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忠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连续两年受理案件超10万件,2021年达111447件,审执结101742件,同比上升6.06%和5.63%。中院受理案件7747件,审执结7381件,上升9.58%和10.26%。法官人均结案277.35件,增长3.37%。全市法院结案率全省第一,一审服判息诉率、民事案件调撤率、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发率均居全省第二,审判工作呈现收案增幅稳步放缓、结案总量持续增加、审判质效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江苏省文明单位”等一批先进典型,31个集体、78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一、着眼长治久安,推进平安扬州建设
——纵深推进专项斗争。依法打击黑恶犯罪,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专项斗争以来,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41件31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9人,重刑率15.46%,对19起案件集中宣判。开发区法院、仪征法院审结何飞、戴伟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两案首犯分别被判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结指定管辖的徐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德臣受贿等案件,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全省率先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执结537件,执行到位3507.14万元,有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强工作衔接,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机制。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复查2016年至2021年7月民间借贷案件32176件,移送犯罪线索246条。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实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斩断非法获利诉讼通道。聚焦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发送司法建议47份。中院针对“校园贷”问题向某学院发送司法建议,受到省法院通报肯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严惩宣扬恐怖主义、涉邪教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集中复查P2P网贷案件427件、网络仲裁裁决执行案件1442件,促进市场风险出清。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79件19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开展打击涉金融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执行到位14.34亿元。加强与银行、行业协会等机构对接,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牵头联办扬州首届防范金融风险短视频大赛,发布风险提示,加强源头防范。深化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综合运用释明、救助等方式,攻坚化解重点信访案件93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211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21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案件192件282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案件218件248人,通过集中宣判、发布禁毒工作白皮书等方式,强化震慑效果。张卫东等贩卖毒品案入选全省法院六大典型案例。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件43人。江苏省旅游局原局长钱国超、扬州市国资委原主任黄道龙均被一审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惩“小官巨贪”,扬州化工园区财政局原科员吴刚贪污公款9100余万元,被当庭判处无期徒刑。配合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党政机关160余名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旁听该案庭审,加强警示教育。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推动打破“围猎”网。坚决守住“米袋子”“菜篮子”“药瓶子”安全红线,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3件120人。严厉打击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犯罪,审结强拔客车钥匙、抢夺方向盘等案件10件,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受到央视等媒体关注报道。依法裁定特赦一批罪犯,圆满完成特赦实施重大任务。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将“民事行政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考核,推动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诉无讼转变。全市法院均成立“两个中心”,聘请调解员133名,诉前调解案件10665件,调解成功率47.27%。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设立审务工作站81个、巡回审判点37个。深化“道交一体化”改革,快速调解案件989件,调撤率87%。上线“江苏微解纷”平台,提供在线咨询、调解等服务,实现“非诉在前、诉讼断后”。加强诉讼与非诉讼机制衔接,江都法院协调推动总工会、妇联、公证处等机构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审结案件16416件,调撤率达54%,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形成分流化解一批、快调速审一批、精审细判一批的良好格局,审结速裁案件16748件。全市新收民事一审案件增幅同比下降4.95个百分点,多元解纷机制成效初显。宝应法院蔡春道调解中心获评全省金牌调解室。
二、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涉企财产权属类案件14360件。贯彻市委“2号文件”要求,出台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0条措施。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扬州“双创”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23件,妥善调解金榜麒麟、皖宝、红双喜等知名品牌遭侵权案。审结公司治理类案件166件,维护企业经营管理秩序。依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5件,优化投资环境。高邮法院、邗江法院分别建立 “六权”机制和商会调解机制,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保障产业转型升级。与市政府办联合调研,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22家单位协作清理“僵尸企业”,机制建设与工作成效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审结破产清算、重整案件52件,清理债务82.23亿元,盘活资产37.21亿元。扬州大洋造船破产重整案位列全省企业破产十大典型案例之首,重整效果得到省委领导肯定。宝应法院首次将破产资产网拍交由破产管理人自主进行,成交价为拍卖底价的13.4倍。加大“执转破”力度,受理“执转破”案件28件,一体化解执行案件1157件,有效淘汰落后产能。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服务保障城市高品质建设,妥善审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318件,支持东南片区、城市快速路网等重点片区、重点工程建设。调研全市法院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案件,为市政府修订《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提供法律意见。在东关街、瘦西湖等主要景点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快速调解各类旅游纠纷。服务保障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类纠纷154件,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司法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14件。对破坏土地、渔业等资源行为,适用“异地补植”“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服务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德司达公司污染环境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批中国环境司法十大案例。严厉打击网络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维护生态安全。做好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保障工作,支持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发展。
三、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健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整合登记立案、多元解纷、审判辅助等职能,升级诉讼服务网,努力实现诉讼服务“线下一次办好” “线上一网通办”。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3444人次,同比增长225%。成功实现跨域立案57件,广陵法院在全省率先探索人民法庭跨域立案。全市首个“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终端”在江都镇北社区设立。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推动5个人民法庭新址重建、改扩建,方便群众诉讼。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为经济确有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524.8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47.49万元。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贯彻全国第九次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50025件,标的总金额201.50亿元,上升2.61%和35.78%。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诉求,审结相关案件198件。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6327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4份,1件案例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健全劳动争议诉讼仲裁协调机制,审结案件4519件,为2396名务工人员追回欠薪6157.33万元,1件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倡导诚实守信,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案件6258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结房屋买卖合同案件1377件,妥善化解涉扬州绿茵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系列案件。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166件,上升39.31%,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63件,占5.40%。妥善审理行政协议类案件,1件案例入选全国法院行政协议解释十大参考案例。依法支持“放管服”改革,审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案件83件。加强行政非诉案件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302件。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3件。召开全市行政应诉情况通报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0.20%,上升2.4个百分点。与行政机关建立共商机制,召开联席会议、疑难问题研讨会21次,协助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290人次。
——完善执行长效机制。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精神,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开展解决执行难“巩固提高年”活动,分解5类54项任务,保持执行工作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全面优化执行指挥中心“854”运行模式,确保执行权分权集约运行、全程闭环监管。执结案件33729件,标的总金额172.62亿元。防范纠正不规范执行行为,提级、交叉执行案件140件。织密信用联合惩戒网,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570人次,限制高消费20252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30件30人,已判决承担刑事责任5件5人。建立“执行+保险”工作机制,有效减轻申请执行人经济负担。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四项核心指标保持高水平运行。仪征法院获评全省“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示范法院”。
四、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司法公正高效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完善庭前会议程序,规范法庭调查规则,生效裁判依法宣告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无罪,裁定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2件,守住不发生刑事冤错案件底线。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审结案件3427件4849人,当庭宣判率91.73%,服判息诉率92.97%。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提高庭审效率,平均审理天数6.88天。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基本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新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深化人员分类管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审判业务统筹指导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指导作用。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主审或担任审判长审结案件58557件,上升7.55%,占结案总数的57.55%。完善法官员额动态管理机制,全市增补员额法官4名、退出员额16名。基层法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常态化,召开新闻发布会61场,组织法律宣讲70场次、巡回审判397场次。中院获评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庭审直播数居全国中院第39位。邗江法院连续三年获评全国优秀直播法院。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修订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保障审判权依法规范运行。严格审限管理,全市法院结案率91.29%,全省第一,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上升1.33个百分点。持续清理超长期未结案件,超3年未结案件同比下降85.71%。发挥再审纠错功能,对基层法院改发案件组织再评查,办案质量明显提升。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1.80%、民事案件调撤率53.29%、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发率1.76%,均居全省第二。
——加快信息化深度应用。以审判智能化助推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法官提供法律法规当庭检索、文书模板一键生成等服务,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推广应用网上法医咨询系统,提供高效司法技术服务。提升档案管理数字化水平,中院通过省五星级档案复查验收。研发“微保全”平台,获评“2021年度法检信息化最佳创新驱动实践奖”。深化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随机遴选系统入围最高法院法治蓝皮书创新成果评选。智慧法院建设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五、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深入调研,查找差距,坚持立行立改,做到学思用结合、知信行统一。中院党组向市委汇报工作、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维护司法领域政治安全。中院获全市“我是党课主讲人”组织奖。坚持以文育人,仪征法院《天平之恋》获全省法院优秀原创歌曲一等奖。
——提升履职能力。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组织实战化技能竞赛。重视司法调研,编发类案审理指南、典型案例指引29期,加强对下指导,提升全市法院整体办案水平。连续两年中标最高法院重大课题,7篇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公报案例和年度案例,5篇裁判文书获全国、全省优秀,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法院优秀重点课题,中院获评全国、全省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加强院校合作,与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承担的最高法院2021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顺利通过评审,课题成果获高度评价。中院及江都法院、高邮法院获评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1人获“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改进司法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全省法院“三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规范案款管理、法官业外活动等事项,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中院组织对两家基层法院司法巡查、对两个内设机构巡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20次,发布通报24期。改进文风会风,中院下发文件减少37.63%,召开会议减少36.84%,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重视司法安全,邗江法院应急处突工作受到省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加强廉政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向中院党组年度述职述廉制度。集中约谈基层法院院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成立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对9名支部书记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对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实行“嵌入式”监督,加大问责力度,查处违纪人员12人。坚持挺纪在前,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36名干警进行提醒、诫勉谈话,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汇报通报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协主席会议视察法院4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认真组织指导开发区法院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市人大联合调研服务保障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借鉴先进经验,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全市法院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4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5名员额法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测评满意度均为100%。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加强司法宣传”等专项联络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950余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刑事抗诉案件10件,改判2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落实律师调查令制度。发扬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562件。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贯彻新思想,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助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实践有待精准发力;面对案件数量持续攀升、人案矛盾较为突出的形势,多元解纷、繁简分流等举措的成效还不够明显;强化审判监督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配套改革有待持续深化;中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相适应;个别干警作风不实、违规违纪现象依然存在,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扣加快建设“三个名城”和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精心打造高质量司法,为推动“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上实现新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要求,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助推“中国之治”。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二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谋求新作为。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新兴科创名城建设。贯彻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落实落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措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服务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以更实举措保障长江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
三是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提升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落实新修订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更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权责统一审判权运行体系。加强区块链在电子取证、人工智能在庭审活动、大数据分析在案件研判领域应用,以信息化手段助推办案提速、便民利民。
四是在增进民生福祉上迈出新步伐。严惩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无讼村居”创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民事行政万人起诉率”综治考核,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丰富便捷解纷渠道。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实质推动中院审判法庭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司法公开,讲好法治故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展现新风貌。深入学习新思想,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积极构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整改整治,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素能培养,提高司法能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坚决守牢公正司法底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提振队伍精气神,提升制度执行力。更加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万里征程风正劲,千钧重任再奋蹄。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本次大会精神,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担当作为加油干,只争朝夕抓落实,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开启“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扬州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21年1月5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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