理及时,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在专门的值班地点值守,严禁无故脱岗。值班室电话必须固定和公开,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传真、移动通讯设备等的畅通,带班领导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各村居、XX镇直各单位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内留存一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持移动通讯设备的24小时畅通。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XX镇应急办进行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

(四)对XX镇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传达和办理及时催办、查办和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

(五)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件事情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必须清楚及时记入值班记录并签名;交接班时,要逐件交接处理事项。

(六)值班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聊。

(七)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值班事项处理记录等要按规定整理、保存,并及时归档。

(八)XX镇应急办将不定期对各村居、XX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对未认真落实值班要求的将进行通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规范

(一)应急处置程序

1.基本应急

(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地村居、XX镇镇直有关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XX镇应急办报告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分队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有关组织或抢险队伍应服从调动,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助,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现场指挥部应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及时对事件性质、发展趋势、应急措施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为现场指挥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咨询。

(4)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和开展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现场的控制、紧急处置、治安维护、人员疏散、保障安置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掌握事态进展,随时向XX镇应急办公室报告情况。

(6)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预测事态进展,发现事态扩大,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立即报告XX镇应急办公室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并及时向事件可能影响到的地镇及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特别是紧急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2.扩大应急

(1)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XX镇应急办报请XX镇应急委员会批准,启动XX镇应急指挥程序。

(2)当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仅靠XX镇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XX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发出请求支援信息。请求支援信息包括:事件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发展态势,请求援助的人员、物资数量,到达的时间、地点、开进路线,联系方式,协同办法等。

(3)当突发事件涉及XX镇大部分地区,危害程度严重、超出镇自身控制能力,需县或其他XX镇提供相应援助时,XX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上报县相应机构,并申请县宣布XX镇或部分地方进入紧急状态。

(二)信息报告要求

值班期间,如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XX镇应急办书面报告;特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凡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XX镇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发生迟、漏、瞒报和续报不及时等问题。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值班部门要主动与现场处置人员或有关单位取得联系,认真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涉及人员、影响等重要情况,必要时可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核实,避免因信息失真失实给指挥处置工作带来困难。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理程序、应急保障措施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二)XX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村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构成。

(三)XX镇总应急预案由XX镇人民政府编制并印发实施,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专项应急预案由各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报XX镇人民政府同意,以XX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村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编制并印发实施,报XX镇人民政府备案。

(四)XX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各村、企事业单位根据XX镇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必要的应急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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