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结合不紧密。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系统性、全面性做得不好,存在“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实用主义倾向。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新论断新要求的学习,停留在通读公报、听取传达的层面,但在如何指导分管的经侦、禁毒等队伍建设,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方面,缺乏深入研究和具体举措,导致理论学习与公安实践“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党性锤炼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作为一名在公安战线工作多年的老党员,有时会产生“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自我革命精神有所懈怠。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的“辣味”不浓,习惯于“隔靴搔痒”,不愿真正触及思想深处的矛盾和问题。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时,更多地是以领导身份作指导、提要求,而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教育、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运用得不好。
三是价值观念的“总开关”拧得不牢固。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上自我要求不严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有所淡化。例如,在审批分管部门的经费预算时,对于一些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可搞可不搞的活动,有时考虑到“提振士气”“搞好关系”,把关不严,审批放行。这反映出我在思想深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未能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的堤坝筑得不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性不坚定。作为班子成员,能够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参与集体决策时,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于一些非原则性问题,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因为怕影响团结、怕得罪人而选择保留,未能充分发表个人见解。在一次讨论智慧警务系统升级方案的局党委会上,我对其中一个技术模块的实用性和成本效益存有疑虑,但看到多数同志表示赞同,便没有坚持己见,放弃了进一步论证的机会,导致该模块上线后效果不彰,造成了资源浪费。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应对新挑战新风险的斗争精神不强。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有时存在求稳怕乱、不敢破局的保守思想。例如,针对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实施的新型犯罪,在打击治理上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习惯于沿用传统侦查模式,对于构建“以快制快”的技战法体系、提升专业队伍的核心战斗力,统筹谋划和推进力度不够,导致在与新型犯罪的较量中时常处于被动追赶的局面。
三是攻坚克难破解深层次矛盾的锐气不足。对于一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缺乏“啃硬骨头”的决心和恒心。我市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一直是个薄弱环节,治安隐患突出,矛盾纠纷多发。多年来,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大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性举措,未能从根本上建立起一套适应超大城市治理需求的联动共治长效机制。这说明我在面对复杂棘手问题时,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和敢于担当的魄力。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不彻底。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满足于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但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管理上用力不够。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谈心谈话多是鼓励和肯定,严厉的批评和“红脸出汗”式的提醒较少。对于分管单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碍于情面,没有及时“咬耳扯袖”,导致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决心不大。对形式主义的顽固性和危害性认识不深,有时甚至不自觉地陷入了形式主义的怪圈。比如,在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时,过于强调方案的“尽善尽美”、台账的“规范齐全”,导致基层单位将大量警力耗费在“做材料”“补档案”上,挤占了投入实战的时间和精力。对下级单位报送的总结报告中存在的抄袭、拼凑问题,虽然有所察觉,但只要不出现原则性错误,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严肃追究。
三是抓队伍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不牢固。对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研究不深,制度建设存在滞后性。例如,针对少数民警网络言行不规范的问题,主要依赖于事后批评教育和处理,缺乏事前引导和有效监督的制度化约束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虽然强调“以实绩论英雄”,但在如何科学界定“实绩”、如何精准考察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方面,评价体系和考察办法还不够完善,导致个别“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的干部未能及时得到提拔重用。
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一)原因剖析
深刻剖析张某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理想信念“总开关”失灵。张某作为一名青年民警,在各种诱惑面前,放弃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持续改造,精神上严重“缺钙”,导致其沉迷于网络赌博,思想防线彻底崩溃,将党纪国法抛于脑后,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二是监督管理机制“牛栏关猫”。该单位在财务管理、印章使用、票据报销等关键环节存在明显漏洞,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严重缺失,为张某的犯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纪律规矩意识“荡然无存”。张某身为执法者,却毫无纪法观念,把单位的资金当成自己的“提款机”,心存侥幸,恣意妄为,反映出其对党纪国法的极度漠视和对组织的毫无敬畏之心。
(二)对照案例查摆存在的问题
以张某案为镜鉴,联系个人实际,我深刻查摆出自身存在三个方面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对照理想信念,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警惕性不强。深刻反思,自己有时也存在安于现状、不愿吃苦的思想,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有所弱化。虽然没有像张某那样出现严重问题,但也反映出在党性修养上存在放松要求的倾向。如果不能时常“掸思想之尘、祛行为之垢”,就有可能在潜移默化中被错误思想侵蚀。
二是对照监管责任,严管所辖、敢抓敢管的担当精神不足。作为分管领导,我对分管单位的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工作,更多的是宏观指导,对具体环节的风险点排查和制度漏洞堵塞抓得不细不实。张某案暴露出基层单位监督的虚化和弱化,我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这警示我,严管才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必须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三是是对照纪法敬畏,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底线思维不牢。反思自己在行使权力时,是否做到了时时、事事、处处都依法依规。例如,在一些人情往来上,有时界限划分不清,存在模糊地带。张某案的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任何时候都不能有特权思想,必须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
三、原因分析
对照查摆出的问题和剖析的反面典型案例,我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反思,根源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二是政治站位的高度不够。未能时刻将公安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审视和谋划,大局观、全局观不强。有时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习惯于从分管领域“一亩三分地”出发,对“国之大者”心中无数,导致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理解不深、站位不高、格局不大,执行上出现偏差。对新时代公安工作面临的政治性、人民性要求理解不深刻,导致在工作中未能完全处理好维护稳定与服务发展、严格执法与保障民生的关系。
三是宗旨意识的根基不够。随着职务的提升和环境的变化,与基层群众的直接联系减少了,群众观念有所淡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更多的是通过听汇报、看材料了解情况,深入基层一线“解剖麻雀”不够,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体察不深,导致一些决策和工作部署未能完全契合群众的实际需求。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表现,根源在于脱离群众的危险。
四是自我革命的勇气不够。随着年龄增长和工作阅历增加,锐意进取、敢闯敢试的劲头有所消减,工作中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和经验主义,思想上求稳多、求变少,缺乏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时看得见但改得慢,甚至有“闯过思想关、就算过了关”的错误认识。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上,满足于不出事,对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顽瘴痼疾,缺乏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的决心。
四、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忠诚警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关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重大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发展的举措和改进作风的成效。
三是强化担当作为,服务发展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斗争本领,敢于直面风险挑战,着力破解影响制约我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难题,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公安力量。
四是扛牢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警。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坚决把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落实到位,努力锻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过硬公安铁军。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恳请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理论武装存有温差,政治站位尚有落差。在日常学习中,虽然能够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但有时存在“为了学习而学习”的现象,满足于通读、浅学,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做得还不够。例如,在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有关重大部署时,我更多地从财政业务角度思考如何健全财税制度、规范预算管理流程,但对于如何运用财政这一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从更高站位上服务于全县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大局,思考的深度和广度还显不足,未能完全将理论高度转化为政治站位的高度。
三是风险防范存有盲区,斗争精神尚有不足。面对财政领域日益复杂的风险挑战,虽然保持着基本的警惕性,但前瞻性、主动性仍有欠缺。在分管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我更多地将精力放在了如何按期“还本付息”等显性债务的化解上,对于一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性”风险,主动排查、提前介入的意识不强,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敢于较真碰硬、一抓到底的斗争精神。习惯于被动应对上级部署的排查任务,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的举措不多,底线思维树得不够牢固。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思想淬炼不够深入,理想信念不够牢固。尽管能够自觉参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所在支部的“三会一课”,但有时将理论学习视为“软任务”,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往往满足于了解哪些行为是“高压线”,不能触碰,但对于规定背后蕴含的党的性质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传承,思考感悟不深。这种实用主义的学习态度,使得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拧得还不够紧,精神之“钙”补得还不足。
二是党性修养不够自觉,精神追求不够高远。随着工作事务日益繁重,有时会不自觉地陷入事务主义,整天忙于审阅文件、组织会议、调度资金,静下心来改造主观世界、锤炼党性的时间和自觉性有所减少。在工作中,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完成年度预算目标、如何向上争取资金等具体业务指标,对于每一项财政工作是否都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否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这样高远的党性层面的叩问和反思还不够经常和深刻。
三是纪律规矩不够严格,自我约束不够到位。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一些工作细节上,对自己的要求还不够严。比如,在参加一些工作协调会时,如果议题与自己分管领域关联不大,偶尔会产生“走过场”的念头,发言不够积极主动。又如,对于分管股室干部提交的一些常规性报告材料,有时审核不够细致,满足于格式规范、数据无误,对文字表述、逻辑结构上的瑕疵批评指正不够,这实质上是对工作标准的一种放宽,是自我约束不够严格的表现。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深入基层仍有距离,服务群众仍有不足。虽然自己也时常下乡调研,但真正“解剖麻雀”式的蹲点调研不多,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多,与群众坐一条板凳、倾心交谈少。例如,我局创新推行了“民声直通车”便民服务,但我主要通过查阅办理台账来了解情况,很少亲自跟进某个具体问题的解决全过程,未能切身感受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的“堵点”和“痛点”。对基层情况的掌握,很多时候依赖于下级单位的汇报,这种“二手信息”有时会影响决策的精准度,与“四下基层”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民主集中有所弱化,班子合力有所减弱。作为党组成员,能够坚持集体领导原则,但在班子会议讨论中,对于自己分管和熟悉的领域,如涉农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等,有时会因为掌握情况比较全面而发言较多、语气较为肯定,可能会在无形中影响其他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则有时存在“不愿说、不敢说”的“老好人”思想,发表意见不够充分,从维护班子整体决策科学性的角度出发,主动献言献策的积极性有待加强。
三是权力行使存在惯性,法治思维存在短板。在财政系统工作多年,处理问题有时习惯于凭经验、看惯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例如,在处理一些紧急的资金拨付申请时,虽然大的原则和程序都能遵守,但为了提高效率,有时会简化内部会商流程,以会签代替会议研究。这种做法虽然看似提升了效率,但实质上是以行政惯性代替了严格的议事决策规则,没有真正做到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存在一定的程序风险。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发展理念未能完全贯通。在推动工作中,有时还存在急于求成、希望尽快看到成效的心理。比如,在分管农业农村财政工作时,对于能够快速见效的产业补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较重视,投入了大量精力推动。而对于一些需要长期投入、久久为功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等软实力提升项目,虽然也按要求安排了资金,但在后续的跟踪问效、督促指导上下的功夫还不够深,这反映出我的政绩观还不够全面,对新发展理念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还不到位。
二是攻坚克难劲头不足,求稳怕错思想抬头。面对财政改革进入深水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出现的矛盾错综复杂,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例如,在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优化财政补贴方式这项硬骨头任务时,考虑到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复杂,我内心深处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求稳心态,提出的改革方案偏于保守,创新突破力度不大,缺乏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的锐气和担当。
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强烈,工作标准不够高远。习惯于按部就班、遵循旧例,运用新思想、新方法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不足。在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效能方面,我更多地是通过加强现场检查、完善台账管理等传统手段,对于如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数字化监管体系,思考谋划不深。工作标准仅仅满足于“符合规定”“不出差错”,距离“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上,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与分管股室的同志谈业务工作多、谈廉政建设少,部署业务任务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少。满足于年初签订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常态化的监督提醒和咬耳扯袖做得不够。导致管党治党的压力主要停留在自己这一层,未能有效传导到“神经末梢”,对分管领域干部的严管厚爱未能完全落到实处。
二是作风建设抓常不够,长效机制扎得不牢。对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顽疾,往往是在上级部署专项整治活动时抓得比较紧,活动过后则有所松懈,缺乏常抓不懈的韧劲。例如,在精简文件会议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如何建立防止反弹回潮的长效机制,如何从根本上优化工作流程以减少不必要的文来文往,思考和推动的力度还不够。对调研考察中的形式主义问题,虽然有所警觉,但有时碍于情面,未能坚决抵制,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扎得还不够牢。
三是干部监管失之于宽,日常提醒失之于软。对分管股室的干部,总体上信任鼓励多,严格监督少。看到一些年轻干部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苗头,或者在工作中出现一些小差错时,多是以宽容和提醒为主,很少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总觉得都是并肩工作的同事,把关系搞得太僵不利于工作开展。这种“护犊子”的心态,实质上是对干部不负责任,不利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二、原因分析
经过深刻反思,我认为上述问题的产生,根源主要在主观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深刻性不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上的不清醒是产生各种问题的总根源。我虽然参加了集体学习,但个人自学的主动性、系统性不够,满足于“大概懂”,没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掌握运用不够,导致在观察分析问题、谋划推动工作时,政治站位不够高,战略眼光不够远,未能时时事事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审视和推进财政工作。
二是党性修养锤炼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随着参加工作时间的增长,在和平环境下,自我革命、自我斗争的精神有所懈怠。对标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发现自己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的功夫不够,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淬火”历练不够。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上,虽然大方向没有偏离,但有时会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潮的侵蚀,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有所淡化,导致在增强党性、砥砺品格方面对自己标准不高、要求不严。
三是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树立得不够牢固。根本原因在于脱离群众的危险时常存在。长期在机关工作,与基层群众的直接联系减少,对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了解不够深入、不够具体。虽然心中有“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但在具体行动上,还没有完全做到以人民为中心,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有时更多地是从完成上级任务、推动业务工作出发,而没有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
四是担当作为的锐气和斗志有所消减。随着年龄和任职时间的增长,思想上滋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松劲心态,工作的激情和锐气不如以往。面对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劲头不足,担心“干得多、错得多”,因而工作中求稳怕乱,习惯于按部就班。这种思想上的惰性,导致了行动上的保守,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只争朝夕的拼劲,影响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五是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不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未能深刻领会“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内涵。思想深处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倾向,认为自己作为业务副职,首要任务是抓好分管的财政业务,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由党组书记和纪检组负责。这种责任意识的偏差,导致在履行“一岗双责”上存在“挂名”心态,未能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三、下步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在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上持续用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指导财政实践的强大力量。自觉从政治高度审视财政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在锤炼坚强党性、永葆政治本色上持续用力。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活动,高质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和为民情怀。
四是在发扬斗争精神、主动担当作为上持续用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十五五”良好开局,在分管领域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和改革举措。敢于直面财政改革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坚决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动财政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努力开创分管工作新局面。
五是在扛牢政治责任、推进从严治党上持续用力。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坚决扛起“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分析研判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敢于较真碰硬,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严肃批评,引导分管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恳请各位同志对我提出批评和帮助。
一、会前准备工作扎实充分
二、查摆问题精准有力
三、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认真
班子成员在会上敢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坦诚相见。首先是自我批评敢于“亮丑”,主动承认“调研走过场”“执法程序不规范”“服务群众态度生硬”等问题,不回避、不掩饰,这是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的担当。例如,有同志坦言在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中,存在形式主义倾向,未能真正深入基层解决矛盾;还有同志反思了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因协调不力导致成效不彰。另外,相互批评有“辣味”,班子之间直指要害,如指出“战略定力不足,对长远警务规划重视不够”“跨部门协同弱,影响合成作战效能”“青年民警培养体系不完善,导致人才断层”等,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最后,接受批评态度诚恳,对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均表示“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体现了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的胸怀。
四、整改措施系统务实
总体上看,这次民主生活会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取得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担当使命的预期效果。下面,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我提几点建议,与大家共勉。
三要增强斗争精神,提升担当作为。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发扬“钉钉子”精神,面对黑恶势力、重大风险等挑战,敢于亮剑、善于斗争。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精力放在狠抓落实上,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如推进智慧公安建设,提升预警预防能力。同时,注重青年民警培养,搭建“传帮带”平台,确保公安事业薪火相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政治站位有待拔高,理论武装尚需深化
一是对理论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不够贯通。在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大部署时,虽然能够认识到其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思维仍习惯于停留在如何执行好现有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具体任务上。对于如何从全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更高层面,前瞻性、系统性地谋划民政工作创新,比如如何更有效地整合社会组织力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等,缺乏破题的思路和举措,未能将宏大的理论蓝图完全转化为具体的工作路线图。
三是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时存在机械化倾向。在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时,我的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了确保各项兜底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完成了任务清单上的“硬指标”。但在如何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长效帮扶机制方面,主动调研和思考不足,有时满足于“把钱发到位”,而不是“把问题解决好”,未能完全做到创造性地贯彻落实。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党性修养仍存差距,精神堤坝未筑牢固
一是开展理论学习的钻研精神不够深入。在参加局党组组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时,满足于通读原文、记录要点,对新增和修改的条款进行了记忆,但未能沉下心来,紧密结合分管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大额救助资金审批等廉政风险点,深入思考条例的具体规定如何指导实践、防范风险。这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更多地是依赖财务、纪检等环节的外部监督,自身主动运用法纪思维来审视和规范业务流程的自觉性不强。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宗旨意识有所淡化,规矩观念尚有不足
二是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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