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将政治忠诚作为立身之本,但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二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尚有欠缺。对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虽然能够做到及时学习,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对公业务高质量发展具体举措的效能不高。比如,在学习会议精神中关于“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要求后,我组织分管部门进行了多次讨论,但更多是停留在解读政策、分配任务的层面,对于如何结合我县茶产业、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系统性地设计一款集数字普惠与绿色信贷于一体的创新金融产品,缺乏足够深入的思考和破题的勇气,导致相关工作推进速度未达预期。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我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但在持之以恒的党性锤炼上,标准还不够高,要求还不够严。
一是参加党组织生活的“炉火”温度有所降低。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但有时存在“事务主义”倾向,把参加组织生活当成一项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时,有时因为临近季末业务冲刺,会不自觉地将业务工作的讨论带入党建活动中,对党性分析、思想交流等核心环节投入的精力不足,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辣味不够,未能完全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我深知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但在思想深处和行动细节上,仍有需要警醒和改进之处。
二是执行组织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略有不足。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但在一些看似“非原则”的问题上,有时存在变通处理的想法。例如,在一次重要的对公客户座谈会筹备过程中,为确保一位重要企业家能够出席,我在未完全走完内部邀请函报批流程的情况下,便提前向对方发出了口头邀请。虽然事后迅速补齐了手续,未造成不良后果,但这种为了工作效率而“抢先一步”的行为,实际上是对组织程序敬畏不够的表现。
三是落实中央⑧项规定精神的尺度把握不够精微。能够坚决抵制“四风”,但在一些细节上存在认识模糊地带。比如,在对公业务的客户关系维护中,对于业务招待的界限把握,有时仅满足于费用不超过预算、不触碰明确的红线,但对于招待的必要性、标准是否从简节约,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去年年底,为答谢一个长期合作的重点项目方,我批准了一次标准较高的业务宴请,虽然完全符合财务规定,但现在回想起来,如果换成更简洁务实的方式,同样能达到沟通感情、促进工作的目的,更能体现我行廉洁务实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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