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和完善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确保供销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在推动具体工作中,更加注重从政治高度审视和把握,确保供销合作事业始终服从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
(四)大力弘扬务实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牵头推动供销集团实质化运营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盘活社有资产、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等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通过持续整改,自身政治素养、理论水平、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得到了一定提升,为做好新时期供销工作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但我也清醒认识到,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转化性仍有不足。虽然能够坚持参加集体学习并完成规定内容,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性、关联性把握还不够透彻,特别是对蕴含其中的世界观、方法论的实践运用能力有待提高。例如,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时,虽然明确了“综合平台”和“桥梁纽带”的总目标,但在如何将其与市建设“现代农业强市”、推进“千万工程”本地实践、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更紧密、更富创造性地结合上,思路还不够开阔,举措还不够精准,存在一定的“本本主义”倾向,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市社改革发展难题的具体方案和有效行动的能力尚有欠缺。二是政治判断的敏锐性、斗争性尚需加强。能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认识有时不够深刻,对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潮、网络谣言可能对干部职工思想产生的侵蚀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在日常工作中,对分管领域和身边同志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对一些非原则性的模糊认识或私下场合的不当言论,有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提醒、批评、纠正不够及时、不够坚决,缺乏“红脸出汗”的尖锐性。在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供销合作社的政治属性、经济属性、社会属性,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弘扬艰苦奋斗、扁担背篓精神,筑牢思想根基方面,措施不够硬、效果不够显。三是执行决策的穿透力、创造性存在差距。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能够做到迅速传达部署,但在结合实际创造性抓落实上还存在短板。有时过于强调执行的条件和困难,存在一定的“等靠要”思想或路径依赖,主动谋划、先行先试的闯劲不足。例如,在落实上级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做强做优社有企业、构建现代化流通服务体系等部署时,有时更多地考虑本系统、本单位的现实困难和既有模式,从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和乡村振兴战略全局中谋划推动供销工作的站位还不够高,导致一些改革举措推进步伐不够快、成效不够突出。对标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将供销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盘进行谋划、争取支持、整合资源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党性修养的自觉性、经常性有所弱化。随着职务提升和工作繁忙,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持续改造,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动性和深度有所下降。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并将其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觉悟的内在自觉方面,功夫下得还不够深。对标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反思自身在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上的差距,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主动性、彻底性有待加强。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业务指标和显性成绩,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时刻检视言行、锤炼党性的“内功”修炼有所松懈。二是纪律规矩的敬畏心、执行力有待提升。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但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纪律教育方面存在不足,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个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精研细读、内化于心不够,对其新精神新要求的理解把握有待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的认识需要进一步强化,有时认为供销社并非权力集中部门,廉政风险相对较低,从而在潜意识里降低了自我要求和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标准。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谈心谈话多侧重于工作,深入进行纪律提醒、廉政警示不够经常、不够严厉。三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体现不充分。在参加和指导分管领域党组织生活时,有时存在“事务化”、“形式化”倾向,将组织生活简单等同于工作部署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对自身问题剖析有时“隔靴搔痒”,对同志存在的问题有时“点到为止”,“辣味”不足,未能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在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方面,率先垂范、带动引领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梗阻。虽然经常下基层调研,但有时“走马观花”多、“下马看花”少,接触基层社干部、企业负责人多,深入普通社员、农民群众中间倾听心声、了解实情不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资质量、价格、服务,农产品“卖难”、农村消费环境改善等问题,虽然推动解决了一些,但系统研究、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做得还不够。例如,在推动农业生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时,对末端网点的实际运营困难、农民的真实使用体验掌握得不够精准细致,导致部分服务功能与农民需求匹配度不高,未能完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渠道和机制有待进一步畅通和优化。二是组织观念需进一步强化,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时不够到位。能够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服从组织决定。但在党组议事决策过程中,有时对自己分管领域的工作研究思考更深入、发言更充分,对非分管领域的工作则发表意见不够主动、不够具体。在推动工作时,有时过于强调效率,与班子成员、相关部门的事前充分沟通协商有时不足,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对组织的培养、信任和赋予的权力,心存感激,但如何更好地用以服务组织事业、回报组织重托,有时思考谋划的高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法治思维和底线意识需持续筑牢,廉洁自律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能够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重家风建设。但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对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有时满足于制度上墙、要求入文,动态监测、精准防控措施不够扎实。对中央⑧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思想上高度重视,但在具体执行中,对一些“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隐形变异表现,警惕性、鉴别力和斗争精神还需要加强。例如,在检查考核工作时,有时过于注重看材料、听汇报,深入一线核查实情的力度不够;在推动为农服务工作中,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过程、轻效果”的现象。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约束可以更加严格、更加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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