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2024年Xx自治县乡镇职责任务清单
2024-11-27 | 阅读:1264

文秘之友|原创|范文|素材|写作|PPT|

 

 

Xx自治县乡镇职责任务清单
〔共涉及9个类别121项职责,分别为党群工作11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9项,城乡建设9项、经济发展13项、
村(社区)建设6项、平安广西建设33项、公共服务14项、综合保障22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的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序号

编码

对应县级部门

事项名称

事项依据

主体责任

配合责任

实施主体

备注

主项

子项

乡镇

街道

一、党群工作(11项)

1

A2023001

县委组织部

基层党务公开

1.编制党务公开目录。                             2.动态调整公开目录。                             3.目录提级备案。                                 4.在党内或者向社会公开目录。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2017年印发)第三条、第十一条
【自治区党内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2019年印发)第九条、第十二条

 

 

 

2

A2023002

县委机要保密办(县国家保密和密码管理局)

保密工作

1.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保密制度。
3.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培训。
4.规范涉密人员管理。
5.制定保密事项范围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一览表。
6.规范管理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载体。
7.规范定密申签程序,指导督促内设机构规范执行定密程序。
8.规范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
9.规范涉密采购保密管理。
10.规范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
11.规范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第六条、第七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施行)第六条

 

 

 

3

A2023003

县委组织部

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

2.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坚持和完善党的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

3.加强自身党组织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

4.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修订)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年施行)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修订)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施行)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一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2019年印发)第三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0年施行)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五条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19年印发)第三部分第(一)条、第四部分第(四)条

 

 

 

4

A2023004

县老干部服务中心

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

1.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

2.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规范性文件】***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2016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31号)
【规范性文件】***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
【规范性文件】***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旅游部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24号)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印发)

 

 

 

5

A2023005

县纪委监委机关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监督检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上级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对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5.对辖区内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6.协助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
7.监督村干部依法履行职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修订)第四十六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施行)第四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年施行)第二十四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施行)第三条、第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9年施行)第七条
【党内法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施行)第三条、第六条、第三十一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施行)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监察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1年施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6

A2023006

县委宣传部

宣传思想工作

1.组织开展理论学习。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决议;指导村级开展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决议等相关工作。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修订)第三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17年印发)第六条

 

 

 

7

A2023007

县委宣传部

意识形态工作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2.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和分析研判,做好阵地管控和风险防控相关工作。

依据涉密

 

 

 

8

A2023008

县委统战部

统一战线工作

1.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职责。
2.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做好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加强对宗教活动的依法管理和教育引导。
3.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建立政企沟通平台,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
4.港澳台侨海外工作。加强交往交流,开展走访慰问,增进认同,凝聚人心,激发爱国情怀,培植爱国力量。
5.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党外干部人才机制,全方位选贤举能,对发现培养的优秀党外干部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使用。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第八条、第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印发)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2020年印发)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一条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意见》(2017年印发)
【自治区党内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印发)第五条、第二十一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9年修正)第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2005年修订)第二条

 

 

 

9

A2023009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基层人大工作

1.依法选举县、乡镇人大代表。2.依法举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3.依法履行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责。4.健全代表履职活动中心、代表联络站工作机制。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年修正)第三条、第四十九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二款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22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推进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办发〔201970号)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意见》的通知(桂人办发〔202256号)第四部分

 

 

 

10

A2023010

县政协办公室

基层政协工作

1.在政协党的建设、委员队伍建设、新闻宣传、调研、考察视察、文史资料征集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2.密切同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作,积极参加政协协商活动,并在知情明政、转化履职成果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3.支持政协委员参加政协活动,保障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到影响。

4.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19年印发)
【团体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2018年修订)第十一条
【自治区党内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2019年印发)

 

 

 

11

A2023011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侨联、县残联

基层群团工作

1.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2.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3.负责团组织建设,指导村(社区)团组织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青年权益,开展服务青年工作。

4.贯彻执行上级妇联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决议,指导所辖村(社区)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工作,履行引领服务联系妇女职能,组织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促进妇女发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

5.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宣传工作;做好本辖区居民长期在境外工作、学习、生活人员名单和其家属名单。

6.做好辖区内残疾人服务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年修正)第三条、第十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订)第八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修订)第五条
【团体规定】《中国红十字会章程》(2019年通过)第四十一条
【团体规定】《中国工会章程》(2018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团体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2018年修正)第二十四条
【团体规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团体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2018年印发)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总工办发〔201924号)
【规范性文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第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青发〔20113号)
【团体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2018年修改)第十条、第二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基层侨联组织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施行)第七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2069号)第二点第(三)点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项)

12

A2023012

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

精神文明建设

1.加强基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积极组织申报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申报、复查工作。                       2.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规范性文件】***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19年印发)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央办公厅《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印发)第二条
【行政法规】《志愿服务条例》(2017年施行)第五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2020年施行)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文明委〔20039号)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9号)第二条、第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印发《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工作指南》(2021年印发)

 

 

 

13

B2023001

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

移风易俗建设

1.宣传移风易俗政策。                             2.指导制定村规民约。

【规范性文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39号)

 

 

 

14

B2023002

县民宗局

民族事务管理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

2.制定具体民族工作措施。3.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4.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印发)
【行政法规】《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2005年施行)第二条

 

 

 

15

A2023013

县民宗局

宗教事务管理

1.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责任制。                                                2.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第二十六条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修订)第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部门规章】《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2005年施行)第六条
【地方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2020年施行)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施行)第十四条

 

 

 

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9项)

16

A2023014

县自然资源局

森林、湿地、草原、红树林资源保护

1.负责辖区内草原资源的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建立草原防火责任制。                           3.做好草原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工作。                4.对滥伐森林和其他林木的行为进行处罚。                    5.负责辖区内的代为补种的树木的权利。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五条、第九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修正)第四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四条第三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施行)第三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15年施行)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2018年施行)第四条、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

 

 

根据职责设定依据,乡镇负责森林、湿地、草原、红树林资源保护;

17

B2023003

县自然资源局

野生动物保护

1.制定本乡镇辖区内野生动物保护年度计划。
2.以不定期巡护的方式,排查清除野外捕猎工具,调查源头,并做好记录进行上报。
3.加强本辖区野生动物保护,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救助工作。
4.对非法猎捕、买卖、收购野生动物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并进行说服教育。
5.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正)第八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2012年修正)第十八条

 

 

 

18

B2023004

县自然资源局

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

1.协助制定保护公约,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2.协调处理涉林、涉草事务,协调解决辖区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要问题。

【行政法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施行)第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印发)

 

 

 

19

A2023015

县自然资源局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1.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协调处理古树名木养护、抢救、排险等工作。                     3.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工作。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17年施行)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

 

 

 

20

B2023005

县自然资源局

森林病虫害防治

1.负责辖区内森林病虫害防控工作,加强宣传和监测,提高防治能力。                                     2.协调开展群防群控、医疗救治,积极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一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1年施行)第七条、第三十条
【行政法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施行)第四条、第十条第四款、第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113号)第(十一)点

 

 

 

21

A2023016

县水利局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

1.乡镇协助做好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有关工作,对日常巡查中发现浪费水资源、破坏水资源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                                     2.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
3.负责检查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业主和其委托的经营者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情况。
4.负责检查辖区域内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并督促各水电站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五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31号)第七条

 

 

 

22

A2023017

县生态环境局

饮用水水源保护

1.定期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农村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地,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3.五百人以下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求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意见后确定保护范围,并督促和指导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设立警示标志。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组织村民保护水源。                                             4.组织和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工作。                                     5.结合实际,在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中规定村民、居民保护饮用水水源的义务,开展宣传教育,落实保护措施。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施行)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23

A2023018

县生态环境局

水、大气、固体废物、土壤、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有关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村(居)民委员会协助、配合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引导村(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减量等工作,并将其纳入村(居)民公约。                                               3.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4.组织建立网格化秸秆露天禁烧监管体系,划定禁烧工作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巡查工作。 5.督促指导散养户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二十八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七条、第八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施行)第六条、第二十五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施行)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订)第三十六条
【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施行)第五条、第二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三条、第七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施行)第四条、第五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施行)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秸秆禁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6号)第三条、第五条

 

 

根据职责设定依据,乡镇负责水、大气、固体废物、土壤、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

24

B2023006

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1.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2.负责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

3.加强耕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耕地保护意识。

4.负责耕地保护巡查,对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使用者的耕地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5.对非法占用、破坏耕地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告制止上报耕地保护部门并做好执法查处整改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十九条、第三十四条
【行政法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第六条、第二十七条

 

 

 

四、城乡建设(9项)

 

25

A2023019

县自然资源局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1.依法组织编制乡镇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2.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收藏:
点赞:
下载:1000
投诉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