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之友|原创|范文|素材|写作|PPT|
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我国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权力分工和协同,是党的领导和党的监督相统一基础上的制约监督。长期以来,我们党深刻洞察到,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很多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行使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规范各级党政“一把手”职责权限,还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都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而展开,划清权力边界,杜绝暗箱操作,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彻底根除。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进一步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完善权力配置机制,做到权责法定。所有公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都不能由权力行使者随意决定。权力的配置设定必须于法有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一是科学配置权力。依法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合理划分和科学配置各部门、岗位的权力和职责,精准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适度分解权力,将集中于某一个人的权力分解为多人行使;将重点岗位的权力分解到多个岗位;将集中于某一层级的权力分解到多个层级。例如,推广党政##paidbegin##“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的“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二是完善权责清单。全面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对权力行使的方式、顺序和时限作出明确、具体、严密的设定。三是实行定期轮岗。对在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工作达到规定期限的领导干部,需调换部门、岗位任职,降低因长期任职于同一部门、岗位而受人情、关系影响和拖累的可能性。