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会上的
讲话
王鹏
今天的会议既是市政协提案的交办会,也是市政府办理政协提案的工作部署会。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以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今年的提案交由市政府办理的共812件,其中社会类508件,占62.6%;经济类121件,占14.9%;文化类92件,占11.3%;生态类55件,占6.8%;政治类36件,占4.4%。这些提案都是政协委员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内容详实,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这些提案与王新伟市长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高度契合,办理落实好这些提案,就是政府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向,各部门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积极作为,通力协作,切实把这些提案办理好、落实好。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对待提案,认真办理提案,认真采纳提案建议,使提案中的意见建议真正成为政府了解信息的重要来源,制定政策的可靠依据,充分体现提案的价值,切实改进和推动政府的各项工作。
二、抓住关键,不断提升政协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是采纳政协委员的建议,落脚点是办理结果让委员满意,实现这一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关键。
一要做好委员走访。各承办单位要在办理工作开展前加强同委员的联系沟通,认真研读提案内容,准确把握提案者的意图和要达到的效果,找准办理工作的切入点。一把手要作为第一责任人,把承办政协提案列为部门的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亲自部署承办工作。要针对提案反映的情况问题,采取征求提案者的意见、实地调查等方法,借助委员提案的意见建议改进和推动工作。
二要办好重点提案。要在认真办好每件提案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事关全市中心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对党派、团体、界别小组等集体提案和牵动影响面大的委员个人提案,要采取突出重点、排查难点、领导包案的办法,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方法、途径、步骤,下功夫办理落实。承担重点提案办理任务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亲自办理,确保重点提案有效落实。
三要规范办理程序。承担办理任务的各部门、各单位就是办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不得转交基层和下级单位办理。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提案,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衔接沟通,做到不推责、不减力、不降标,共同推进问题的解决。所有提案务必在8月15日前全部办理完毕。
四要抓好提案落实。提案办理的过程就是采纳、落实委员建议的过程。在今年提案办理工作中,各承办部门要继续采取现场办理、集中座谈、登门走访、电话沟通、邀请委员参与办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确保对能落实的问题,不推诿、不拖延,尽快落实;对条件不完全具备的,积极创造条件予以采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以真诚的态度做好同委员的交流沟通,取得委员理解。
三、求真务实,切实把今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承办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委员提出提案是依法履职,政府部门承办提案是法定责任”的理念,把提案办理与推进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以赴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直接负责,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全过程办理工作,特别是要把好答复意见和落实意见的关口。对在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单位一把手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今天会上交办的提案,各单位回去后要仔细对照审核,针对提案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办理工作计划,确保办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每一件提案分解落实到具体业务处室,明确到具体负责人。
二要搞好面商,提高办理实效。上门面商既是对政协委员的尊重,也是办理工作的需要。提案答复之前要上门与委员见面,沟通情感,征求意见,了解真实意图;答复之后,要上门征求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让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评价。
三要沟通协调,加强部门联动。部分提案有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这就需要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加强协调与配合。承办单位要积极主动,搞好与协办单位的沟通,牵头研究问题,牵头草拟回复。协办单位也要提高大局观念,增强主动性和配合意识,及时将会办意见提交承办单位,共同参与问题的研究落实。
四要加强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解决问题,是政协委员提出提案的根本目的,也是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承办单位要始终贯彻求真务实的精神,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防止和纠正“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更要避免“光答复,不落实”,文来文往。如果出现“光答复,不落实”,不跟踪解决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要加强督查,确保不走过场。市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跟踪督查力度,强化质量督办、过程督办、效果督办。解决不了的,要认真梳理、逐件审查;承诺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要跟踪到底,确保落实到位。好的做法要及时推广,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跟踪督办;政协委员不满意或答复不规范的,要大胆发回重办,直到委员满意,办理规范为止。市政府督查室要对答复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和跟踪督办,要进行“回头看”,对能够落实但不落实、答应办理但不办理的承办单位要督察问责,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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