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林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10-19 | 阅读:1280

 

2021年林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3日在林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林甸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登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2021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帮助下,我院认真贯彻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县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努力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深化落实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司法改革、执法办案和从严治警等要求,忠诚履职,真抓实干,为林甸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受理各类案件5331件,首次收案突破5000件,同比增长22.25%。其中诉讼案件3214件,结案3122件,执行案件2117件,结案2021件;法官人均结案190.48件,同比增长28.71 %,综合结案率达到96.47%,比上一年提高4.75个百分点;一审发改率为1.32%,全市法院最低,成绩来之不易。

(一)着力提升案件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县委的总体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司法职能,运用司法手段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以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为重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妥善审理了以孙洪义为首的5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判处人犯5人,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带动,积极参与整治枪爆、扫黄打非、道路交通安全、禁毒等专项行动,判处涉枪案件2件、2人,黄赌毒案件13件、39人,严惩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9件、11人,惩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76件、77人,诈骗、侵占、非法经营10件、11人,维护了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全力以赴服务全县大局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与公安、畜牧等部门全力配合,远赴河北黄骅采取诉前保全、强制扣押等措施,圆满处理了北京鑫茂公司与我县15家奶牛养殖企业进口澳牛合同纠纷,使3396头扶贫奶牛全部顺利运抵我县,避免了5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在处理涉企纠纷时本着“保护发展”的目的,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多行“雪中送炭”之举,少做“竭泽而渔”之事。我县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金牧人公司因资金出现困难,拖欠工程款、工人工资400余万元。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我院采取灵活措施,在执行查封公司账户时采取活封的办法留有部分资金使公司维持正常运转。在村委会为被执行人时,有乡、村证明的情况下查封村委会账户时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不予查封。

——努力化解民商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民商事案件2908件,结案2822件。审结婚姻家庭纠纷417件;劳动争议纠纷549件,其中农民工讨薪案283件,追回劳动报酬417万元。审结涉企案件286件,标的额3200万元。积极帮助金融企业清理不良贷款标的3582万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114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打击制裁各类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免诉讼费9.28万余元,为困难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44.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依法维护胜诉权益。持续对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提高执行威慑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结率达95.47%,比去年提高8.65个百分点,执行到位标的超过 1亿元。

——强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依法执行被执行人财产。切实发挥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功能,查控查询1793件。坚决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拘留71人次,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人因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有336起案件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开展集中执行会战。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开展“清赖行动”等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执结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使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健全联动执行机制。健全执行威慑联动机制,联合媒体开展曝光执行,联合基层组织在广场庭院、乡镇社区、企业单位张贴执行公告,公布失信人员名单,压缩失信被执行人逃债空间。健全信用惩戒联动机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53人次。

——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开展网络拍卖230次,成交6 件,成交额92.85万元,标的物溢价率5%。通过网拍,建立统一网络评估平台,提升评估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有效破解财产变现难题。

(三)深化落实司法改革,激发法院内生动力。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推进公正严格司法。

——加强一线审判力量。启动第三批员额法官遴选,经过层层选拔,5名年轻法官成功入额,使法院员额法官数达到32名,这将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完成员额法官按期晋升工作,6名法官晋升为四级高级法官。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严格按照省委、省高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积极落实,内设机构由原来11个精减为8个。新调整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已全部到岗办公,精简后的内设机构工作已正常运行。

——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扁平化”管理,确立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切实发挥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作用。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优质资源重回审判一线。定期召开审判执行态势分析会,每月公布员额法官绩效完成情况,保证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深化全面司法公开。推进司法公开常态化,通过“一网两微四平台”,公开审务信息1882条、裁判文书4952份、案件审判流程3607件,完成庭审直播案件347件。推进新闻发布会常态化,召开落实“打官司不求人”承诺等新闻发布会4次。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59期,邀请“二代表一委员”、机关干部、社区群众等1150多人次走进法院。

(四)突出抓好作风整顿,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通过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文化建设和廉政意识,有力促进了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县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保证了主题教育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切切实实的效果。院党组集中学习5次,干警集中培训8次,组织党员到东北军事历史博物馆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开展调研8次,科级以上干部完成调研报告19篇,检视、剖析整改班子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70多个。

——全面强化便民举措。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努力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让打官司不求人成为常态。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改造花园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更新自助服务查询系统,为群众提供便利。简化审核程序,缩短立案时间,平均立案时间15分钟,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以上。办理上门立案5件、跨域立案11件。打造信访化解特色司法品牌,健全常态化接访机制,实行院长轮值接待日制度。处理涉诉信访83件,启动复查17件,提起再审3件。认真学习推广新“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公安、民政、计生委等部门,努力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

——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严格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我院从包扶宏伟乡吉祥村改为林甸镇工农和创造村。抽调四名精干人员到驻村工作队,与业务工作脱钩专职从事脱贫帮扶工作。经过驻村工作队和包扶人员的共同努力,二个村104户贫困户2021年底全部达到脱贫标准。

——突出抓好司法能力提升。我院已连续八年开办法官业校,取得很好效果,干警累计通过司法考试26人,在全市法院通过人数最多。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辅导培训330多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干警整体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升。

——增强纪律和廉政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确保司法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增强法官廉政意识,做到着眼防范、警钟常鸣。加强日常监督,不定时检查工作纪律,提高干警自律意识。

各位代表,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2021年我院共获得各级各类荣誉17项,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县政府的坚强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在司法理念上,有的干警大局观念树得不牢,机械执法、孤立办案,没能统筹兼顾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利于改善营商环境;二是司法效能上,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等指标较低,部分案件被发回改判;三是在群众观念上,有的干警还不能从群众利益出发,接待当事人态度不够好,甚至与当事人发生冲突,有损法官形象;四是在司法能力上,干警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个别案件久拖不结,瑕疵问题、差错案件仍有发生,执行案件方法不多,效果不明显;五是在司法廉洁上,个别干警司法不廉、形象不佳、公信力不高,作风整顿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服务大局、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为林甸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将法院的各项工作自觉融入到县委中心工作中。认真总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经验和成果,强化党组织对法院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示范引领的作用,在急难险重、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执行,涉诉信访、风险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突出党支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法院整体工作提档升级。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已任,切实加强服务大局能力。认真落实县委十六届五次全会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部署,引导干警高站位思考,高标准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司法领域存在的广大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作风问题。从优化环境出发,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使“访企业、提建议、优环境、促发展”活动常态化。认真总结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予以弥补。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继续落实好成果巩固的后续政策。

(三)以提升公信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公信立院,聚焦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强化审判监督和内部管理,确保案件质效,保证案件公平公正办理,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司法为民,贯彻执行院党组提出的“打官司不求人”34项举措,践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努力提高群众认同感。大力破解执行难题,突出抓好信访工作,着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坚定不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斗争成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

(四)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对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查摆出的作风问题,持续深入进行整改,已整改的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肃问责惩戒,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司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对徇私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法院,切实纯洁法院队伍。强化工作纪律,着重解决考勤异常人数占比较高的问题。教育引导干警增强纪律意识,加强监管,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我县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昂扬的精神风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全力以赴做好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为林甸“跨越发展振兴发展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林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部分用语说明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指针对犯罪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即应当作为犯罪处理的一定要作为犯罪处理,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一定要受到刑罚处罚,该重则重,发挥刑罚的威慑力。但具有坦白、自首或者立功等法定或酌定情节的,法律上可以予以宽宥,在本应判处较重之刑的情况下判处较轻之刑。

2、行政非诉执行:是指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95条规定,依行政机关的申请,对未经诉讼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审查和执行的活动。

3、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查控系统,加强与16个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等合作,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该系统被称为“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

4、“一网两微四平台”:“一网”即法院官方网站;“两微”即法院官方微信、微博;“四平台”即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

5、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6、新“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建引领,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提升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7、跨域立案:即在不同地域、不同审级法院之间构建统一标准的司法协作体系,当事人可就近选择任一法院提出立案申请提交诉讼材料,该法院初步审查,并扫描起诉材料后网络传输给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再由管辖法院对材料进行立案审查,以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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