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2024年XX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1-13 | 阅读: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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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0日至8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组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当作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扛牢政治责任,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二是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召开党组会,审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反馈意见,认领整改事项,认真剖析原因,建立“局党组集中领导、分管领导各司其责、相关科室(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其他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落实领导责任,指导分管科室(单位)的整改工作。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责任科室(单位)积极配合抓好整改,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站在对市委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把加强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直面问题、正视问题,主动认领、认真反思,切实增强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

二是行动上立行立改。党组书记作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梳理,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方案。结合主题教育,个人认领加强党的建设方面的2个问题,亲自抓在手上督促整改。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报告,压实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召开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听取问题整改专项汇报,研究基层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三)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面上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21个,视同完成整改6个,未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93.1%。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水文章”学习研究不深入。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在专题学习研讨和调研方面的问题,(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主要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2023年,局党组开展集中学习15次、研讨交流4次。(2)局党组围绕“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等2个典型案例,开展解剖式调研。5名局党组成员领题调研5个,形成调研报告5篇,召开调研成果专题交流会。(3)积极拓展水利投融资渠道。2023年共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6个,发行金额4.3亿元。加快项目前期储备,在防洪排涝、供排水保障、河湖治理保护方面谋划2024年重点项目13个。

2.流域综合治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水利规划修编、湖泊水生态综合整治方面的问题,(1)编制完成鄂州市现代水网规划、梁子湖流域(鄂州部分)水利综合治理规划,已经市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编制完成洋澜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南迹湖水利综合治理规划,已分别由市政府、华容区政府批准实施。(2)对全市17座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数据加强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督办。2024年1月开展了全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2023年度运营考核工作,促进运营管理进一步规范。(3)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统计数据,三山湖、豹澥湖2023年以来水质类别为III类。根据2024年6月国家采测数据,梁子湖2024年1-6月水质为III类,总磷浓度为0.0484mg/L,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6%,水质持续向好。洋澜湖生态补水泵站自2019年5月主管道连通以来至2023年12月底,累计给洋澜湖补水9983万方,改善了洋澜湖水动力条件。

3.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2022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存在的问题,(1)2023年,30名市级河湖长及76家联系部门巡查河湖,解决问题257个;112名区级河湖长、224名乡镇级河湖长、329名村级河湖长进岗履职、巡查河湖。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下函提醒、督办160次,解决了一批河湖突出问题,市域重点湖泊水质持续向好。(2)2023年3月,组织各区开展了违法取水排查整治专项行动,6家企业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完成湖北国垒商砼有限公司、三江港远华建材有限公司无证取水问题整改。狠抓违法取水整治,开展监督检查4次,覆盖5个区30余家用水单位。完成取水计量设施新建、改建13处,任务完成率100%。2023年,全市未发生超许可取水问题。针对重点水工程生态基流存在的短板问题,组织开展市级培训1次,下函提醒、督办5件次,开展现场检查督办1次。各区均已编制辖区重点水工程生态基流泄放和预警方案,并完善台账记录。(3)加强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图斑销号工作,已按期完成2022年度42个图斑、2023年度88个图斑的复核销号。(4)长港河管理处认真落实河道巡查制度,每周开展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立即阻止,责令恢复原状或协调村级、镇级河长处理,并报市河长办督办。

4.水政执法监管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1)加大非法采砂打击力度,开展常态化日常巡查执法,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长江河道涉砂违法案件行刑衔接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构筑长江采砂管理“人防+技防”盾牌。(2)健全值班值守和水政执法等制度机制,完善《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监管制度》《辅助执法人员工作制度》《长江采砂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罚没财物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执法程序。2023年开展巡查370余次,巡查总里程约1.69万公里。积极配合长江委、省水利厅开展联合专项行动,与周边地市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参与跨部门、跨区域行动25次,长江水域“三无”“隐形”采砂船实现动态清零,全年未发生涉砂案件,采砂管理秩序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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