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民生工程、民生实事、民生“十有行动”工作的总结d2020030904
2020-03-09 | 阅读:9022

关于2019年民生工程、民生实事、民生“十有行动”工作的总结

 


 

  今年以来,区农林局的民生工程、民生实事、民生“十有行动”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目督办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严格贯彻***市***区绩效管理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省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实事,市民生“十有行动”和区10件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内东绩效委发[2019]6号)文件精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区绩效管理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省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实事,市民生“十有行动”和区10件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内东绩效委发[2019]6号)文件精神,区农林局在2019年承担民生“十有行动”任务十项,所有任务均全面完成,其中“三品一标存量数不少于33个”、“ 农产品年抽检样品量不少于100个”两项任务超额完成,分别超额18%和33%。
 
    二、具体措施
 
    (一)落实责任
 
    年初,按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数量,区农林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市***区农林局关于民生工程、民生实事、十有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区农林局2019年民生工作宣传方案》,将民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了对局属相关单位的目标考核,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安排部署相关实施工作,各相关业务站股落实专门经办人员,确保了民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宣传到位
 
    根据******市***区委宣传部、***市***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印发的《***区2019年民生工作宣传方案》(内目督办[2019]44号)文件要求,为有效抓好2019年涉农、涉林民生工作,区农林局在局内部制定了以“周、月、季、半年、全年”为单位的定期“约稿”机制,通过新闻信息、宣传标语等多措并举,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建立了完善的新闻宣传机制。全年以来,区农林局发出新闻信息稿件84件次,其中区级媒体报道21件次、市级媒体报道21件次、省级媒体报道21件次、国家级媒体报道21件次,利用电子显示屏投放宣传标语15余条,在区农林局设置长期滚动播放点1个。
 
    (三)成效显著
 
    1.全面完成国有林管护0.23万亩
 
    国有林管护实施常年管护,从2019年1月开始,2019年12月结束。全年共管护国有林0.23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0%。为督促长坝山林管所和斑竹林管所切实履行管护责任,2019年4月下旬,以内东区农林发[2019]140号《关于拨付2019年国有林管护费的通知》拨付长坝山林管所、斑竹林管所国有林管护费20.85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要求护林人员积极开展巡山护林,制止、查处毁坏林木和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认真填好巡山日志。
 
    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4.5万亩
 
    经查,全区2002、2003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全部保存合格,保存合格面积4.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4.5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0%。2019年7月底,以内东区天退办发[2019]7号《关于兑付2019年度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的通知》兑付退耕农户政策补助270.59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鼓励引导退耕农户开展多种经营,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
 
    3.补偿集体公益林8.5234万亩
 
    根据《***市***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补偿集体公益林8.5234万亩, 占目标任务的100%。2019年6月下旬,兑付8.5234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25.72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要求林权所有者按照《四川省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规定履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防治乱砍滥发等管护责任。
 
    4.完成沱江流域绿化0.33万亩
 
    沱江流域绿化目标任务0.33万亩,实际完成0.335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2%。在富溪镇天桥村、高坪村引导农户成片利用荒山荒坡开展造林,成片发展花椒700亩、柑橘300亩,形成特色林业产业;在白合镇、杨家镇、永福镇成片发展以青花椒、李子为主的特色经济林2350亩。全年累计完成沱江流域绿化造林0.335万亩。
 
    5.强化2017年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
 
    全区累计发放到各乡镇、街道的产业扶持基金达4069万元,通过脱贫攻坚专家团、农技人员以及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实地调研和指导,目前为止全区各乡镇、街道累计使用产业扶持基金3065万元,使用率达到75.3%,为全区脱贫攻坚产业先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6.食药有安
 
    今年以来,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累计达到39个,超目标任务18个百分点。农产品抽检样品个数达133个,超目标任务33个百分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和饲料产品质量合格率均保持100%,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我区的食药有安行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贡献了农林力量。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1.存在的问题。一是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率仍有上升空间。全年虽然完成了75.3%的使用率管理,但是仍有多达1031万元的产业扶持基金没有发挥出其助力脱贫攻坚的本质;二是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不高,多停留在“一标”级别。全区在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的培育和创建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样品抽检工作季节性强、时间段,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我区没有建立专业的制样实验室,样品抽检工作多由一般工作人员兼任,专业程度有待提高。
 
    2.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强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真正发挥其支持脱贫攻坚的本质。利用农业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优势,搞好规划设计,做好产业布局指导,充分发掘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二是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含金量,大力挖掘有机、绿色农产品;三是建立健全农产品抽检专业技术机构,规范设置专门农产品抽检技术人员,提升农产品抽检样品标准化程度。

2020年***县民生工程、民生实事及十有行动计划

按照中央“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思路,县委、县政府决定2020年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民生实事,计划安排资金***亿元。

  十项民生工程

一、就业促进工程(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县农牧局)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6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2015级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劳务品牌培训1500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培训70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2500人。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500人。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6000人。

2.县级目标

4)农业特色产业科技扶贫培训。选择10个以上贫困村开展畜牧、水果、食用菌、经济林业等特色产业实用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

5)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为900人提供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二)项目资金。

1.省级目标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资金安排552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368万元,县级资金100万元,县(区)资金60万元。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安排5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1万元,县(区)资金5万元。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资金安排289.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35万元,县级资金198万元,县(区)资金79.15万元。

2.县级目标

4)农业特色产业科技扶贫培训。资金安排1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万元,县级资金5万元。

5)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上级资金安排5万元。

二、扶贫解困工程(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计生委、县总工会、县扶贫移民局、县残联)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

2)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15000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3000件;新建2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6240元或7800元扶助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每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

4)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

5)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1200名农村残疾人发展农业生产;为1327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

6)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对全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50例;为100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35名贫困家庭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2.县级目标

7)农村扶贫解困。完成15个贫困村摘帽退出,扶持6636名农村扶贫对象脱贫。

8)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为105名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

(二)项目资金。

1.省级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安排151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39万元,县级资金50万元,县(区)资金230万元。

2)法律援助。资金安排81.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5万元,县级资金27万元,县(区)资金39.2万元。

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安排1700.44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157.45万元,县级资金220万元,县(区)资金322.99万元。

4)困难职工救助。资金安排310.3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安排237.23万元,县级资金38万元,县(区)资金25万元,其他资金10.15万元。

5)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资金安排234.43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38.18万元,县(区)资金96.25万元。

6)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资金安排197.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安排126.81万元,县级资金35万元,县(区)资金35.69万元。

2.县级目标

7)农村扶贫解困。资金安排65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500万元,县级资金1000万元,县(区)资金3000万元,其他资金1000万元。

8)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资金安排84万元,其中,县级资金30万元,县(区)资金54万元。

三、教育助学工程(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团县委、仁和区政府)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学前教育。减免民族待遇县(区)18700名在园幼儿保教费;减免非民族地区600名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

2)义务教育学生一补。在义务教育三免基础上,为19800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3)职业教育。中职学校招生5000人,免除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外的10000名中职学生学费。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5000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4900名非民族自治地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为4700名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为4652名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为585名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4002016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资助407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400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该项目由团县委依据捐方意愿选择资助对象);资助业余训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运动员104名。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5760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6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不少于10名教师到三区支教,为推动三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2.县级目标

7)攀枝花超前民营学校项目。年底前攀枝花超前民营学校主体工程开工建设。

(二)项目资金。

1.省级目标

1)学前教育。资金安排112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932万元,县级资金50万元,县(区)资金139万元。

2)义务教育学生一补。资金安排215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635万元,县级资金110万元,县(区)资金410万元。

3)职业教育。资金安排194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641万元,县级资金300万元。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安排4009.7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099.44万元,县级资金614.62万元,县(区)资金295.67万元。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排4126.54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346万元,县级资金100万元,县(区)资金680.54万元。

6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上级资金安排17万元。

2.县级目标

7)攀枝花超前民营学校项目。其他资金安排15000万元。

四、社会保障工程(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按照省民政厅等部门发布的全省低保标准低限,根据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等因素,调整我县城乡低保标准,确保我县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切实做到以户为单位、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2)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为全县15947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7%,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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