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八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会上的
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部署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体现了县政府对于人大、政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县政协八届六次会议期间,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126件。经提案工作委员会汇总初审后,合并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20件。对25件案由较小、属部门一般性工作的提案以委员建议、社情民意等方式转交相关部门参考处理,最终提交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的提案81件,其中,经审查立案72件,对9件当年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作为重点建议交由各部门研究回复,并同立案提案同步督办考核。同时,研究确定了6件重点提案,将由政协副主席根据工作分工进行重点督办。今年的委员提案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委员们对我县改革发展的关切关注,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在想什么,在关心什么,希望解决什么。提案对县委、政府今后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对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推动自身工作、树立良好形象有着积极的作用。4月22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对办理工作有关事项从加强领导、强化认识;依法办理、务实求效;注重效率、及时办结等三个方面作了具体的安排。因此,我们期望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在收到提案后,根据办案要求认真进行办复。下面,我就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领导要重视。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以往提案办理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领导重视是提案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承办单位是提案办理的主体,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把提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本部门、本单位主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对于办理任务较重的部门来说,主要领导一定要亲自过问,并选择一两件提案作为重点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强化办理责任,力求办理实效。
二、时间要抓紧。按照提案工作条例的要求,提案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办复,如问题复杂,涉及面广,最迟也不能超过六个月,这是办理提案的时间要求。希望各承办单位本着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本着对政协委员尊重和负责的态度,切实安排好办理工作,抓紧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好提案。今年,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办理落实进展情况,在适当的时候,以不同的方式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推进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办理过程。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提案,要加大问责力度,进行二次交办,对列入计划解决的提案和积案开展“回头看”,进行跟踪督办,以此促进提案办理进一步落实。
三、沟通要加强。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进一步增强协商意识。一是要加强与提案者、提案团体的沟通。通过“请进来”召开座谈会,“走出去”登门拜访以及电话联系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与提案人和提出提案的团体单位进行沟通,摸清提案初衷,使办理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尤其是各民主党派提出的集体提案,要积极与民主党派开展座谈协商,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促进提案更好地落实。二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有些提案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办理,希望牵头单位与各协作单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提案办理质量。三是要及时汇报。对于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要及时向县政府相关领导进行汇报,争取工作上的协调支持。
四、答复要认真。提案办理答复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承办单位的工作水平。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答复。一是答复要有针对性,做到提案提什么,承办单位就办理答复什么,不要答非所问。二是在提案办理中要严格按照“成熟一件、办理一件、答复一件”的要求,对条件成熟、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提案,一定要及时答复委员本人,不要等到办理时限临近时集中答复。
同志们,今年,委员提案多,办理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承办单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委员提案办理好,以倾心尽力的办理和实事求是的答复赢得委员理解和满意,使政协提案工作在建设幸福大通的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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