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班子成员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短板不足,具体表现如下: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班子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但对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仍存在差距。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存在“浅尝辄止”现象,往往停留在会议精神传达、文件通读层面,缺乏对“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方向与全会部署衔接的系统性研讨,部分班子成员对全会提出的“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等要求理解不够透彻,未能及时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二是政治能力与履职需求存在落差。面对新形势下复杂的执法司法环境,运用政治眼光分析解决检察工作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在处理涉企合规、信访维稳等跨领域案件时,有时过多关注法律条文适用,对案件背后的政治影响、社会效应考量不够全面,未能充分体现“从政治上看检察工作”的要求。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温差”。在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未成年人检察等重点工作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部分工作停留在完成上级部署的“基本任务”,缺乏结合县域实际的创新举措,如在服务乡村振兴领域,检察职能延伸不够,与基层治理需求的契合度有待提高。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班子注重强化党性修养,但对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的要求,仍有薄弱环节。一是理想信念教育针对性不强。开展党性教育多以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传统形式为主,内容与检察干警思想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对年轻干警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困惑回应不及时,未能有效引导全体干警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部分干警存在“重业务轻党性”的倾向。二是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够扎实。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存在“碎片化”问题,特别是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缺乏常态化学习和精准解读,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对自身及分管部门干警的纪律教育提醒不够频繁,未能形成“学纪、知纪、守纪”的浓厚氛围。三是党性锤炼与实践结合不紧密。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时,部分班子成员存在“坐在办公室办案”的现象,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司法需求不够主动,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信访积案”等问题时,党性修养的锤炼成效未能充分体现,与“筑牢对党忠诚、厚植为民情怀”的要求存在差距。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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