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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政治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政治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我监党委严格按照司法厅政治督察提出的17方面的共性问题整改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坚决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全过程,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坚决实现问题整改全到位。
一、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司法厅政治督察提出的17方面的问题,正在整改5条。
(一)党委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管党治党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工作不严不实。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监狱党委召开专门会议重申,把从严治党作为常态化要求,特别是对如何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内容进行重点抓,以使各级熟练掌握工作流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强党委书记责任,党委着手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理论学习和党课安排,规范组织生活,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三是要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准备,会中有序进行,会后积极整改,确保民主生活会保质完成。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探索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园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是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等部门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特别加大对排污企业和环境破坏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网络舆情系统和12369举报电话,加强排污企业的监督;
三是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持续向好。
问题三: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落实社会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民生政策安排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上级拨付的专项救助资金大量滞留账面。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全县社会救助各经办人员、主管领导开展专题培训,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再宣传,发放社会救助工作文件选编,便于各经办人员学习掌握上级政策知识;
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基层民政工作队伍;
三是已将结余的254万元社会救助资金转入县财政专户,依据实际支出进行拨付。医疗救助基金已转移到县财政社保基金账户,依据医疗救助发生具体情况实报实销;
四是11月5日,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主管领导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低保办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五是由县政府党组将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以此为鉴,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加强与省州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主动对接工作,确保社会救助资金按实际需求拨付,减少存量,防止资金滞留账面;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面,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三是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件、罹患重病等特殊困难情况,帮助有困难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
四是不折不扣地贯执行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海北州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规定实施救助,对“救急难”事项以最快办理程序给予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应救尽救”。
问题四:伊克乌兰乡组织实施亚秀村、角什克贡麻村商铺购置扶贫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实施方案与实有商铺面积不符,损害群众利益。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经该乡党委第15次会议研究决定,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于12月10日分别对主管扶贫工作及亚秀村联点领导、角什科贡麻村联点领导进行了约谈,乡纪委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是经县扶贫开发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伊克乌兰乡亚秀村和角什科贡麻村按照青海省永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面积和评估价为准,已购置的2处商铺按合法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项目手续变更和档案资料的完善工作已全部完成。经评估测算,亚秀村剩余项目资金126751.63元,角什科贡麻村剩余项目资金65400.46元,项目剩余资金将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计划购置商铺货架、货柜等。目前,已与县政府采购办衔接,购置设备的规格、参数等均已上报请示县财政及采购部门。三是县政府党组将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民生工程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严格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盯目标任务,压实和单位的责任,进一步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将各民生工程项目建成经得起检验的优质项目。二是强化督查检查,严格实行民生工程半月督查、半月通报制度,严肃查处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精准掌握工程进度和实施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全面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实施单位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存在的问题等方式,加强县直部门与乡镇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生活开展不扎实、不认真。
问题五:县委、县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不深入,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坦诚,讲问题少,提希望多。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书记在县委常委班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专门就此项整改问题向参会的州委、州纪委、州委组织部领导进行了自我检讨和批评,并就落实整改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二是坦诚相对,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县委书记带头,对10名县委常委、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4名乡党委书记、1名党支部书记共17人进行了谈心谈话,把班子问题、对方问题、批评意见、整改措施全部谈透。班子讨论提出自身具体问题15条,6个方面的整改措施。班子其他成员也按照“四必谈”的要求进行会前谈心,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整体谈话面达到95%以上;
三是直面问题,尖锐提出批评意见。在对照检查和批评环节,各常委自我批评开门见山,不遮不掩,互相批评辣味十足,毫不留情,整个民主生活会有交锋、有交心,班子成员们都红了脸、出了汗,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每名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批评2-3条不足切实杜绝以往以希望代替问题的怪象。四是县委安排副书记、纪委书记到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场指导点评,指出不足,提出具体要求,杜绝专题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不细。五是2018年10月31日,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专门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上领会精神、把握准则,推动各级各党组(党委)规范有序开展民主(组织)生活会。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我们将以此次巡视意见反馈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以后凡召开民主生活会就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标准和模板,开展“四必谈”达到90%以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推心置腹、坦诚相见,有问题就提出来,不藏着掖着,怕得罪人,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善用批评利器,通过思想上的碰撞和交流,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问题六: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个别县级领导不知道本人所在党支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委巡视组通报,迅速深入开展自查,抓紧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党员领导干部汇报情况,确保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得以较好落实;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刚组〔2018〕147号文),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作出具体规定;
三是发挥示范作用。县委书记拉科同志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党日活动2次,开展了集体学习、上微党课、重温入党誓词、集体交纳党费、认领微心愿、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其余县级领导也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各类组织活动,其中参加支部学习327次,讲党课36次,参加主题党日活动30次;
四是强化管理监督。为各基层党支部发放了《党组织会议记录簿》,将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如实记录,对党员领导干部点评讲话、会议记录、讲课稿件、活动照片等有关材料做好存档备查。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管理。一是继续抓好工作指导。开展组工干部走基层、联支部活动,每名组工干部联系多个基层党支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分析问题,商议对策,改进工作,推动整改落实。组织各相关支部进行观摩学习,提升全县各基层组织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所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之前,必须提前将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同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党内生活记录与业务工作记录混用的情况。三是继续抓好督导检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各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注重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将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建绩效考核范围,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结果作为党建考核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重要依据。
问题七:伊克乌兰乡和吉尔孟乡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没有征求意见,没有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无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抓好约谈整改。县委主要领导对伊克乌兰乡党委书记和吉尔孟乡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12月6日县委组织部对伊克乌兰乡和吉尔孟乡党委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伊克乌兰乡党委书记对本乡镇副书记、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档案管理员进行了约谈,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吉尔孟乡党委书记对本乡镇组织委员进行了专项约谈,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按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通报。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各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进行了2次专题督查,对发现的“党建工作执行不力、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效果欠佳、发展党员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当场进行了反馈,并限期整改,期间共反馈整改问题197条。二是规范党建流程。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刚察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的通知》(刚组〔2018〕91号文),制定了基层党组织组建、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等16项基层党建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帮助基层党组织厘清标准化建设的思路举措,确保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三是开展党务培训。4月8日至10日举办了全县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0月16日至18日举办了全县农牧区其他村干部和骨干党员培训班,共培训村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干部215人,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发展党员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混淆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和说明。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要求全县各党组党委按照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各个阶段要求,会前抓好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撰写发言提纲,保证会议筹备到位;
会中找好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开出实效;
会后做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今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制度,重点督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评功摆好、开展批评不聚焦等实际问题,切实让民主生活会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问题八:县国土局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建资料缺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抓好问题整改。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书记向直属机关党委作出了深刻检查,11月21日县委组织部对国土资源局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在2018年党支部分类定级中,将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由2017年的先进党支部降级为一般党支部。县国土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分管领导提出严厉批评,将党建专干调离工作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同时,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对党建资料进行了整理完善,并由主管领导进行了审核。二是抓好党支部建设规范化。以机关党建为支撑点,开展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治工作,制定了《刚察县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工作方案》(刚直〔2018〕16号文),在全县机关党支部进行达标创星活动,共整改问题197条,问责单位及个人9个,使各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和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抓党建的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格局。各机关党支部书记是“达标创星”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用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达标创星”工作的成效,做到在工作责任上细化、目标要求上量化、督查有力度、考核有标准、奖惩有办法。二是培育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典型培育、总结、推广力度,选树一批基础比较好、成绩比较突出的“五星级”机关党支部作为党建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提高全县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关于“思想建设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实效不够”的问题1、理论学习和联系实际不深入。
问题九:县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结合实际不紧密。
问题十:县委中心组没有结合党的重大理论和中心工作等开展专题讲座、学习讨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18年8月,修订完善了《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明确规定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理论务虚会;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
中心组成员每年必须撰写1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等重要事项。同时,将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调整为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县级以上和县委委员等党员领导干部组成,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副组长,进一步强化了对县委理论中心组的管理。二是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对开展专题研讨、理论务虚会、专题讲座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改变了以往以会议学习文件精神为主的学习方式。截至目前,县委理论中心组共计开展专题研讨2次、围绕全县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开展1次理论务虚会,组织专题讲座4次,专题学习13场次。三是在年初完成1次县级干部领题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改进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召开了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如何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促进分管工作提质增效进行了专题研讨1次。邀请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委政研室、州委党校等单位专家教授开展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等专题讲座4次,全县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县纪委、农牧、民政、建设等部门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参加培训。同时,征订发放《习近平同志讲话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资料500余本。以上两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州、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把每年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主题和时间纳入本年度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当中,从制度层面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每年专题研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督查室,以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为契机,开展覆盖县级领导干部和各党委(党组)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完成县委理论中心组安排的调研课题的县级领导,由县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并对有问题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将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确保实现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丰富、效果突出,实现常态长效。
问题十一:少数县直部门和乡镇学习安排无计划。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宣传部于11月上旬会同县委督查室,结合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工作,对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工作全面检查,明确整改时限,通过检查发现:县法院党组在召开日常工作会议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但未召开专题研讨会、专题工作会对意识形态工作做出更具体、更细致的安排部署;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但未按月进行安排;
同时未将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目前,县法院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已于12月初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18年12月3日至7日,结合全县目标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内容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县委宣传部、县目标考核办公室将进一步增加理论武装工作(学习计划和完成情况)考核分值。二是根据2018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将2018年度学习不规范、学习资料不全面的党委(党组)作为2019年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理论武装工作重点检查对象。三是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通过部门单位主要责任人约谈提醒、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加大对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理论学习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问题十二:抽查县委班子成员、个别县直部门领导和乡镇党委成员29人的近3年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有50%的同志无十九大、“两学一做”等重大理论学习内容,没有理论联系工作的心得体会和工作研究。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近三年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无十九大、“两学一做”等重大理论学习内容的党员干部责令限时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和县委安排部署补齐学习笔记。对未能提供心得体会同志,要求其翻阅以往学习档案资料,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二是重修修订了《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各党组(党委)学习方式方法,促进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坚持理论中心组成员读书笔记审阅制度的基础上,每半年由县委书记对县级领导读书笔记进行抽查,县级领导对分管各党委(党组)书记读书笔记抽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对全县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读书笔记进行抽查,确保压力传导及时到位。同时,加强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全面了解掌握学习内容,讲学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强化各成员主动学习的行动自觉,以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选题调研工作,将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领题调研工作明确纳入《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当中,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做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心得体会实,工作研究多。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特别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并规定每年由县委政研室甄选整理成册,并将发至全县各级党组织,为全县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推动理论成果向实际工作转化。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矩。
问题十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宣传引导不足,督查考核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